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优秀6篇】
广告制作合同 篇一
广告制作合同是指广告制作公司与广告主之间的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广告制作过程的顺利进行。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广告制作合同,以便双方在合作前对合同内容有更清晰的了解。
合同编号:AD-2021-001
甲方(广告制作公司):
公司名称:XXXX 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乙方(广告主):
公司名称:XXXX 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1. 项目概述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制作并交付相关广告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广告片等。
2.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广告制作费用,总金额为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金额在广告制作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3. 作品交付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广告作品给乙方。
3.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作品交付延迟,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与乙方商议解决方案。
4. 作品使用权
4.1 甲方制作的广告作品,在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传播、展示等。
4.2 甲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版权,并且可以在宣传和展示材料中使用作品。
5.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都应对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机构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于其他非合作目的。
6.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方案。
7.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合同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广告制作合同 篇二
广告制作合同是广告制作公司与广告主之间的重要合约,它规定了双方在广告制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广告制作合同范本,以供合作双方参考。
合同编号:AD-2021-002
甲方(广告制作公司):
公司名称:XXXX 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乙方(广告主):
公司名称:XXXX 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1. 项目概述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制作并交付相关广告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广告片等。
2.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广告制作费用,总金额为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金额在广告制作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3. 作品交付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广告作品给乙方。
3.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作品交付延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与甲方商议解决方案。
4. 作品使用权
4.1 甲方制作的广告作品,在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传播、展示等。
4.2 甲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版权,并且可以在宣传和展示材料中使用作品。
5.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都应对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机构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于其他非合作目的。
6.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方案。
7.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合同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广告制作合同 篇三
XX广告公司广告制作宣传合同 甲方:华亭县皇甫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蓝星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内容:
1、广告牌、报刊、网络、传媒等。
2、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从20xx年——20xx年甲方所有广告业务由乙方负责制作宣传
2、 支付方式: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50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
方78.6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146.5万元,20xx年甲方支付乙方119.6万元,20xx年——20xx年广告费用按年终实际宣传广告费结算。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制作、安装。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六、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制作合同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不锈钢门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委托项目:
1.1 、广告门牌,具体规格、型号见样品确认规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制作广告门牌样板按乙方报价单,元),暂定制作门牌合计: 元,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该包干单价包制作、包工包料、全包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乙方应予以执行。(其费用按实际增加)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提前
3.2、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将按实际拖欠天数以合同金额的每天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费用;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材料的要求:
5.1、按合同付上报价清单制作要求
第六条、质量及验收:
6.1、验收标准:按确认,使用材料清单要求。
第七条、其它约定:
7.1、本合同中提到的通知、《验收书》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出现一并作为合同中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7.3、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4、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江门市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代表身份证:代表身份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电话:
广告制作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广告制作合同 篇六
甲方:南阳市无极限商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 新野县招牌制作 (包工包料)
二、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制作总费用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乙方将制作成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四、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9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