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员帐款回收考核办法
会计员帐款回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各分公司会计人员,努力协助业务代表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并借以评核其帐款作业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会计人员应依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分公司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20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分公司主管有关各业务代表未收款情况的资料,以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 第三条 凡各分公司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月底应收帐款余额/当月份的销货净额)在200%以下者,该分公司会计员应予奖励如下: (一)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25%以下者,奖金500元。 (二)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50%以下者,奖金300元。 (三)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75%以下者,奖金200元。 第四条 分公司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应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