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高考地域不公 后有排外情绪
先有高考地域不公 后有排外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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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海特,一名15岁女孩,原籍江西九江,1997年生于珠海,2002年随父母到上海,小学初中均在上海就读,今年初中毕业,因无上海户籍无法参加中考,辍学在家自学高中课程。今年6月,占海特开通微博,高调争取异地高考权利,与沪籍人士就异地高考“约辩”,在获得众多类似遭遇者支持的同时,她也被部分沪籍人士斥为“蝗虫”。(12月3日《京华时报》)
在人口流动的浪潮中,有无数个像占海特这样的随迁子女,他们早已离开原籍,跟随父母四处流动,他们的成长之路充满坎坷,求学犹如讨饭一般,见惯了户籍人口的白眼。在坊间,尤其是在互联网上,一些户籍人口对待外来人口的态度是傲慢和蛮横的,语言是粗暴而极具侮辱性的,一些国人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根深蒂固的排外意识,并没有被改革开放的洪流冲刷干净。部分户籍人士称外来人口为“蝗虫”,相信这并不是“激辩”下的口不择言,而是他们排外情绪的自然流露。
同为中国公民,同在一个屋檐下,何以如此刻薄对待自己的同胞?大城市居民应该更有修养,更明事理,何以排外情绪在一些人心中始终难以消散?我的看法是,先有制度歧视,后有排外情绪,排外情绪正是不公平、不合理制度酿造的恶果。
就高考制度而言,同为中国学生,应该拥有平等的升学机会,甚至于,鉴于落后地区的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享受着较少的.教育资源,为公平计,高考录取应该对他们有所照顾和弥补。但是,现实情况恰恰相反,较发达地区的高考录取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上海、北京的高考录取比例、名校录取比例均遥遥领先于全国,上海考生“足不出沪”就能考上名牌大学。正因如此,一些户籍人口才反对异地高考,反对随迁子女挤占他们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机会,才视随迁子女为“侵占”他们既得利益的“蝗虫”。
教育资源颁布严重不均衡,这是一种制度歧视,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别巨大,更是一种制度歧视,正是这些制度歧视让部分国人拥有教育特权、获得既得利益,并因长期拥有特权和既得利益而心安理得、习以为常,将之视为自己应得利益,容不得他人分享。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近日批评一些反对异地高考的家长“把习惯当特权”,其实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们“把特权当习惯”,而这种特权意识以及由此滋生的排外意识,正是制度歧视长期潜移默化的结果。
在这个意义上,推进异地高考的过程,就是高考权利“均贫富”的过程,就是打破特权和既得利益的过程,就是革除制度歧视的过程。可以说,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别巨大等制度性歧视不改变,推行
异地高考就不可能有理想而完美的方案,教育特权和既得利益不打破,排外意识以及户籍考生与外来考生的矛盾就不可能消除。所以,我愿在此重复此前表达过的观点:推行异地高考需有“顶层设计”,需要教育部大有作为并制定原则性方案,需以均衡各地高考录取比例为前提,而不能把这个难题推给地方,由各地自行其是。(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