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制作合同范本【通用6篇】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一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电话]
一、合同目的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标识制作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二、标识设计要求
1.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标识的设计和制作。
2. 标识应符合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定位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进行设计。
3. 甲方有权对标识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标识设计和制作的费用。
2. 标识设计费用为[设计费用],乙方应在双方签署合同后[支付方式]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3. 标识制作费用为[制作费用],乙方应在标识制作完成后[支付方式]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标识设计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 标识设计方案及制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在合同解除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或制作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标识设计或制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2. 在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法院]处理。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二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电话]
一、合同目的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标识制作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二、标识设计要求
1.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标识的设计和制作。
2. 标识应符合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定位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进行设计。
3. 甲方有权对标识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标识设计和制作的费用。
2. 标识设计费用为[设计费用],乙方应在双方签署合同后[支付方式]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3. 标识制作费用为[制作费用],乙方应在标识制作完成后[支付方式]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标识设计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 标识设计方案及制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在合同解除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或制作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标识设计或制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2. 在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法院]处理。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________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____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________%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__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xxx合同法》、《xxx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 、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 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 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 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xxx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初稿。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_________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企业标志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标志(或商标)设计电子文档一份。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标志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标志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xxx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
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识制作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