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安装合同【精简3篇】
门窗安装合同 篇一
门窗安装合同是指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约定了门窗安装工作的具体内容、工期、费用等事项。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施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文中,将会详细介绍门窗安装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门窗安装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同时,双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以免在后续合作中发生纠纷。
其次,合同应明确安装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这包括门窗的型号、规格、材质等要求,以及安装的位置和方式等。双方应在合同中详细描述这些要求,以确保安装工作能够按照约定进行。同时,双方还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和约定,如遇到天气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
第三,合同应明确工期和付款方式。工期是指安装工作的时间限制,双方应约定合理的工期,以确保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付款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一般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付款方式的具体条款,以防止支付纠纷的发生。
第四,合同应明确费用和保修条款。费用是指安装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保修条款是指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和责任范围,一般为一年。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条款的具体内容,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是指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以防止纠纷的发生。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选择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具体条款,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能够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门窗安装合同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施工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明白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门窗安装合同 篇三
门窗安装合同
发方包: 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重庆市瑞泰塑钢门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就“俊峰·龙凤云洲”二期开发中1#、2#、7#楼塑钢门窗的制作和安装分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
1、工程范围
“俊峰·龙凤云洲(1#、2#、7#楼)工程”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施工。
2、工作内容
(1)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提供的塑钢门窗设计施工图,制作室内样板(计入工期),经现场监理方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施工。
(2)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提供的塑钢门窗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材料的下料、存放、保管、加工、场内外运输、安装等工作内容。
二、 合同工期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90日(随土建外墙施工进度完成制作安装),自乙方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 工程质量和相关材质的技术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优质。
2、质量标准:塑钢门窗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抗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空气声隔声性能、采光性能均需满足《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40-2005和建筑设计相关要求。
新规范执行标准型材(1)推拉窗 ,㎜;
(2)推拉门 ,㎜;
(3)平开窗 ,㎜;
(4)平开门 ,㎜。
3、安全质量和验收标准:《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T103-96和施工方提供的经建设方确认的样品,并包验收合格。
(二)相关材质的技术要求
1、型材:辽宁忠旺牌60系列优质白色PVC塑料型材。
2、玻璃:成都明达或川玻牌双层中空浮法白色玻璃5 6 5。
3、玻璃面积≥㎡必须使用安全玻璃,面积≥㎡的有框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
4、落地窗的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积应小于500㎜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5、七层以上(含七层)的外开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6、五金件、钢衬:分别为山东国强、瑞德和盘龙牌,符合国家新行业标准,且必须与塑钢型材匹配。
7、塞缝发泡剂、密封膏、玻璃胶:成都高端和安泰牌,符合国家新行业标准,适合与塑钢门窗配用且自成体系。
8、毛条、胶条:分别为吉大、重庆长橡或春光牌,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材质为三元乙丙。
窗型和具体尺寸、材质要求见附图。
四、工程量的确认:
1、门的工程量结算方式:长×高(按框中心线)结算。
2、窗的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安装成型的框外围面积计算(框的长度按中到中计算)。
以安装成型的门、窗外框外围净尺寸计算面积。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价款
1、本工程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为: 220 元/㎡。
2、本工程综合单价为包含市场材料价格风险和安全风险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包干价,含乙方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要的'材料费、材料检测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含与各施工单位的配合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成品保护和场地清洁费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综合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单栋工程进度付款。单栋门、窗框安装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该栋工程总价款的30%,扇和玻璃安装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该栋工程总价款的50%,工程全部安装完毕并经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
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办理完结算后7日内付至该栋工程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于一年质保期后7日内无息退还。(三)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即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正。甲方待乙方在窗框安装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返还。
六、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购买。乙方使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质量、规格应符合甲方提供的塑钢门窗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
2、乙方所购材料在进场前7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产品检验证书、合格证、实物样品原件存档,并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常
3、乙方材料自进场之日起,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如有丢失、损坏等,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进场材料质量与报样不符,达不到以上规范要求,造成停工、返工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十万元,如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另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且工期不得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或工期延误则经双方核准后工期顺延。
5、乙方进场材料如需代换,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替换。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电源接口供乙方使用,配合乙方协调各进场施工单位的关系,协调土建施工单位配合乙方塔吊运输并指定乙方安装人员住宿地点(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两条标准线(水平线、洞口垂直中心线)。
3、有权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
2、乙方应自费在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口处安表计量,并按月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用。
3、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应爱护施工现场,不得无故损坏甲方已完工程。如非主观故意破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复原或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在施工地内外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工具等的保护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人完成工程交工、交房验收及业主验收前的清理和清洁卫生,如乙方不能及时派人清洁或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洁完毕,则甲方有权另人另行雇人进行清洁,并按60元/人工日在乙方最后的结算款中扣除。
6、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肆套装订完整的塑钢窗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并确保所交资料符合验收标准。
7、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塑钢门窗设计施工图和已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的样板进行施工,如在制作加工、结构连接组装等施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偷工减料等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调整工程量或单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委派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为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将相关资质和证照复印件交至甲方备案,指定为现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同时向甲方出具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若乙方中途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方予更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000元/次。
八、保修服务
1、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因材料、制作、安装的质量问题(人为因素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免费维修,乙方如未按要求到场维修,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从质保金中抵扣。如乙方不能及时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产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数额予以补偿。
2、乙方应负责维修因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并仅向业主收取材料费和适当的人工费。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方人员伤忘亡及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并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人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对不合格人员予以更换,逾期不换的,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1000元/次。
4、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1000元/次。
5、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十、竣工验收
1、乙方应随土建工程外墙施工进度同步完成所有塑钢门窗的安装、调试工作,经报请质检部门进行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及破坏性检验后7日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由乙方编制符合重庆市建设档案馆规定标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交总包方汇总,装订成册后交付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完善甲、乙双方自本塑钢门窗工程开工至竣工的一切手续并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三次以上(含三次)检测、验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中途单方撤销或无故不履行合同,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全额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除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甲方外,应另向甲方支付 1000元/天的违约金。
3、若该承包范围内塑钢门窗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
4、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付违约金2000元。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约定
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方案、招标说明)、投标文件、最终承诺书、确认函、《工程变更、签证、收方程序及管理规定》、塑钢窗设计施工图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冲突,按补充协议执行。
3、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市瑞泰塑钢门窗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地址:沙坪坝区大杨公桥地址:
传真:65312226传真:
合同签订时间: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