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范本(最新6篇)
监理合同范本 篇一
监理合同范本是指监理工作的合同模板,用于规范监理工作的执行。以下是一个监理合同范本的示例:
监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电话:(委托方联系电话)
传真:(委托方传真号码)
乙方:(监理方名称)
地址:(监理方地址)
电话:(监理方联系电话)
传真:(监理方传真号码)
鉴于甲方计划进行(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监理范围
乙方将负责对甲方的(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全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 监督工程进度,保证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4. 对施工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评估;
5. 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6.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
甲方将支付给乙方的监理费用为(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第三条 工期
监理工作的工期为(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监理范围和要求履行监理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监理工作,直至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为止。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以上为监理合同范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条款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监理合同范本 篇二
监理合同范本是用于规范监理工作的合同模板,以下是另一个监理合同范本的示例:
监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电话:(委托方联系电话)
传真:(委托方传真号码)
乙方:(监理方名称)
地址:(监理方地址)
电话:(监理方联系电话)
传真:(监理方传真号码)
鉴于甲方计划进行(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监理范围
乙方将负责对甲方的(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全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 监督工程进度,保证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4. 对施工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评估;
5. 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6.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
甲方将支付给乙方的监理费用为(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第三条 工期
监理工作的工期为(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监理范围和要求履行监理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监理工作,直至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为止。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以上为监理合同范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条款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监理合同范本 篇三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xxx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c装饰品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元。
第二条 制作grc装饰品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品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品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品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类型: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_______);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参加_______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天;
2、甲方要求更改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类型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类型按下列类型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更改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 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品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品,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_______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品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品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 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类型中选择第_______种类型,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类型。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合同范本 篇四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监理合同范本 篇五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关系等 。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 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强制规范、施工图纸、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需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人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更换权利。
履行职责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对承包人呈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报告等文件的审批和回复。任何可能对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构成影响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均须事先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或批准。除本合同明确约定或委托人书面授权外,监理人无权减轻或免除任何第三方在其与委托人签署的合同中对委托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委托人批准。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细则,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每月初上报上月的监理月报1份;监理规划、专项报告,根据委托人要求上报 。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方式为:当面移交 。
安全责任
监理人自行负责自己员工的管理及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员工或所用设备发生意外或伤亡事件,由监理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监理人由于监理过程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监理合同范本 篇六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