《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价值剖析【优选3篇】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价值剖析 篇一
社会成本问题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涉及到资源分配和社会公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中,个体的行为往往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性(externalities),即正面或负面的社会成本。这些社会成本往往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内部化,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社会福利的减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被提出,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科斯定理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于1960年提出的,在经济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科斯定理的核心思想是,如果产权明确、交易成本低且没有外部权力干预,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并且在任何一方都没有明显的优势情况下,最终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科斯定理的价值在于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私人协商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中,私人协商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私人协商,市场参与者可以协商出一种资源配置方案,以最大化社会总福利。科斯定理的提出使得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更加关注私人协商的重要性,提倡通过协商解决外部性问题,而不是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
然而,科斯定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科斯定理假设了交易成本低且没有外部权力干预,但实际情况往往不是这样。交易成本可能会很高,导致私人协商困难。此外,外部权力的干预也可能影响私人协商的效果。其次,科斯定理没有考虑到公共物品和集体行动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私人协商可能无法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
综上所述,《社会成本问题》涉及到资源分配和社会公平的问题,而科斯定理强调了市场机制和私人协商的重要性。尽管科斯定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它为我们理解和解决外部性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机制、私人协商和政府干预,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价值剖析 篇二
社会成本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涉及到资源分配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科斯定理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社会成本问题。
首先,科斯定理提醒我们要关注外部性问题。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如环境友好的企业对周围社区的积极影响;也可能是负面的,如工厂排放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科斯定理的观点是,外部性问题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解决。
其次,科斯定理强调了交易成本的重要性。交易成本是指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所需支付的各种成本,包括信息获取成本、协商成本和执行成本等。科斯定理认为,交易成本的高低会影响外部性问题的解决方式。如果交易成本很低,个体之间可以通过私人协商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如果交易成本很高,可能需要政府的干预。因此,降低交易成本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关键。
最后,科斯定理提醒我们要思考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问题。科斯定理强调了市场机制和私人协商的作用,认为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福利最大化。然而,科斯定理也指出了市场机制的局限性,需要政府的干预来解决一些外部性问题。因此,在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时,我们既要考虑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概念,涉及到资源分配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科斯定理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社会成本问题。通过关注外部性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和综合考虑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我们可以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价值剖析 篇三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价值剖析
「摘要」《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赢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代表作,其核心思想就是所谓的“科斯定理”。然而,“科斯定理”实际上不过是一些没有任何创新意义的常识,科斯对社会成本的论证方法也是极不严肃的。《社会成本问题》的主要价值在于它导致了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
科斯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社会成本问题》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也是西方产权学说的代表作,所谓“科斯定理”就是在这篇论文中提出来的。然而,笔者以为,《社会成本问题》及其“科斯定理”的价值是值得怀疑的。
一、科斯的沉默及其原因
科斯是以批评皮古起家的,是以“科斯定理”出名的,然而在他取得成功以后,却不再说什么了,甚至连“科斯定理”也不承认。他说:
Ididnotoriginatethephrase,the“CoaseTheorem,”noritsprecise
formulation,bothofwhichweowetoStigler.[1](P157)
这段话可以译成这样的中文:“我没有创造过‘科斯定理’这个概念,更没有给‘科斯定理’下过精确的定义,这两者都要归功于斯蒂格勒”先生。
当别人为“科斯定理”的`含义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科斯也不对究竟谁是谁非的问题表个态。[2]
这是为什么呢?是谦虚吗?不像。牛顿也谦虚过,说他的三个定律不过是海滩上的几个贝壳而已,但从没有说“我没有发现牛顿定律”之类的话。
是谨慎吗?也不像。如果是谨慎,他完全可以直接说“科斯定理还不成熟,还有待于完善”,而没有必要保持沉默。做大学问的人都很谨慎,但从未见过对自己的观点不予以澄清而任凭别人争论、误解的学术大师。爱因斯坦也很谨慎,但为了自己的相对论不被误解而到处讲学。马克思也很谨慎,但是,当他一旦发现别人误解了自己的理论时便立即写信或者写论文予以澄清,《哥达纲领批判》和1852年《致约。巍德迈》就是最好的说明。
是年事已高因而神志不清吗?也不像。听一听他对记者的谈话,再读一读他为自己的论文集-《企业、市场与法律》的中译本写的序言,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科斯的神志非常清楚。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科斯本人对“科斯定理”三缄其口了呢?笔者以为,或许他已经明白,《社会成本问题》的价值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高,皮古理论的价值也不像《社会成本问题》所评价的那么低,“科斯定理”实在难以成立。而要公开否认自己的学术价值,并让自己做出名符其实的学术成就已经力不从心。于是干脆保持沉默,随你们说去吧,反正我科斯
没有自我吹嘘,将来牛皮吹炸了也不是我科斯的责任。这是科斯的明智之处,比起那些东拼西抄而侥幸获得一个什么什么奖,马上就飘飘然的学者来,科斯岂止是明智,简直是太伟大了。所以,不管科斯理论的价值如何,科斯的人品都是值得敬重的。二、《社会成本问题》内容梗概
《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不易阅读又必须认真读一读的论文。为了让读者用最少的精力和最快的速度最准确地把握该文的内容,这里以一个《故事新编》的形式将该文的内容归纳如下:
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要带回宫里当美容食品烧汤吃,比干赶忙告到法院,要求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法官请来了英国的皮古(Pigou,有人译为庇古)和美国的科斯这两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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