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精选6篇)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一
第一篇内容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乙方:重庆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
电话:123456789
法定代表人:XXX
甲方:顾客姓名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XXX
联系电话:123456789
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汽车销售公司,甲方愿意购买乙方所销售的车辆,并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购车合同:
1.车辆信息
甲方在此确认,乙方将向甲方出售一辆全新的重庆长安汽车,车型为XXX,车牌号为XXX。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无事故的,并且具备正常的运行状况。
2.车辆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购买该车辆的价格为XXX,包括车辆本身价格、购置税、上牌费用等。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支付以下方式之一:
- 一次性支付: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给乙方。
- 分期付款:甲方同意支付车辆总价款的X%作为首付款,在签署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将根据双方协商的付款计划进行分期支付,每期支付日期不得超过30天。
3.车辆交付
乙方将在甲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交付给甲方。交付时,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验收,并有权拒绝接受车辆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或损坏。
4.车辆保修
乙方保证车辆在交付后的X个月内享受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内,如发生车辆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零部件。维修范围不包括人为损坏或正常磨损。
5.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车辆款项或延迟支付,甲方应承担每日X%的滞纳金。如甲方违约严重,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二
第二篇内容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乙方:重庆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
电话:123456789
法定代表人:XXX
甲方:顾客姓名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XXX
联系电话:123456789
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汽车销售公司,甲方愿意购买乙方所销售的车辆,并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购车合同:
1.车辆信息
甲方在此确认,乙方将向甲方出售一辆全新的重庆长安汽车,车型为XXX,车牌号为XXX。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无事故的,并且具备正常的运行状况。
2.车辆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购买该车辆的价格为XXX,包括车辆本身价格、购置税、上牌费用等。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支付以下方式之一:
- 一次性支付: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给乙方。
- 分期付款:甲方同意支付车辆总价款的X%作为首付款,在签署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将根据双方协商的付款计划进行分期支付,每期支付日期不得超过30天。
3.车辆交付
乙方将在甲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交付给甲方。交付时,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验收,并有权拒绝接受车辆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或损坏。
4.车辆保修
乙方保证车辆在交付后的X个月内享受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内,如发生车辆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零部件。维修范围不包括人为损坏或正常磨损。
5.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车辆款项或延迟支付,甲方应承担每日X%的滞纳金。如甲方违约严重,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
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汽车买卖合同约定: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剩余保险期限: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
车辆总价: 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余款付合同金额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贷款支付。(付尾款条件)
以下情况为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1)甲方已经还完该车的所有贷款金额。
(2)甲方将该车,连牌照完全过户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1) 公里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出售车辆在完全交予乙方之前所有违章记录以及罚款,全有甲方自行承担,年审由甲方陪同乙方共同年审。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挖掘机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挖掘机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挖掘机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挖掘机检验机构(山东烟台)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定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______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如期一次性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品牌:奔驰,型号:GL550,数量:2台,单价:160万/台。产地:美国。
合计金额:大写:三百二十万元整。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即7月10日前支付30万元,其余尾款即260万元人民币在提车日(20xx年8月15日)前2日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20xx年8月15日。
(二)交车地点:公司温岭仓库(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城)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四)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检测合格证。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保修卡所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50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2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甲方应为乙方换车。
(四)在车辆使用2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9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6次以上(不含6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
(五)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六)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七)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涉及费用按本合同付款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相关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特别约定
甲乙双反无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台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住所: 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城A2 住所:
代理人: 代理人:
重庆长安购车合同范本 篇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色
次选颜色:____色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