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范本(通用6篇)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一
在供用电合同范本中,供电方和用电方之间需要明确和约定一系列的事项,以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双方权益的平衡。下面是一个供用电合同范本的内容,供参考。
合同主体
供电方:(公司名字)
用电方:(公司名字)
供电范围
供电方将按照用电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电力供应服务。供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供电方负责供应稳定、可靠、安全的电力。
2. 供电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电设备和维护服务。
3. 供电方应当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供电条件
1. 供电方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电力。
2. 供电方应当按照用电方的需求和用电负荷,提供相应的电力容量。
3. 供电方应当按照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收取电费。
用电条件
1. 用电方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使用电力。
2. 用电方应当按照供电方的要求和规定,使用电力设备和用电设备。
3. 用电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电费支付
1. 用电方应当按照供电方的要求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2. 电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由供电方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年限),合同期满后可以协商续签。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电方和用电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二
在供用电合同范本中,除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外,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的细节和特殊情况。下面是一个供用电合同范本的内容,供参考。
合同主体
供电方:(公司名字)
用电方:(公司名字)
供电范围
1. 供电方将按照用电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电力供应服务。
2. 供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居民用电等。
供电条件
1. 供电方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电力。
2. 供电方应当按照用电方的需求和用电负荷,提供相应的电力容量。
3. 供电方应当按照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收取电费。
用电条件
1. 用电方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使用电力。
2. 用电方应当按照供电方的要求和规定,使用电力设备和用电设备。
3. 用电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电费支付
1. 用电方应当按照供电方的要求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2. 电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由供电方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电力质量保证
1. 供电方应当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力质量的稳定。
2. 供电方应当及时处理供电故障和电力质量问题。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年限),合同期满后可以协商续签。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电方和用电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供用电合同范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和利益。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电房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电期间,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另行独立接连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每月号甲方抄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用电量按元/度标准及相关电量损耗向甲方交纳电费,缴费日期为。逾期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在借电期间国家电价标准调整,甲乙双方相应调整借用电费用标准。
五、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收款凭证,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欠费时抵扣,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给乙方。
八、借用电期间,综合治理责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所接电线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电或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甲乙双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欠交电费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累计达五日;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四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___--____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XXX热力外线施工,需要临时解决用电问题,特向甲方临时借电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变压器一台,交由乙方使用,经双方负责人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用电地址为xxxxx。
一、电费价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支付电费。交费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二、乙方应安装有专用电度表,准确计量用电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用电安全:乙方线路应接在甲方指定的开关处。开关的`拉合在乙方人员在场时,由甲方人员按乙方要求拉合。乙方人员严禁操作甲方设备。甲方开关外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四、用电当中如影响甲方用电时,甲方可暂时停止向乙方提供电力。并同时通知乙方。
五、计量箱以下用电安全由乙方负责。
六、自协议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20xx年xx月xx日
供用电合同范本 篇六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