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精选4篇】
室内设计合同 篇一
室内设计合同是设计师与客户之间达成的一项法律协议,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在签订室内设计合同之前,双方需要详细讨论和商议设计方案、费用、工期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在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设计师和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顺利进行沟通和协作。同时,合同中还应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地址、面积等,以便设计师能够准确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其次,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师的责任和义务。设计师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和预算,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设计方案。设计师还应保证设计方案的原创性,并且在设计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此外,设计师还应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进行。
再次,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客户的责任和义务。客户应提供准确的项目需求和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设计师能够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和需求。客户还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与设计师的沟通和协作。
此外,室内设计合同还应包含关于费用和工期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设计费用、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设计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措施。同时,合同中还应约定项目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最后,在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常见的风险问题和纠纷解决的方式,以减少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室内设计合同是设计师和客户之间的一项重要协议,对于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能够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室内设计项目时,签订合同是一项必要的步骤。
室内设计合同 篇二
室内设计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协议,用于确保设计师和客户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充分保障。在签订室内设计合同之前,设计师和客户应详细商议和讨论设计方案、费用、工期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双方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
首先,在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师的责任和义务。设计师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和预算,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设计方案。设计师还应保证设计方案的原创性,并且在设计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此外,设计师还应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进行。
其次,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客户的责任和义务。客户应提供准确的项目需求和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设计师能够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和需求。客户还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与设计师的沟通和协作。
再次,室内设计合同还应包含关于费用和工期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设计费用、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设计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措施。同时,合同中还应约定项目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此外,室内设计合同还应明确项目变更和解约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项目变更的程序和条件,并且约定双方在项目变更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合同还应约定解约的条件和方式,以确保双方在解约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在室内设计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常见的风险问题和纠纷解决的方式,以减少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室内设计合同是设计师和客户之间的一项重要协议,对于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能够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室内设计项目时,签订合同是一项必要的步骤。
室内设计合同 篇三
项目名称:XX园一期样板间、泛会所室内精装设计
建设单位:XX公司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筑装饰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具体见施工图)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并已签署时间在
后者为准)
2.本合同书
3.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4.设计任务书
5.双方往来函件及相关签认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一期样板间、泛会所室内精装设计
2.工程地点:孔子大道99号,诚园
3.设计范围:
11#楼D3下跃户型、B2平层户型、B2上跃户型样板房,
16#楼一层泛会所。
工程范围内硬装及软装精装修设计(软装精装修设计只提供概念方案
)
4.设计要求:由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其特点提供概念方案供
甲方进行选择,甲方也可根据本合同情况以委托书形式另出设计要求。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本合同项下设计范围及定位详见合同附件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具体如下:
一、概念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优化布置图
2.方案构思意向图片
二、深化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布置图
2.天花布置图
3.地面布置图
4.立面索引图
5.主要空间立面图
6.主要空间效果图
三、施工图设计
设计成果:
1.施工图说明
2.平面布置图
3.天花布置图
4.地面布置图
5.墙体尺寸图
6.立面索引图
7.所有立面图
8.所有细部节点大样图
9.门表详图
10.插座布置图
11.开关连线图
12.材料供应商资料表及主要装修材料样板
13.整体软装概念参考图片若干
14.强电平面图、系统图
15.弱电平面图、系统图
16.给排水平面图、系统图
四、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1.概念方案:平面优化及概念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
2.深化方案:A3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主要材料样板1份。
3.施工图:施工蓝图8份(盖施工图章),电子版光盘1套,不含竣工图出图工作。
4.软装概念方案设计:提供软装概念设计A3图册3份。
5.除本合同内明确设计成果打印份数外的打印要求,由甲方承担其费用(乙方提供
有效相应票据)。
五、设计进度及时间节点
1.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进度见本合同附件二,每个设计阶段均以工
作日时间计算。
2.每个设计阶段需甲方确认后(以书面确认函为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第七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要求
一、现场服务: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配合参加方案会审,二次汇报,并提供现场图纸交底一
次,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六次。
2.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地区进行与合同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所产生的各种差
旅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二、项目跟进: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交底答疑;
2.提供现场工程重要阶段(如定位放样、各专业陪同配套公司设施放样等)监督服
务;
3.参加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甲方进行整改工作用。
第八条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360元/㎡,
精装修室内设计面积:1335㎡,
合计设计费为人民币:设计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轴线面积为精装修的设计面积,凸窗、阳台面积均算一半,内阳台算全面积,露台(无顶视为露台)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入户花园及车库算全面积,挑空层算一半;建筑层高超过4.5米的设计区域,设计面积按1.5倍计算。(?元)。
注:(1)在乙方深化设计成果得到甲方确认后,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不包括由于乙
方设计失误而发生的变更),如设计风格发生更改、建筑结构发生50%以上更改、原定设计造价标准发生50%以上的上浮或下调更改,则乙方有权利要求另行增加设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如项目规划调整或设计风格变动等须追加设计费用,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计人民币104100.00元作为预付款;
2.概念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69400.00元;
3.深化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元;
4.施工图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元,余款结清。说明:(1)各阶段图纸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及审批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
(2)乙方请款时:提供当期设计发票,若延期提供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3)若因工程分期施工造成图纸分批交付,则自“2.”项起按所交付成果占该
项总工作量的相应比例支付;
(4)乙方需收到甲方支付当期设计费之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
第十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未及时给付上一阶段设计费时,乙方有权顺延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期限。
3.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做出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按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已确认的设计成果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用(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户型优化方案汇报、硬软装设计现场配合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邀请函,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在合同预付款基础上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7.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对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甲方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图纸均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若因违反规范要求需进行设计修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
收并出具意见。
3.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正常理由(不可抗力除外)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完成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包括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
4.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5.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图纸,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更新的设计进度表,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否则将以乙方最后书面提交的设计进度表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修正时间。
6.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样板及供应商信息。
第十二条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自收到上述书面
文件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若无书面文件,则乙方可暂停后续设计工作。
2.各设计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甲方出具书面盖章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后,乙方负责整体修改一次方案;(b)深化方案效果图确定后(以书面设计阶段确认函为准),各阶段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c)深化方案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若需要一次以上的整体修改,甲方须出具书面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乙方需另行加收设计费用,具体费用需双方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d)在上两条(b)(c)的基础上,如因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终止设计合同。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经济资料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
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
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支付费用逾期超过5个日历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
室内设计合同 篇四
设计费。 3.在甲方上一阶段设计费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双方协定的时间进度计划(附
件二)提交设计成果,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承担应收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
程质量事故损失,除经乙方设计采取补救措施外,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超过相应区域设计费的20%。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
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其他
1.甲方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4.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市XX大厦B座9楼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算满叁年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在贰年期内,如甲乙双方均按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
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
甲方可提前15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
1)暂停服务期间,乙方停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甲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
设计费用,停止设计部分工作相关费用甲方不需支付。如甲方需乙方重新启动设计服务工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
委托方(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承接方(乙方):XX有限公司(盖章)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