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精彩6篇)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买方名称】
地址:【买方地址】
联系人:【买方联系人】
电话:【买方联系电话】
传真:【买方传真】
乙方:【卖方名称】
地址:【卖方地址】
联系人:【卖方联系人】
电话:【卖方联系电话】
传真:【卖方传真】
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的钨精矿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描述
1.1 产品名称:钨精矿
1.2 规格:【产品规格】
1.3 包装:【包装方式】
1.4 数量:【购买数量】
1.5 单价:【产品单价】
1.6 总价:【产品总价】
二、交货条件
2.1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
2.2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
2.3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
2.4 运费负担:【运费负担方】
2.5 运输保险:【是否购买运输保险】(若是,请注明保险责任和金额)
三、质量检验
3.1 乙方应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四、支付条件
4.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期限】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作为预付款。
4.2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前【支付期限】内提供发票,并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乙方应提供合格的发票和其他财务文件,以便甲方进行结算和报税。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机构名称】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合同有效期】。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买方名称】
地址:【买方地址】
联系人:【买方联系人】
电话:【买方联系电话】
传真:【买方传真】
乙方:【卖方名称】
地址:【卖方地址】
联系人:【卖方联系人】
电话:【卖方联系电话】
传真:【卖方传真】
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的钨精矿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描述
1.1 产品名称:钨精矿
1.2 规格:【产品规格】
1.3 包装:【包装方式】
1.4 数量:【购买数量】
1.5 单价:【产品单价】
1.6 总价:【产品总价】
二、交货条件
2.1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
2.2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
2.3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
2.4 运费负担:【运费负担方】
2.5 运输保险:【是否购买运输保险】(若是,请注明保险责任和金额)
三、质量检验
3.1 乙方应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四、支付条件
4.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期限】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作为预付款。
4.2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前【支付期限】内提供发票,并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乙方应提供合格的发票和其他财务文件,以便甲方进行结算和报税。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机构名称】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合同有效期】。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_《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四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供磷矿石P2O5≥31%。
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及货款到位情况组织发矿。
四、交(提)货地点、数量:供方货场交货。
五、运佃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负担。
六、合同损耗及计算方式:需方磅房过磅数量和减少份(晴三雨四)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双方共同取样确认。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五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_合同法》、《_矿产资源法》、《_安全生产法》、《_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矿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
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及范围
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
⑴掘进:含凿岩、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提升、管线架设、轨道的铺设等掘进相关工作。
⑵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支护、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提升、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
⑶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
⑷甲方负责提供变压器、发电机、主排水管道、主空压机、主绞车、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供设备之外)、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外部环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费用。
(6)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日后的维护、保养及修理.
(7)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以包代管”。
(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旗办理施工、资质认证登记等手续。
3、工期、工程量及质量标准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体数量以甲方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达到《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13-90)、甲方工程设计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为准,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4、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同意,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对施工生产和安全负责。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变更、修改均应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发的书面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服从,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5、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设计工程规格大出表中同项工程规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项工程的立方量单价80%给予乙方补偿。
(3)临时支护(长度在4米以内)由乙方承担
。超过4米时,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双方确定的年度计划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前后,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或调整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矿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350×350mm。超规格矿石由乙方负责到选厂破解。
(3)开采厚度要求:回采矿石经双方协商,在矿体明晰、品位较高时,正常最小开采厚度以上,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高品位矿体,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矿房回采率>85%,采矿贫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6)有关出矿量按甲方计划执行(出矿量按计划可上浮20%),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将矿石拉往选矿厂。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定对乙方的采掘施工、劳动组织、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劳动用工要求和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予以纠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罚款、中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决好矿石、毛石混杂的问题,一旦发现未经分检或分检不彻底,甲方有权处罚。
5、如果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指挥、出现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闹事或到甲方住所闹事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主动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或分期计划任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罚。
8、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须对生产、生活设施维护好,杜绝浪费。如果发现乙方人员损坏、浪费甲方资源,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罚。
9、甲方为乙方处理好生产周边环境、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人为干扰。
10、负责编制单体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达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单体采矿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
12、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13、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14、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15、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16、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2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6、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7、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
7、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8、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9、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2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
11、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
4、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8、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9、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签定合同时交10万元,其余10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
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3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4、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
5、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
6、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3吨/立方)。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
2、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3、月结算日为当月28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15天内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20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
5、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
6、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施工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井下排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其他生产电费由乙方负担。甲方生活区用电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乙方生活区用电由乙方负担。
3、凡因乙方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
4、乙方将掘进中废石倒入矿堆,发现一次,按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5、乙方将掘进中副产矿倒入废石山,按每车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6、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7、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回采时不能剔除的夹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8、严格杜绝超标大块矿石进入选厂。对无论何种原因进入选厂的大块矿石,不再安排反运回矿山,按实际形成量扣除乙方相应的出矿量和采矿费用。因大块矿石造成选厂停产,乙方须承担选厂停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甲方按当月采掘进度计划和采矿贫化率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部分,掘进每米扣罚100元,采矿每吨扣罚30元;发现人为损失、贫化,按1000元/次罚款,并负责废石或矿石的分捡;未分捡部分,按500元/吨罚款。
10、在出矿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如年总出矿量超额完成计划,则对乙方给予奖励,奖励额计算为:年超产矿量×采矿单价×5%。
11、凡因乙方原因,矿房回采率、开采贫化率、矿块回收率达不到下达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要求,每单项每减少1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2%进行扣罚;每单项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2%给予奖励;对实施的单项扣罚在当月结算中执行,对实施的单项奖励在年底中一次性执行。
12、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两天以上,应付误工费每人每天30元。
13、井建工程所有的轨道、管道、线路等辅设均属甲方所有。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应铺设轨道、风水管线、电缆、照明线、天井梯子平台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而随意拆除上述设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验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价款处罚。
14、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还给甲方。
15、乙方井下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如:没戴安全帽、喝酒、睡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10000元罚款。
16、如果材料市场价格发生10%以上的波动,本合同期满需续签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单价。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结算时扣回。甲方负责火工品仓库管理与仓库发放,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火工品从仓库至使用地点的运输。乙方必须要严格遵守有关火工材料储存、发放、运输、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对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产、罚款,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采出矿石、废渣中的残存、拒爆火工品的筛拣与销毁工作,坚决杜绝残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协议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如果乙方违反安全管理“一、2、(5)”条款,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乙方应主动向发包人书面说明情况;连X人员必须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及住房,不得防碍下一潜在施工队伍的进入和施工。
4、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补偿乙方误工费、停工费,月底付清。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5、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乙方应将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一切生产物质、设备和材料无偿归还、交付甲方并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7、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时,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乙方未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给甲方的,所发生的设备维修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8、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如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经融危机、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并办理所有登记及证件手续。乙方项目负责X公司出具委托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钨精矿进口合同范本 篇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双方签订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xx区xx东路xx号(四厂区) xx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厂xx 0816-xxxx487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按经济快捷的运输方式,四川绵阳,由供方负责运杂费及包装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不得缺数短少,入库后原装短少由需方向供方索赔或在原货款中扣除。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应能保护产品,经受运输、标志清楚、方便管理。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及《质量法》第三章三十三条执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略。
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如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外协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图纸等技术信息,其知识产权属于长虹公司所有,不得外泄,外协产品为长虹公司专用,不准销往第三方,如有违反长虹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结算方式:发货前需方预付全款,付款方式:现汇电汇。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如需方有合同变更或供方交货期发生变更,均应提前10-20天通知对方才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价格变动,按供需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执行新价格。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效。
十五、供货方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工业“四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备注:本合同不得随意增减、删改,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