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优选3篇】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篇一
《正义论》是一本极其有启发性的书籍,它深刻地探讨了社会正义的本质和原则。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正义的理解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并且对于如何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在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思想实验,即“无知之幕”。他假设我们在决定社会规则和分配资源时,处于一个完全无知的状态,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社会中的哪个角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如何制定公正的规则呢?罗尔斯认为,我们会选择最大化最不幸者的利益,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是谁,可能成为社会中最不幸的那个人。这个思想实验让我深思:在设计社会制度和政策时,我们应该考虑到每个人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利益。
另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概念是“差异原则”。罗尔斯认为,社会的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但只有在这种不平等对最不幸的人有利时,才是正义的。这个原则强调了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权益,提醒我们要关注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并采取措施来减少他们的不平等。这个概念让我反思了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如贫富差距、性别不平等等,我们需要努力去改变这些不公正的现状。
此外,罗尔斯还提出了“公正的程序”这一概念。他认为,在决策过程中,过程的公平和透明同样重要。只有在所有人都有平等参与和发言的机会下,才能实现公正。这个原则让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选举和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我们应该致力于改进这些过程,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参与其中。
总的来说,罗尔斯的《正义论》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他的理论不仅适用于社会正义的问题,也可以应用于个人道德和伦理的探讨。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正义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对如何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有了更明确的思路。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篇二
《正义论》是一本令人深思的书,它对社会正义的思考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对正义的概念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并且对于如何实现社会的公正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首先,我被书中的“原始情境”思想所吸引。罗尔斯通过设想人们在一个没有个人特殊属性的情境中进行公正原则的选择,强调了对社会公正的普适性和普遍性的追求。这个思想实验让我反思了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如贫富差距和种族歧视,我们应该摒弃个人偏见,从一个公正的角度审视社会问题,并采取措施来减少不公正的现象。
其次,我对书中的“差异原则”印象深刻。罗尔斯认为,社会的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但只有在这种不平等对最不幸的人有利时,才是正义的。这个概念让我重新审视了社会中的资源分配问题,我们应该关注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并采取措施来减少他们的不平等。只有当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和平等的机会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正义。
最后,我对书中的“公正的程序”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罗尔斯强调了过程的公平和透明同样重要,只有在所有人都有平等参与和发言的机会下,才能实现公正。这个原则让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选举和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我们应该努力改进这些过程,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参与其中,以实现公正。
通过阅读《正义论》,我对正义的概念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同时也对如何实现社会的公正有了更深入的思考。这本书不仅对社会科学研究者有启发,也对每个人的思考和行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致力于追求公正,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公正和平等。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篇三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