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合同(通用4篇)
园林绿化合同 篇一
园林绿化合同是指由业主与园林公司或相关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明确双方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园林绿化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绿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标题、编号、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用于确立合同的身份和有效性。
2.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园林绿化工程的具体目的和范围,包括工程的规模、设计要求、完成时间等。
3. 合同的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业主需要支付的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项的划分、支付比例、支付期限等。
4. 合同的工期和进度:确定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 合同的质量要求:明确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包括植物种植的要求、景观设计的要求等。
6. 合同的保修期和保修责任: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的保修期限以及服务商在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7.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数额,同时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园林绿化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对于业主来说,合同能够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防止因为服务商的违约行为而造成损失。对于园林公司或服务提供商来说,合同能够确保其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其提供一个合法合理的经营环境。
在签订园林绿化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也应当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园林绿化合同 篇二
园林绿化合同是指由业主与园林公司或相关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明确双方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园林绿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绿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标题、编号、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用于确立合同的身份和有效性。
2.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园林绿化工程的具体目的和范围,包括工程的规模、设计要求、完成时间等。
3. 合同的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业主需要支付的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项的划分、支付比例、支付期限等。
4. 合同的工期和进度:确定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 合同的质量要求:明确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包括植物种植的要求、景观设计的要求等。
6. 合同的保修期和保修责任: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的保修期限以及服务商在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7.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数额,同时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园林绿化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对于业主来说,合同能够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防止因为服务商的违约行为而造成损失。对于园林公司或服务提供商来说,合同能够确保其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其提供一个合法合理的经营环境。
在签订园林绿化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也应当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园林绿化合同 篇三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
》,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06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 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园林绿化合同 篇四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