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
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甲方(出租方):
甲方:【出租方名称】
乙方:【承租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地点】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
1.1 甲方同意出租位于【租赁地点】的【土地面积】的土地给乙方使用。
1.2 土地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范围】,具体以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2.2 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提前【提前期限】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租金金额】,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内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支付相应租金。
3.3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土地使用权
4.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土地使用权,但不得将土地转租、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超出约定范围。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土地使用权证,并保证不会遗失或损坏。
五、土地维护及损坏赔偿
5.1 乙方有义务对土地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护,保持土地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对土地进行维护,导致土地受损或遭到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甲方应对土地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土地损坏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甲方(出租方):
甲方:【出租方名称】
乙方:【承租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地点】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
1.1 甲方同意出租位于【租赁地点】的【土地面积】的土地给乙方使用。
1.2 土地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范围】,具体以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2.2 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提前【提前期限】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租金金额】,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内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支付相应租金。
3.3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土地使用权
4.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土地使用权,但不得将土地转租、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超出约定范围。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土地使用权证,并保证不会遗失或损坏。
五、土地维护及损坏赔偿
5.1 乙方有义务对土地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护,保持土地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对土地进行维护,导致土地受损或遭到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甲方应对土地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土地损坏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三
甲方:(租赁)祁东县洪桥镇洪丰村四组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 洪丰村四组村民 彭永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租地合同协议书
。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