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推荐3篇】
货物买卖合同 篇一
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范买卖双方之间货物交易的权益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条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的双方、货物的名称和数量、货物的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价格和支付方式等。这些要素是合同的基础,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其次,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履行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货。如果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以避免争议的发生和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交货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以免影响合同的履行。其次,价格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一般有现金支付、电汇支付、信用证支付等方式,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并按照约定进行支付。最后,合同履行完成后,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货物的过户手续、支付最后一笔款项等,以确保合同的完整履行。
综上所述,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且重要的一种合同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条款,以及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才能保障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实现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
货物买卖合同 篇二
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重要合同形式,它不仅规范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繁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货物买卖合同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如何合理地起草和履行合同。
首先,货物买卖合同的作用和意义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的签订,买卖双方明确了货物的交割时间、质量要求、价格等关键条款,为双方之间的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合同的存在使得交易更加规范、有序,减少了交易纠纷的发生,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合同还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其次,合理地起草和履行货物买卖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至关重要。在起草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条款,比如货物的名称和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合同的条款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加入适当的特别条款,以满足特殊需求和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交货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货物及时交付。其次,交货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以免影响合同的履行。最后,价格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货物买卖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合理地起草和履行合同有助于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繁荣。买卖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并在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的约定,以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合同的有效履行,推动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货物买卖合同 篇三
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正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工厂交货价: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 ”,“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
5.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8)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
在F
A.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B.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C.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达日后30天之内不能到达装运港口。买方将从第31天起承担仓储和保险费用。
D.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E.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高,3米宽,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C.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D.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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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