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优质6篇】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一
(字数:613)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具体地址)的农田出租给乙方承包种植草类作物,乙方同意承包并种植草类作物。
第二条 种植草类作物
乙方承包的农田,种植草类作物的品种、数量、种植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农田使用权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农田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农田转租、转让给第三方。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妥善保护农田资源,合理使用农田,不得损害农田的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合同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2. 任何一方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二
(字数:604)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具体地址)的农田出租给乙方承包种植草类作物,乙方同意承包并种植草类作物。
第二条 种植草类作物
乙方承包的农田,种植草类作物的品种、数量、种植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农田使用权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农田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农田转租、转让给第三方。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妥善保护农田资源,合理使用农田,不得损害农田的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合同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2. 任何一方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村_____组
乙方:___________村_____组
村民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于19xx年搬迁到_____组,该址对换给_____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_____米,南北长_____米,面积为_____亩,现有破瓦房_____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_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________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村_____组
乙方:__________村_____组
村民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耕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的'耕地,共亩。以每年每亩租金500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500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 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耕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耕地。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耕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耕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耕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农田种草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深圳市恒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_合同法》、《_森林法》、《_土地管理法》、《_农村土地承包法》、《_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发包给乙方用于改造侧柏林、饲养鼯鼠,建造恒芝堂原生态中药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发包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四至界线清楚――出示山界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没有山界林权证书,甲方必须出具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签名(盖章)的证明,经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盖章确认。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上级业务部门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址以双方签名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
(2)总面积 亩(初步勾绘面积),其中:扣除小地类面积 亩,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 亩(造林验收后填入)。
小地类指:坟地、输电线路占地、通讯线路占地、岩石裸露地、农田边、水源林预留的田边地和不能列入造林范围的其他用地。
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指:在造林结束后,以双方到现场验收的实际造林面积。
(3)、面积测算方法: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坡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进行求算,或用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年年月日止,共计年(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具体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结算承包金的面积以双方到现场用1:10000地形图或用GPS核定的实际造林面积为准,结算租金面积计总承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林地承包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委托 发放给甲方,甲方收到地租,提供等额有效票据(开具票据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在地租支付凭证上签字确认。承包金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账户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支付方式:乙方应按时将林地承包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①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 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现场初步勾绘承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承包金的 %给甲方,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 月底前支付剩余承包金给甲方。
② 一年一付:合同生效后,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第一年承包金的 %给甲方,剩下部分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年底前交清。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于当年月日前付清。
③ 每 年支付一次:合同生效后, 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现场初步勾绘承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第一轮承包金的 %给甲方,剩下部分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底前交清。以后每轮的承包金于每轮首年 月 日前付清。
④ 其他约定付款方式: 。
以上各支付方式,如逾期交承包金,乙方应按欠交额、期限和同期农业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甲方(如因甲方不按时领取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责任)。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但当年承包金计付起始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交地日期为准,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认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为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5)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有三人以上的代表人签收,且其中有一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完毕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水源、水库等基本建设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林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补偿费参照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 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中抵扣。属其他方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 幼苗(树)期五年内不得放牧、割荒和打柴。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 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别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上占地面积不超10m2)。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坟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⑥ 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召开发包方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名。林地所有权属于个人的,个人同意后可直接发包给乙方。
⑦ 甲方有义务责任负责林地里侧柏树等林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有义务责任保护乙方投放在林地区野生散养的鼯鼠的防盗防害工作。如发现甲方及地方群众恶意破坏,串通外界偷盗乙方在林地建设固定设施及野外散养鼯鼠等行为,一旦发现,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中抵扣。
⑧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维护与搞好地方群众的团结关系,协助乙方基地建设一切事务办理的工作。
(2)乙方责任:
① 落实资金,搞好改造侧柏林地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改造。
② 乙方的管理人员要与地方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发生治安及纠纷问题,要及时通知地方政府机关协助处理。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人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的。
(3)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用的。
(4)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当一方出现或者知晓合同解除事由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当对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告解除。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11.(1).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甲方发包前林地上原有的林区设施及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林区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期内添置的非固定设备及林业设施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承包地上以自然萌生方式更新植被,更新后的萌生林无偿归甲方所有。
(5)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份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_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山界林权证”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签名(盖章)且经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盖章确认的证明;
(2)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3)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4)交地确认书;
(5)承包林地最终结算面积。
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本合同主件十页共二十条及附件六页五条。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 代表:
村委会(章): 乡(镇)林业站(章):
代表: 代表
乡(镇)人民政府(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