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积极参与局内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各科室开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
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四、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五、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工会、妇联工作,支持各群团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中国大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