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源装饰合同范本【优质6篇】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装饰行业作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键行业之一,在市场上发展迅速。然而,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装饰工程中常常出现纠纷和矛盾。为了保障消费者和装饰公司的权益,港源装饰公司为了规范合作行为,特编制了装饰合同范本,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装饰工程的实施过程,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二、装饰工程内容
1.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水电改造、家具定制等。
2.装饰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进度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三、费用支付
1.消费者应在装饰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装饰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工程施工,消费者应按照约定的进度支付工程款。
3.施工完成后,消费者应在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四、工程质量和保修
1.装饰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装饰公司应提供装修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由于材料和设备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责任。
3.装饰公司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年的质量保修期。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2.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二
装饰行业作为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装饰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确保港源装饰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港源装饰合同范本的制定不仅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一、合同签署及履行
1.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各项条款的知情和自愿。
2.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履行,不得擅自修改。
二、工程施工要求
1.装饰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装饰公司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三、费用支付及发票开具
1.装饰公司应及时开具工程款发票,并提供完整的税务发票。
2.消费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项。
四、工程质量保证
1.装饰公司应提供装修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由于材料和设备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责任。
2.装饰公司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定后续处理方式。
通过港源装饰合同范本的制定,港源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装饰工程的实施过程。同时,合同范本也能够提高消费者对装饰公司的信任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港源装饰合同范本的制定对于装饰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工期顺延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设计变更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首付款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00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乙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乙方义务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安全施工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四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50%,计¥(元整);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45%,计¥(元整);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5%,计¥(元整);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预算书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五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 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 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资质及安全资格证审核表、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安全资格证等,到相关部门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4.为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双方约定将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支付。甲方安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行为,甲方将有权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在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款项正常支付。
第六条:材料供应
1、 材料除墙地砖、电线、开关、插座由甲方供货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认质认价后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用于本工程中。但甲方和监理的审查、认定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负的任何义务。
2、 乙方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签定价为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中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总承 包价不因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的各种风险费用。
(1)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差不予调整。
(2) 招标范围内的和图纸中已标明的工作量投标报价中若有遗漏,视为总价已包
2、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发生的工程量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的签证单依实结算,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规定及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其变更增加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工程变更优惠率调整,合同内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调整;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确认需在发生时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量,否则不予确认。工程单项签证单中费用变更在伍仟元内增加的,结算时不作调整计算。变更签证发生费用的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认后支付。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 80%。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竣工验收
(1) 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 施工记录;
(4) 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 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 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 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2、 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源装饰合同范本 篇六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期: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作为订金(该金额将在第二期的工程款中进行抵扣);
(2)第二期:合同签定后,在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50 %(即¥:元);
(3)第三期: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40 %(即¥: 元);
(4)第四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 10 %(即¥: 元)。
三、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甲方自购的材料由甲方自行负责将该装修材料搬运到施工场地内。
5、清除装修场地内影响到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B、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
3、乙方在装修期间全程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及施工现场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者质量、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由乙方自行搬运入户。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七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损耗数量,以便甲方按计划进行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清单内容及时采购相关材料并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正常进行施工。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__(20xx)110号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装行业施工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规定的施工规范工艺进行施工。
3、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工期进行顺延。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者增减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施工图与报价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对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安装的隐蔽工程(水、电)保修期为十年(注明:若水、电工程属于改位工程,则此工地原已安装好的水电工程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
10、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对相关部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六、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等方面的施工,乙方应提前准备相关施工方案并通知甲方,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再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障,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100 元;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余下的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仍未能竣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损失
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才能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中止装修,并与乙方协商共同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十、其它事项: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一把)交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乙方不得再进行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以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装饰用料单》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