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论》读后感(推荐5篇)
《人性论》读后感 篇一
《人性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之一,它深入探讨了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卢梭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力所折服,并思考了许多与之相关的问题。
首先,卢梭在《人性论》中强调了人性的善良本质。他认为,人性的本质是善良和纯洁的,但社会对人性产生了腐化和堕落的影响。他指出社会不公平、私有财产和人际竞争等因素使人们变得自私、狡诈和冷漠。这种对人性的分析让我深思,人性的善良本质是否真的会被社会所扭曲,或者说,人性的善良本质是否真的存在?这些问题让我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产生了更多的思考。
其次,卢梭对社会的批判让我对现实社会产生了反思。他指出,社会不公平和贫富分化的问题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冲突的根源。他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以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洞察力让我对社会的现状感到担忧,也激发了我对社会改革和公平正义的追求。
最后,卢梭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理论,主张培养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思考能力。他认为,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而不仅仅是灌输知识。这个观点引发了我对教育的思考,我开始思考教育的目的和方法,以及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思维。
总的来说,阅读《人性论》给我带来了许多思考和启发。它让我重新审视了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问题,也激发了我对社会改革和教育改革的热情。我相信,只有通过深入思考和行动,我们才能够实现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人性化的社会。
《人性论》读后感 篇二
《人性论》是卢梭的经典之作,它对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卢梭的人性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从中汲取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卢梭在书中提出了人性的善良本质。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天生的善良和纯洁,但社会的压力和外界的影响使人们变得自私和堕落。这个观点让我对人性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被理解和尊重,我们应该以善良的态度对待他人,而不是怀疑和指责。
其次,卢梭对社会的批判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他指出,社会的不公平和贫富差距是导致社会冲突和不稳定的根源。他主张建立一个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以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让我反思了社会的现状,也激发了我对社会改革的热情。我开始思考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来改变社会,为更多的人带来公平和正义。
最后,卢梭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主张培养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思考能力。他认为,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而不仅仅是灌输知识。这个观点让我对教育的目的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思考如何成为一名更好的教育者。我相信,只有通过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思维,我们才能够培养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总之,阅读《人性论》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思考。它让我重新审视了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问题,也激发了我对社会改革和教育改革的热情。我相信,只有通过深入思考和实际行动,我们才能够实现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人性化的社会。
《人性论》读后感 篇三
我们原以为我们总在认识世界,却忽视了我们也在被世界所认识。
对于人之认识能力,在哲学上至少存在着两个似乎对立的派别,即所谓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可知论大概是承认“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即“思维”存在着认识“存在”的可能性。而不可知论大概是说:“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二者看似对立,在我看来,实则不对立。相反,它们可以相互补充,共成一个体系。但也有必要将其区分
开来,而这并非是因为其观点针锋相对,而是因为它们强调的点即侧重点不同。为什么是这样呢?那么,究竟我们是否存在着“思维”认识“存在”的可能性呢?
首先,我还是认为,“思维”是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的,只是存在着“‘思维’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存在’以及如何认识‘存在’的问题”。不同于很多可知论的观点,虽然我认为“思维”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但同时我也认为“思维”对“存在”的认识是不彻底和不完整的,即“思维”不能完全认识“存在”。
也许我们能认识事物的很多方面,但由于受认识主体(主要是人)个人或集体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实践水平以及认识工具等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认识主体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甚至是一个不断否定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认识将是不彻底的和不完整的。如我们认为某属性是事物最重要或基本的要素,然而后来却发现不是;又如什么才是事物最重要或最基本的属性即本质?它是否有一个静止的、绝对化的评判标准?
所以,当我们试图承认我们能彻底、完整地认识事物时,我们便会遇到认识的有限性与标准的相对性即可变性这样的尴尬。但我们又不能说:“我们不能认识些什么。”毕竟,我能还是能认识点什么的!我们总能看见些或听见些或者理解些什么的。即我们不能说“思维”完全不能认识“存在”。
那我们又是凭什么去认识的呢?我想,首先是依靠我们的感官,认识的主体人的基本感官有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和手脚等,相应的便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这五种基本感觉。我们日常主要便是依靠人的这些感官认识事物的存在,它是人认识事物存在的基本和最直接的方式,其认识的内容构成了人类认识的基本内容。
其次,便是人的理性,这也是人类认识或者说意识超越其他动物的表现,人类不仅可通过感官认识事物的存在,也可以通过人类的理性认识事物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和属性等。在这我们也可看出人的“感官认识能力”与“理性认识能力”是有区别的,“感官认识能力”认识的更多的是事物的“现象”及其“存在”,而“理性认识能力”意味着更多,它可以把人对事物的认识层面不断深化。
可以认识到更为接近事物的本质的层面,但也无法充分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或基本属性,即我们可以无限地接近事物的“真理”(在这“真理”意指事物的“本质”),但却无法穷尽“真理”。而除人类之外的动物的`认识或意识是很少甚至不存在理性的,即便有,也是不完善的,因为理性是社会化的产物……
另一方面,我有认为,不可知论即“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也是可能的,它反映的实质问题也是围绕“‘思维’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存在’以及怎样认识‘存在’”展开的。我认为,“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更多的是指“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本质如“真”、“善”、“美”等,而因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和核心,对事物的存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旦“思维”不能彻底、完整、科学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我们便不能说我们已经认识了该“存在”。
依据上文所说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思维’能否认识‘存在(的本质)’与‘我们怎样认识‘存在’、‘认识的有限性以及认识的标准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有关’。”下面,我将着重通过讨论“我们怎样认识存在”这问题来为“不可知论”提供依据。我们常说“眼见为实”,然而,真的如此吗?究竟什么是“实”即什么是“真实”?眼睛看到的即使是事物非常重要的属性一定是“真实”的吗?还有,你看到的事物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吗?
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可能?对于这些问题,我想首先借用康德先生的观点,即我们看到的事物的“真实”是我们“眼睛”等感官感知到的真实而非事物自身的真实。事实上,我们的眼睛等感官太容易欺骗我们了!受人的生理结构和意识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们在观察事物时,通过各种手段形成的对事物的“印象”知觉或在”印象”知觉基础上通过想象和记忆形成的某一事物的“观念”可能是模糊的或是表象的甚至错误的。
另外,即使是我们形成的对事物的“印象”知觉或“观念”是比较正确的,当我们试图比较完整地表达出来时,我们会发现我们面临着表达不清或言不达意等的尴尬,首先,这是由语言的多义性和修饰性造成的,当我们看到一朵很“美”的花时,我们也许会用“美”这个形容词来概括这朵花“美”的具体表现,如花朵的体态,我们只能试图以更接近于花朵“如何美”的语言来作一个大致的勾画,而始终无法非常精确地说出这朵花是如何如何的“美”,“花”如何如何的“美”似乎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事,它可能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火甚至就不存在。
其次,人认识事物的“真实”还受到了人的理性能力制约。最后,我们并不能剔除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所抱有的主观偏好,正如一句话所说的:“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想看到的”,既然我们不能剔除我们认识事物时所抱有的主观偏好,那么,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说我们说认识的事物一定真实,会不会是我们认为的真实呢?我想,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人性论》读后感 篇四
休谟在《人性论》中认为,人的感觉是人的思想、认识观念的唯一来源,因此,人的认识对象只能限定在感觉经验的范围内。只有人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而“物质世界”是无法感觉的,因此也是不存在的。
我们分不清自己是方程式还是血肉的人。获得四项奥斯卡奖的编剧伎俩早在1734年就已经被哲学家们玩得炉火纯青,在其后的康德、黑格尔、胡塞尔身上犹能看到这种痕迹。难怪奎田曾经说:在理论方面,我不认为我们今天比休谟遗留给我们的前进了多少。对于这个论点我们不应感到丝毫奇怪,因为今天中国的思考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没有超出老子和孔子的时代。
另一方面,由于“人只能认识感觉”,而对于感觉产生的问题,是人的认识所不能把握的,因此是不可知的。
这就是不可知论。
培根早在十三世纪得知了火药的配方(当然这伟大发明是从中国传过去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培根是欧洲最早接触到火药的人的之一,他在《艺术与自然的秘密杰作》中描述了火药的爆炸力。
接下来,培根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把配方隐藏在一句怪异的拉丁文句子中,无人能解。后来,人们猜测他的意图是:培根无法对火药的出现作出价值判断,既然未来尚未可知,不妨将难题放在未来。直到十四世纪中叶,德国僧侣施瓦茨破译了培根的谜语,人类第一次拥有了超过其体力所及的破坏力。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地反复上演,至今为止,人类就是在这种审慎的恐惧中前行的。人类对待任何一项改变世界的新技术:核能、计算机、克隆、GOOGLE……所持的几乎都是这种态度。举个例子,从2004年10月开始,美国AppliedDigital公司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批准,为大约1000名美国人的表皮下植入了RFID人体芯片,以便利用RFID扫描器获取个人特征。大部分人会认为这有点可怕,我也有点。
科学之于人类,仿佛理性之于道德,我们在两者之间挣扎而无法摆脱。可是休谟望着我们,冷冷地说: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道德,本身就是错误的。
《人性论》读后感 篇五
在大概的看了下《西方哲学史》的情况下,我知道了休谟这位伟大的哲学家,他的《人性论》让我很好奇,看书名,就让我觉得比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要有趣,当然哲学类的书籍都是非常枯燥难懂的,但只要懂了,那么在思想境界上就得到改造和提升。
休谟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我在上课时听老师介绍后,甚是震惊。12岁的休谟已经是爱登堡大学的学生了。出于“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和在哲学研究上的突破,休谟决定“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哲学)上。”,这时的他才18岁。我现在已经19岁了,还在拿“谁的青春不迷茫”这句话来作为自己迷迷糊糊的生活的托词,实在惭愧。
《人性论》这本著作是休谟在他26岁时初步完成的,并在之后不断地增加内容。这本伟大的著作在当时却得不到重视,给辛苦研究的休谟带来很重的挫折。
休谟认为一切科学都与人性有关,数学、自然科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哲学,科学是在人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根据人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
因此休谟提出一个建立一个科学体系,即有关于人性的“人的科学”。在此之前,我认为科学是本身存在的,是不变的真理,它就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被同一地发现而不会有不同的认知。站在人的角度看,但是这世界在不同的人眼中是不一样的,否则就不会存在问题的辩论了,其中关于克隆的问题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归根到底,“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 关于人性,休谟分成了三种:
知性,情感和道德学。我仅对第一卷的《论知性》第一章《论观念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中的部分谈谈我的个人的体会,至于整个《人性论》的内容概括我还无法体会和概括。
《人性论》的第一卷,休谟认为人心灵的一切知觉可分为“印象”和“观念”这两种不同的类型。印象:初次进入人的灵魂中的最强烈的的知觉;观念:
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这两者是一般很容易区别,但是在少数的特殊例子上,两者可能很相近,以至于难以区分两者,所以需要一个东西作为区别,于是休谟就把印象和观念分为简单的和复合的这两类,这样就巧妙地消除了特殊例子对理论体系造成不严密性的漏洞威胁。
关于简单的印象和观念,书中所说“我们的全部简单观念最初出现时都是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相应,而且为简单观念所精确地复现。,这里边就存在着一个次序关系。次序的关系,”
休谟用的正面证明例子是儿童对于颜色和味道的观念,和官能出现事故类似天生就是盲人或聋了的人对于某些印象和观念的的缺失。但是休谟又提出来一个矛盾的例子,就是在渐变连续的色调中的中间一个空白点,人是可以凭想象来补充这一缺陷的。当看到这里时,我在想:这矛盾似乎彻底的摧毁了关于印象和观念的次序上的理论。但是休谟对这种例子作出了关于次生观念的说明,观念可以从新观念中产生自己的意象,通过这个说明休谟完整严密地证明出了一切简单观念或是
间接地或是直接地从它们相应的印象得来的这个说法仍然是正确的。
印象又可分为两种: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其中说到“感觉印象是由我们所不知的原因开始产生于心中”反省印象则即情感、欲望和情绪,大多数是由观念得来的。我产生了这样的迷惑其中的“所不知的原因”的得出又是什么原因呢?即为什么我们不知道?
关于印象在心中的复现的官能,休谟把它分成了两种。一种保持原有的活泼程度即“记忆”,另一种则完全失掉那种活泼性,变成一个纯粹的观念即“想象”。通过字面上的意思可以理解两者的不同,但是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会不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
现在大脑的研究还不能解释关于想象和记忆这两者之间在生物水平上是否存在关于印象有着交错的联系,更不知道相关的活动机理,在休谟那个时代科技更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假若这一分类在生物学方面不符合,是否就得推翻?或者通过修改词意来补救?这纯属我的胡思乱想,恐怕贻笑大方了。
字数和体会都很有限。对休谟《人性论》的学习还在初步阶段,学习到了休谟哲学的深刻迷人之处,也被他严密的逻辑推理所折服。学习过程中总是有许多不解、怀疑和矛盾的地方,看来哲学这门学科实在是博大精深,实在得下一番苦功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