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律师函【精选5篇】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篇一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特此代表我的委托人向您发出本函。
我方是一家知名的企业,与贵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编号为XXX。根据合同的约定,我方向贵公司购买了一批商品,并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费用。然而,令我方非常遗憾的是,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商品。
根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合同义务,但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方的正常经营和利益。为了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方决定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贵公司对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方的初步计算,因贵公司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XXX元。我方要求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支付上述赔偿金额。如果贵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赔偿金额,我方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
我方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此事,尽快与我方取得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如果贵公司对我方的要求有任何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也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以便我们能够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请注意,本函仅为我方在法律上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不代表我方放弃其他法律权益。我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贵公司责任的权利。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回复,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处理此事。
谢谢合作!
此致
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日期:XXX年XX月XX日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篇二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特此代表我的委托人向您发出本函。
我方是一家小型企业,与贵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编号为XXX。根据合同的约定,我方向贵公司提供了一项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了结算。然而,令我方非常遗憾的是,贵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但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方的正常经营和利益。为了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方决定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贵公司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
根据我方的初步计算,贵公司拖欠的服务费用共计XXX元。我方要求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支付上述费用。如果贵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费用,我方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
我方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此事,尽快与我方取得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如果贵公司对我方的要求有任何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也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以便我们能够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请注意,本函仅为我方在法律上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不代表我方放弃其他法律权益。我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贵公司责任的权利。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回复,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处理此事。
谢谢合作!
此致
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日期:XXX年XX月XX日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篇三
致:__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
鉴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__,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__公司已向您发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书面通知,现您已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入住手续,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6条的规定,特此函告:__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__公司将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__公司将保留向您追索相应款项的权利,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同律师接洽。
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年 月 日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篇四
张c阁下:
内蒙古自治区网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合同当事人张x的委托,就终止双方于2008年3月20—21日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宜向你正式书面函告。
根据张x提供的书面合同能够充分证明,你在2008年3月20—21日与张x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你承包的工程是金山电厂2#单身公寓楼的水暖、电照、消防、排水等工程。张x陈述,此工程你已
经进行了施工,但并没有完工,张x已经向你支付了部分施工款。另外,从合同的形式上来看,张c只是以个人的名义承包,没有提供任何的施工资质、建设资质等相关的证明文件。鉴于以上情况,本律师向你函告如下:
一、 因你没有施工的资质,只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故风险极大。一旦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你便没有能力承担,会给张x及其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故你在2009年7月12日之前,拿出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与张x联系,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然后由你继续进行施工。
二、 你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当与你所承包的工程相一致,经双方确认,补签的《工程分包合同》除主体变更外,内容不进行任何变更,这样能够充分保护你方的利益。
三、 如果你不能够在2009年7月12日之前取得相应在资质,那么自2009年7月13日起,解除双方的《工程分包合同》,你不得再进入工地进行施工,亦不能够影响张x继续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你予以承担。
四、 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作为本函的附件,附于后(复印件,共两页)。
特此函告
内蒙古自治区网银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刘利军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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