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精选3篇】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篇一
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是租房者和房东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篇文章将介绍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的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租赁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住址;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面积和用途;租赁期限和租金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使用和维护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其次,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租赁房屋的面积和用途要与实际情况一致,避免出现面积缩水或房屋用途不符的情况。其次,租金的支付方式应明确,可以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此外,对于租金的涨幅,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租金的无故上涨。此外,合同还应明确房屋维修的责任归属,以及租赁期限内的续租和退租事宜。
在租赁期间,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租户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或用途。房东应按时提供房屋,并保证其安全和卫生。双方应互相尊重,积极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如果发生违约情况,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争议的解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是租房者和房东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租赁期间,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积极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只有通过合作和理解,才能实现租户和房东的双赢局面。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篇二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是保障租户和房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从租户和房东的角度分别介绍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
对于租户而言,住房租赁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文件。在签署合同时,租户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保合同中的租赁房屋地址、面积和用途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出现虚假宣传或房屋用途不符的情况。其次,租户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涨幅规定,确保自身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并避免无故上涨的情况。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的维修责任和租赁期限内的续租和退租事宜。在租赁期间,租户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或用途。如果发生纠纷,租户应积极与房东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房东而言,住房租赁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文件。在签署合同时,房东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保合同中的租户身份信息真实有效,避免租给无证无照的人。其次,房东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涨幅规定,确保自身能够按时收到租金,并避免租金的无故上涨。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的维修责任和退租事宜。在租赁期间,房东应按时提供房屋,并保证其安全和卫生。如果发生纠纷,房东应积极与租户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是保障租户和房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无论是租户还是房东,在签署合同时都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注意其中的相关事项和注意事项。只有通过租户和房东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和谐稳定的租赁关系。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篇三
租赁代理机构: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
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
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 ,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
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登记表序号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户 籍 类 别* □非农业 □农业
□无户口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原籍户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盟、州) 区(旗、县)
居 住 证 件* □有 □无 婚育证明* □原籍证明 □本市证明
□无 免疫接种*
(18岁以下) □有 □无
家
庭
户
信
息 家庭户流入* □否 □是 人 16岁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户 主 □是 □否 与户主关系 户主登记表序号
居
住
信
息 离开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来现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原 因* 居 住 类 型* 房屋登记表序号
现 住 地 址* 区(县)
所属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就
业
信
息 目 前 状 况*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行业*
主要从事工作* 职 业* 单位登记表序号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区/县
在 京*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签订劳动合同* □有 □无
其它
***姓名: ***编号: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说明:1. 表中带“*”的项为必填项;2. 表中带下划线“XXXX”的项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填表说明
身 份 证 号 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