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观后感(最新4篇)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观后感 篇一
清华附中,这个名字曾经代表着中国教育的顶尖水平和卓越的学术成就。然而,当我听到清华附中发生坍塌事故的消息时,我的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这起事故不仅仅是一栋建筑物的倒塌,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警醒。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学校,清华附中在教育方面一直被视为典范。然而,这次事故的发生却揭示了教育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这次事故暴露出了基建安全的问题。作为一所国内顶尖学府,我原本认为清华附中的建筑物应该是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审查的。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这座学校的建筑物却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这让我思考,我们是否过于注重学校的声誉和排名,而忽视了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这次事故也揭示了学校管理的问题。作为一所顶级学府,清华附中应该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以保障师生的安全。然而,这次事故的发生却表明,学校在管理层面存在着一些疏漏。如果学校能够更加注重安全管理,事故的发生或许可以避免。
最重要的是,这次事故让我意识到,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对学生安全和生命的保护。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摇篮,我们不能让学生的安全成为可有可无的事情。我希望这次事故能够引起社会对学校安全的重视,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基建和管理的监管,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在这次事故中,不幸的是有学生和老师失去了生命,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伤之中。我对他们表示深深的哀悼和慰问。同时,我也希望学校能够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观后感 篇二
当我得知清华附中发生坍塌事故的消息时,我的内心充满了震惊和悲痛。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学府,清华附中曾经被誉为教育的楷模,然而这次事故的发生让我深感痛惜。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不能过于追求知识和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安全。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摇篮,我们不能让学生的生命和安全成为可有可无的事情。
事故的发生不仅让人痛惜,更让人思考。我们应该反思学校的基建安全问题,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审查和监管。同时,学校管理也需要加强,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在这次事故中,不幸的是有学生和老师失去了生命,他们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伤之中。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深深的哀悼和慰问。同时,希望学校能够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也应该对学校安全加以重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环境。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给每个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它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唤醒了我们对学生安全的重视。希望这次事故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基建和管理的监管,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下成长,为社会的未来贡献力量。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观后感 篇三
通过项目部组织的清华附中12·29重大安全事故学习会,作为建筑施工第一线的管理人员,深深的感受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这句话不仅仅是口头说说,也不仅仅是拉拉标语,喊喊口号的事,而是真真切切要把身边点点的安全隐患消灭,落到实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震撼到生命的脆弱,既然生命如此脆弱,那作为我们建筑施工高危行业第一线的人员,如何能把脆弱的生命凝练得坚韧,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1、安全管理要杜绝“轰轰烈烈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的`伪管理模式。拌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一颗螺丝,一个钉子,一根架子管等小的隐患都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以安全管理不要轰轰烈烈的,需要润物细无声的管理,抓小事,管细事,切切实实把每个安全小事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个工序开工前都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全面,不能一个交底管整个工地,缺乏针对性。交底人在交底时不能走过场,签个字就完事,必须言传身教,把交底内容和精髓真正交到作业人员心中。
3、安全工作必须“能开口,会开口”。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开口制止,及时处理,不怕得罪人,把隐患的危害分析给操作工人,采用柔性管理方式,不能生硬管理,使班组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4、加强专业知识、规范的学习。自身专业素质过硬,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结合理论与实际,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5、多跑工地,在工地现场多看,多想,多和现场工人沟通,了解他们所想。施工管理不是在办公室管理,必须要深入到现场,在现场才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的学习,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若每一个操作环节都认真负责,事故就不会发生,安全工作时刻从零开始,时刻都在路上,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我们时刻系上安全带,与安全同行。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观后感 篇四
2015年12月29日发生的震惊全国的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筏板基础钢筋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0人死亡,4人受伤。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m,
宽约42.2m,长约58.3m,底板为平板式筏板基础,上下两层双排双向钢筋网上下层间距1.5m,用马镫筋支撑,马镫筋采用直径为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安放间距0.9m至2.1m,马镫筋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在堆放钢筋物料严重超负荷,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移位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一)事故直接原因
(1) 未按照方案堆放物料,马镫筋无斜撑,间距1米实际为0.9m—2.1m,原设计32减小至28或25mm制作和布置马镫,马镫筋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未形成完成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2) 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规定将24捆钢筋物体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上,施工现场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导致马镫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引起立筋上下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二)事故间接原因
(1) 技术交底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致使作业人员未按照方案作业擅自减小马镫筋直径,随意增大马镫筋间距降低了马镫的承载力;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钢筋工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走于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荷载超负荷。
(2) 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置不足。
(3) 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致使不具备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成为项目实际负责人。
(4) 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长期长期不在岗履职的问题监理不到位,且事故发生后伪造了针对此问题下发的《监理通知单》;
二是对钢筋施工作业现场监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人员未按照钢筋施工方案要求施工作业的违规行为;
三是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理不到位,致使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实施钢筋作业。
(5) 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长期不到岗未予有效处理,合同工期较定额工期压缩了27.6%,在一定程度对施工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6)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三)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1)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安全警钟长鸣
要深刻吸取清华附中工程12月29日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事故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性命为代价,严格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鉴定不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要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落实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利用任何形式实施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严禁对施工项目“以包代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名不符实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方案,对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合理确定工期、造价,协调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相关安全措施费。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投入。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监理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企业要严查工程现场事故隐患,总监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中标的总监必须依法到岗履职,确需调整时,必须履行相关程序,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落实到位。监理企业要严格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施组、专项施工方案等审批制度,现场人员不得随意降低技术标准,违章指挥作业。
(四)从监理企业角度分析该事故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该案例监理人员未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致使重大的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因未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