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 篇一
标题: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
尊敬的各方:
鉴于我们的共同意愿,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合作共赢,我们决定签订本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本协议旨在确立双方在投资建厂项目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以及促进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推动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本项目的合作内容为投资建厂。投资方将出资建设一座现代化厂房,负责厂房的设计、建设和设备采购。同时,投资方还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
1.2 被投资方将为该项目提供合适的土地,并承担与土地有关的手续办理和相关费用。被投资方还将负责生产运营和销售,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 投资额及股权比例
2.1 投资方将投入资金建设该厂房,投资额为合同总金额的70%。被投资方将投入资金用于设备采购和运营资金,投资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
2.2 投资方所持股权比例为70%,被投资方所持股权比例为30%。
第三条 技术支持和管理
3.1 投资方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和管理经验等。同时,投资方将派遣专业人员协助被投资方进行生产和管理。
3.2 被投资方应积极配合投资方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盈利分配
4.1 项目投产后,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投资方所获利润分配比例为70%,被投资方所获利润分配比例为30%。
4.2 利润分配按年度结算,双方应及时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严格限制信息的使用范围。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项目投产之日起十年。
特此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投资方(盖章): 被投资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 篇二
标题: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
尊敬的各方:
为了共同开发市场,推动经济发展和合作共赢,我们决定签订本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在投资建厂项目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共同促进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项目背景
1.1 本项目的合作内容为投资建厂。投资方将出资建设一座现代化厂房,负责厂房的设计、建设和设备采购。同时,投资方还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拓展。
1.2 被投资方将为该项目提供合适的土地,并承担与土地有关的手续办理和相关费用。被投资方还将负责生产运营和销售,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 投资额及股权比例
2.1 投资方将投入资金建设该厂房,投资额为合同总金额的60%。被投资方将投入资金用于设备采购和运营资金,投资额为合同总金额的40%。
2.2 投资方所持股权比例为60%,被投资方所持股权比例为40%。
第三条 技术支持和市场拓展
3.1 投资方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和市场拓展等。同时,投资方将协助被投资方进行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拓展。
3.2 被投资方应积极配合投资方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拓展,共同推动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第四条 盈利分配
4.1 项目投产后,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投资方所获利润分配比例为60%,被投资方所获利润分配比例为40%。
4.2 利润分配按季度结算,双方应及时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严格限制信息的使用范围。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相关法律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五年。
特此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投资方(盖章): 被投资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投资建厂合作协议书 篇三
10、合作程序;先选中项目签意向书,确认项目正式签约(可网络签约同样有效有效)同时,属于甲方的垫资人按投资额的10%,一次暂垫付技术保险金或科技资助费(代替入门费)万元支付(可汇付)给技术项目权利人(可经集团和研究所代收转),待启动资金入帐后从共同资金中全额一次性赔还垫资人。(此费可以在双方财产中列支,实为甲乙双方共同支付),技术方全额收到费用时可当场签发钢印《授权书》,十天内启动资金到帐时必须向投资人交付图纸技术资料作技术交底。签约起10天内,启动资金万元必须到合作帐户,并按董事会资金概算安排,着手建厂、购置设备、聘用人员和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开始试验性生产(小试样机)以作为规模投产的决策(若需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费按有关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待生产资金到位即开始规模性生产。建厂与基地建设同步进行。合作企业启动日(或筹建日)以钢印授权书签发日为准。
11、法律责任;按合同法和专利法规定;若投资方按技术方图纸或资料小试未成功,双方必须查清责任,若属技术有假,必须如数退还技术保险金或科技资助费(入门费),若不属于技术原因或因投资方生产条件或工艺
差等原因,则技术方可以协助解决,无论反复或出动多少次,历时多长,都不得厌烦和反悔,直到成功为止。出动费等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任何方若反悔则按入门费额的双倍至十倍以上罚赔被反悔方。
12、时效制;由于xx所有技术项目均属快上高利润率项目,投产期不会超过半年,由于市场变幻太快,机会稍纵即逝,为保证双方权益,双方必需努力在签约一个月内启动实施,一般项目半年内必须见效并作首次分庆功利,以表示合作成功。若半年未启动实施的,一律中止作废,所支付部份不退。授权书每年签证一次,凡未签过期一律作废。
13、合作期限和解体分配:合作期限一律二十年,期满双方认为必要时再续定。因期满不续定或中途因何种原因合作失败解体时,属于共同产权的合作厂财产按原股份利润分配比例清分。原进行之项目、技术、商标、名称等均无条件停止。
14、非原创禁止法;,双方均有责任保护知识产权,应严防雇员有意无意扩散、转移技术或他人以试用、考察、合作为名侦察。严禁他人参观合作厂基地或生产线。工厂产品必须批发出厂,严禁出售样品。
凡曾经合作过的项目无论合作成功与否,除技术原创方以外,与合作有关联、接触的他方用此类技术申报专利的,一律按窃取和诈骗论。
15、违约;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自动解除协约不退已支付额,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6、本协议为总协议,均按国家根本法制定,其中无论是按国法或企业规则制定条款,又属双方确认,均具法律效率,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定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修定。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执行。
技术乙方代表签章:投资甲方代表签章: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使用协议书
样事项:
1、本协议书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改动文字,均以最新修订的为准。故请临填时再下载使用,并注明下载时间,填毕请立即发回修改,双方改定并确认后可约会面签或网签,根据国家新规定,网络签署有效。
2、本样只适合接产单个项目之用,若属同时建合作企业又建基地的,请另用专用协议书样。属于其它合作形式的,请提出意向和合作方案,另外制定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