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销售合同范本(实用6篇)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一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是一种标准化的合同模板,用于规范海运销售交易中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文将详细介绍海运销售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和使用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合同模板。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货物的描述和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装运和交货时间、保险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在货物描述和数量方面,合同应明确规定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以确保双方对货物的认知一致。价格和付款方式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付款,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运和交货时间是海运销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双方应就具体的装运和交货时间达成一致,以确保货物能按时到达目的地。保险责任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由哪一方负责,一般由买方负责购买货物保险。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争议解决是指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的使用方法相对简单,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应就货物的描述和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其次,双方可以参考海运销售合同范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双方的需求。最后,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总之,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是一种重要的合同模板,可以帮助双方规范海运销售交易,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使用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时,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使用方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二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是一种常用的合同模板,用于规范海运销售交易中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文将围绕海运销售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合同模板。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描述和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装运和交货时间、保险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在货物描述和数量方面,合同应明确规定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以确保双方对货物的认知一致。价格和付款方式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付款,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运和交货时间是海运销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双方应就具体的装运和交货时间达成一致,以确保货物能按时到达目的地。保险责任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由哪一方负责,一般由买方负责购买货物保险。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争议解决是指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在使用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述,以避免引发争议。另外,双方应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确保自己了解和接受合同的全部内容。最后,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总之,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是一种常用的合同模板,可以帮助双方规范海运销售交易,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使用海运销售合同范本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1、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办理向乙方委托办理之业务的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维持该证书的有效。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可能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
3、乙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甲方洽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及有关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配船,装箱,进栈,报关,装船,签发提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具体委托范围以委托单证列明为准。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费用结算等的规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立即滞留其相关单证,直至终止接收甲方的货运代理委托,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损失,责任和费用。
第二条:单证要求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的托运单证(托运单证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甲方预先在乙方备案的订舱专用章(业务章),若业务过程中有诸如装箱,报关,进栈,装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在委托单上特别列明或另行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协商确定相关费用,若无特别书面委托列明,则乙方仅负责订舱,甲方口头委托产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负责任。
2、甲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委托更改的时间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单而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必须全额支付因甲方失误而产生的返空等费用。
3、开船前甲方应对提单内容进行核对,并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甲方业务经办人的签字乙方视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对后,根据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单。
4、若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则甲方在订舱时须在委托单上注明正确的协议编码,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甲方应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则支付运费,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确认费用,乙方关于运费确认的要求另见乙方指定的《订舱注意事项》。
5、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并对专人给予书面授权权利,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各方未及时通知多导致的一切风险由未通知方承担。
第三条:风险责任
1、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盖甲方印章,乙方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甲方的委托单应在乙方规定的受载日前送达乙方处,对超过受载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在货物,但若甲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特别是甲方隐瞒其货物危险品性质,货物实际重量,数量,尺寸的,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费用的收取与结算
1、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的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要求承运人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可要求承运人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项 /天的违约金,甲方应在支付欠款的同时支付违约金。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选择第D种方式结算全部相关运杂及代垫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运输_危险品货物_,_私人物品_等,甲方必须先付清运费,乙方方可给予签发提单,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B、乙方同意现行签发提单,甲方保证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付清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拖回甲方报关单据。
C、乙方同意先承运,甲方保证电放货物前付清全部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D、考虑到双方长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货物装运后20天内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币壹万元内的信用额度,甲方保证在这个时间前,在业务发生费用不超过信用额度时即付清全部运杂费用。在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在甲方报关单据到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其退还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发生的运杂费之前,乙方有权扣留操作项下的货物与提单。
E、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证明,账款付讫以乙方银行的到账通知为准,甲方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影响费用之结算,本协议下之费用不可扣减,乙方对于因其他纠纷发生拖欠费用情况进行商谈,并不影响乙方基于本协议主张任何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
3、在甲方要求发货人等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情形,甲方就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直接向发货人等相关方收取或书面指示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在相关方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单,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相关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则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其它
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提单,乙方可要求承运人滞留或者留置该票货物直至乙方可滞留甲方其它托运货物提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联合终止接受甲方的订舱托运业务;协议执
行期间,如承运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类附加费或提高运价,乙方有权作出调整并按新费率与甲方进行结算。
1、运费金额以甲乙双方具体出货时的约定为准,逐次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托运单上注明,或者另纸书面确认。
2、甲方保证在业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保函应为原件,如为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证承担保函中承诺的所有责任。
3、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录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续修改的任何附加条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条款将自动的优先执行,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法律和惯例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五
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运至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货物于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全船的运费的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海运销售合同范本 篇六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严格按照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一、货物品名、规格、包装和质量要求:
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包装要求: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
二、数量、单价、价格条款和金额合计:
数量:
单价:_____元。
合计:_______元。
三、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装运期限:
生产商须在收到买方直接下达的订购订单之日起天内按合同约定备齐货物,并交由卖方即刻验收装运。
五、装运条件(运输方式、出运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运安排等):
卖方作为发货人安排装运,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买方。
六、保险:
由卖方购买保险。
七、付款条件:
本合同卖方为______,但买方在合同项下的具体订单直接下达至生产商。合同支付方式为跟单托收下提单日后____天付款交单。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指定的托收行或代收行按发票金额足额付款赎单。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生产商应得部分拨付给生产商。
八、品质/数量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外,买方可凭三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及生产商提出索赔。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_天内提出,否则卖方或生产商不负任何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卖方或者生产商不能履约,或者部分或全部货物延迟交货,卖方或生产商不负责任。但卖方或生产商必须立即通知其余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三方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
买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