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推荐3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篇一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将从土地流转、农民权益保护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首先,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的重要内容。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经营,从而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同时,土地流转也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民权益保护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目标。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土地承包的权益,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权和收益权。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期限和续期办法,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流转的限制条件和流转后的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了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这些法律保护,农民可以更加安心地从事农业生产,增加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目标之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土地承包,农民可以依法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土地流转也为农村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济组织提供了经营土地的机会,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
总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法律实效。通过土地流转、农民权益保护和农村经济发展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土地资源的紧缺,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篇三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颁布实施两周年。制定实施该法的目的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国家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两年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程度,笔者在本文中进行
了初步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原因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实效,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引言
法律实效,为法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的状态、程度。法律实效与法律实施的意思相近,但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而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是否被人们实际上遵守、执行或适用。①法律实效与法律效果也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律效果是指法律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一般说来,法律实效是法律效果的前提,只有首先实现法律实效,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由此推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被人们是否实际施行以及施行的状态、程度。
从法律实效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和时间去观察这部法律,进而更充分地发挥这部法律规范的社会功能。瞿同祖指出:“研究法律离不开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果只注重条文,而不注意实施情况,只能说是条文的、形式的、表面的研究,而不是活动的、功能的研究。我们应该知道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等。”②因此,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实效性研究,有其意义。
二、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效性分析
于2002 年8月29日颁布、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③而制定的。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两年来,其贯彻落实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到2004年,全国 92%的耕地承包期延长到了30年,98%的农户与发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70%的农户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国集体林地以自留山、责任山形式承包到农户经营的占63%。④
(二)有效保护了被征占用承包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国编制并实施了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16.32亿亩。严格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为了规范土地市场,严禁违法批地用地和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各地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2003年7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并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联合督查。同时,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一些省市对改革征地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⑤
(三)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一些地方初步具备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条件,2002年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到了承包地总面积的16.4%.为了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配套设施,农业部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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