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实用6篇)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一
第一篇内容
货款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甲方名称]
乙方(债务人):[乙方名称]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经济合作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款担保;
2.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标的
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款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担保金额]元(大写:[担保金额大写])。
第二条 担保方式
1. 甲方可以选择提供保证人担保、抵押物担保或其他合法担保方式。
2. 如果甲方选择提供保证人担保,保证人为[保证人名称],保证人同意为乙方的货款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甲方选择提供抵押物担保,甲方应将担保物抵押给乙方,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4. 具体担保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明确。
第三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担保的条件和范围
1. 甲方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乙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货款债务。
2. 甲方担保的条件是乙方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 担保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担保方式、金额、期限等进行变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责任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履行义务,并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2.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责任解除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述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二
第二篇内容
货款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甲方名称]
乙方(债务人):[乙方名称]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经济合作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款担保;
2.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标的
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款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担保金额]元(大写:[担保金额大写])。
第二条 担保方式
1. 甲方作为乙方的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甲方承诺在乙方无力偿还货款时,由甲方履行偿还义务。
2. 如乙方的债务超过担保金额,甲方仅承担担保金额部分的偿还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担保的条件和范围
1. 甲方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乙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货款债务。
2. 甲方担保的条件是乙方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 担保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担保方式、金额、期限等进行变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责任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履行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责任解除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述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三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丙方愿意为甲方的全面履行向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担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
第一条有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有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的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小写),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担保范围
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的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条担保方式
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索赔,丙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向乙方清偿担保债权..
第四条保证期
1、丙方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
2.如甲乙双方就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丙方的保证期延长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表公司履行清偿义务;
2.在保证期内,乙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在保证期间,应在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资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破产等)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
4.保证期间,乙方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撤销)、申请破产或其他任何可能危及其正常经营和丧失保证能力的情况,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履行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六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以其全部资产或有权处分的资产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2.丙方签署本合同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3.本合同合法有效,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代其清偿债务的义务,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4.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与约束丙方及其资产的条款(包括公司章程)和其他协议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担保;
5.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对他人和/或本人的财务报表和担保,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任何其他担保。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上述声明和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一、保证期间,丙方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有担保债权的,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的约定,未能在变更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经乙方书面同意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的约定,在变更后三日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且经乙方书面同意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隐瞒的,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的赔偿金。
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丙方主动支付到乙方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账户中扣除。
第八条保证期间贷款合同的展期和转让
1.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丙方批准;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2、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转让必须经丙方同意;否则,丙方在债务转移后免除担保责任。
第九条丙方的追索权
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后,有权就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担保债权金额向甲方要求赔偿。
第十条特别协议
1.保证期间,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丙方财务状况或保证能力、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的变化,或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而免除。
2.保证期间,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甲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乙方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和/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避免损害乙方权益的,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义务,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账户中扣除。
4.在保证期间,如丙方经营方式、物理系统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则由丙方或丙方变更后的机构或决定丙方变更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5.在保证期内,如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发生变更,且书面通知未送达乙方,则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含信息向丙方发送的所有文件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乙方和丙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转让、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保持有效,直到本合同的转让、修改或解除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于本合同项下所有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乙方和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根据本合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3.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乙方和丙方仍应执行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丙方和甲方注意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充分解释相关条款;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均无异议。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四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产为甲方提供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财产:
抵押人在此同意将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权人,用以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为【】人民币的贷款及其他欠款。(房产面积:【】,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二、担保期限: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三、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3)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况。
四、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当出现第三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1)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参照抵押权设立时的约定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五、抵押权的消灭
1、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抵押权因所担保的主债权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且无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权消灭;
3)抵押权实现;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没有行使抵押权。
2、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在抵押权消灭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六、抵押的范围:
1.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2.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七、担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产作为担保,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时还款,按照第四条抵押实现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担保义务。
八、特别约定事项
1.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经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股东变化等情况)发生变化;
(2)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或承担债务;
(4)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九、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以及诉讼文书,均应以亲自送达、快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载明的地址和传真号码。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该方应及时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权人发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发往该地址的诉讼文书被退回(该地址并非地产的地址),则抵押权人或法院可以将有关通知或诉讼文书向地产的地址送达。
3.抵押权人以亲自送达或快递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七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通知于抵押权人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按照借款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送商品及代为收取该商品货款事宜,约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配送及代收货款之委托
本合同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配送商品并代为收取该等商品之货款为目的(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业务注意事项
1.乙方不提供当日配达之服务。
2.乙方不提供转寄服务,甲方所提供之配送资料如有错误,乙方将以退件流程处理。
3.为便利乙方作业,甲方之出货地如有多处时,需于签约前将出货处提供与乙方建档,甲方签约后如有异动资料,需以书面先行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临时性电话更改资料。
4.针对配送上之细节,以乙方提供之代收货款配送流程及注意事项为主,甲方同意并按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执行本业务。
第三条、支付
乙方将依甲方所选择之结算方式,按照规定结算后汇入甲方所指定之账户。
第四条、配送运费
本业务中之配送运费计算应按甲方与乙方之运费报价单内容计价结算之:
(1)上述双方如已订有运费报价单者则以之为准,如双方尚未签订者则应于签订本合同书前先行订定运费报价单并以之为配送运费计算基准。
(2)非本业务之运费计算,其运费应由甲乙双方另以书面协议之。
第五条、手续费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之手续费计算见附表,略。
第六条、退货
1.乙方执行本业务时如遇收件人拒收商品,收件人拒绝支付该商品之代收金额或支付之金额不足,或商品于交付乙方后_____日内仍无法将该商品配达等情况,则该件商品将于通知后退回甲方处。
2.除有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外,甲方仍应将办理
退货之该笔商品之配送运费、退货运费及代收货款手续费等支付予乙方。
第七条、货损
1.本业务之相关代收、运送条款,责任限制或可归责于乙方所致之货物迟延、毁损、遗失等权利义务关系均按乙方所订定之托运条款执行之。
2.如有前项之情形发生时,甲方同意本业务之损害赔偿范围以_____万元人民币为上限。
第八条、结算
1.本业务之货款结算由乙方按约定应向甲方收取运费,代收手续费,银行汇款手续费及退货商品之退货运费等;但运费之部分依约定,由乙方依其与甲方所签订之报价单内容,向甲方收取。
2.上述费用,如乙方有溢付款项者,乙方得于付款日之应付款项中一并扣除计算,但是退货商品之代收货款之结算及商品的退货均需在约定之付款日前进行,付款日以后之退货则于次回付款日之应付款项结算时一并扣除计算。
3.乙方如发现支付甲方之代收款项金额有溢付情形且无法按第一项之规定于次回付款日之应付款项一并结算扣除时,甲方亦应于前述之次回付款日,将乙方多汇之金额立即返还并汇入于乙方所指定之银行账户。
4.甲方如未依约给付乙方运费时,乙方得就甲方所积欠之运费款于代收款项中迳行扣下。
第九条、货物之瑕疵
乙方对于托运货物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有消费者主张货品短缺、瑕疵、品名不符等关于托运物内容之情事,乙方将依作业流程进行退货,乙方对于甲方及消费者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代收货款委托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_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担保合同范本内容 篇六
特别提示: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担保债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担保债权人(甲方): 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共 方):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担保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编号: )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项下的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为保障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及保证合同的履行,现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得全部财产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担保金额为债务人借款本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的 %,即金额为人民币 ¥ 元整(大写: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债务人先行向担保债权人缴存风险保证金为借款金额的 %,担保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该保证金,不足部分继续向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追偿。担保费率为 ,在银行贷款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到位后,由担保债权人一次性向债务人收取。
反担保人为多人反担保的,担保债权人有权向反担保人同时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偿权。
为减少担保债权人的担保风险,债务人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担保债权人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抵押 □质押);
□ 提供反担保人为保证人,反担保形式为共同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物权法、担保法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债务人或反担保人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债务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债务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2、反担保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反担保人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债务人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担保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债权人凡因履行保证担保及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担保债权人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担保债权人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担保债权人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债务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担保债权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债权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债权人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债务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担保债权人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自接到担保债权人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担保债权人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担保债权人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担保债权人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担保债权人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担保债权人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担保债权人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担保债权人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担保债权人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担保债权人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担保债权人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声明:
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担保债权人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保证:
担保债权人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担保债权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担保债权人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债务人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担保债权人追偿时,应优先偿付担保债权人追偿金额;
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担保债权人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担保债权人报备;
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担保债权人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担保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担保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担保人已提请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各方已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逐一协商,达成一致。
担保债权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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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务 人(乙方):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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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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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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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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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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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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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签): 自然人(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