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观后感600字作文【优选6篇】
《边城》观后感
篇一
《边城》是钱钟书先生的长篇小说,以其深入细腻的描写和独特的艺术手法,一直深受读者喜爱。我在读完这本书后,深感其独特之处,也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
整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边城的小镇上,讲述了少年孙少安和少女祁东窗之间的爱情故事。孙少安是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热情的年轻人,他对祁东窗倾注了全部的热爱和真心。而祁东窗则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孩,她用自己的善良和智慧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人之间的爱情,纯洁而又真挚,让人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和力量。
在小说中,钱钟书先生通过细腻入微的描写,展现了边城的风土人情和人民的生活状态。他将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让我们似乎能够看到他们的身影。他通过对细节的描写,将人物的性格和情感展现得淋漓尽致。例如,孙少安对祁东窗的深深的爱意、祁东窗温柔善良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另外,小说中还探讨了家庭和社会的关系。小说中的孙家是一个富裕的家族,而祁家则是一个贫困的家庭。钱钟书先生通过对这两个家庭的描写,生动地展示了社会阶层的差异和影响。他通过这个故事,让我们思考家庭的重要性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通过阅读《边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和爱情的理解和表达。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人物之间的情感纠葛和内心的矛盾。他通过对细节的描写,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这种细腻入微的描写方式,让人感受到了作者对于人性和情感的深刻洞察力。
总之,《边城》是一部充满情感和思考的作品。通过对人物和故事的细腻描写,钱钟书先生展现了他对于人性和爱情的独到见解。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也加深了我对人性和社会的思考。我相信,这部作品将会继续影响和打动更多的读者。
篇二
《边城》观后感
《边城》是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也是一部我非常喜欢的小说。这本书以其细腻的描写和独特的艺术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边城》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边城的小镇上。这个小镇位于边疆地区,人民的生活简朴而又艰辛。在这个小镇上,有一个聪明善良的少女祁东窗,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善良感染了周围的人。而主人公孙少安则是一个热情正直的年轻人,他对祁东窗倾注了全部的热爱和真心。两人之间的爱情,纯洁而又真挚,让人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和力量。
在这部小说中,钱钟书先生通过对细节的描写,展现了边城的风土人情和人民的生活状态。他描绘了小镇上的人物形象,给人一种栩栩如生的感觉。他通过对人物性格和情感的描写,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例如,孙少安对祁东窗的深深的爱意、祁东窗温柔善良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另外,小说中还探讨了家庭和社会的关系。小说中的孙家是一个富裕的家族,而祁家则是一个贫困的家庭。钱钟书先生通过对这两个家庭的描写,生动地展示了社会阶层的差异和影响。他通过这个故事,让我们思考家庭的重要性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通过阅读《边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和爱情的理解和表达。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人物之间的情感纠葛和内心的矛盾。他通过对细节的描写,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这种细腻入微的描写方式,让人感受到了作者对于人性和情感的深刻洞察力。
总之,《边城》是一部充满情感和思考的作品。通过对人物和故事的细腻描写,钱钟书先生展现了他对于人性和爱情的独到见解。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也加深了我对人性和社会的思考。我相信,这部作品将会继续影响和打动更多的读者。
读观后感600字作文 篇三
《三国演义》中讲了一个个可歌可泣、引人入胜的故事。先是桃园三结义;再是三英战卢布;然后是煮酒论英雄;还有官渡、赤壁两大以少胜多的战役…留给我们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物。如:聪明的诸葛亮;侠义肝胆的关羽;器量狭隘的周瑜;庸主刘禅;无能之辈卢布;勇者张飞…无不各极其态。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关羽。关羽是最讲义的人,他是人与神的极致,他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从桃园结义,到三国归晋,他在任何时刻都对刘备一心不二。在《三国演义》中,关羽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读后感《《三国演义》-读后感》。这,才是真正的xxx义xxx。所以,我最佩服关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看三国让我了解了过去辉煌的历史,更让我明白做人的原则,我喜欢《三国演义》。
读观后感600字作文 篇四
今天早上,我们怀着愉快的心情学完了《冬不拉》这篇感人的课文。本文讲述了一位叫冬不拉的小男孩,与比自己身躯和实力不知大多少倍的凶恶的瞎熊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了,除掉了百姓们的一个心头大恨。
冬不拉真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危的人啊!他为了百姓们的自在生活,与瞎熊决一死战,视死如归,而我呢,先别说什么死不死的了,连身边的小事都做不好,就像我以前一样,连自己饭了错误都不敢承认,推卸到别人身上,让被人来替我背黑锅。
冬不拉也是一个胆大心细,不辞辛苦的`人。他骑着骏马,翻过一座座山川,涉过一条条河流,穿过一片片森林,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处瞎熊的脚印,判断出瞎熊一定会走这条路,就认真细心的安置好了捕兽夹,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完成的。我也是个小男孩,年龄也跟他差不多,可我俩的距离怎么相差那么大呢?我在晚上才八点左右,老爸叫我帮他买包药,而我死活不肯去,拿了个手电筒,在门外来回转悠,想着怎样可以不去买东西的好法子,可当我拼了命(由于心里过度的害怕)买完后才想起出门时太紧张了,毛手毛脚的,钱忘带了,无奈之下,只有回家拿钱再冒一次险了。唉,同样是小孩子,怎么差距那么大呢?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读观后感600字作文 篇五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进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令人高雅,读史令人明智。读每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个人的终生寻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布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令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令人领悟官场的汹涌,读鲁迅的文章令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令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往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作业,浏览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由于读书,人生才更出色!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心,便怅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一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否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由于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轻易疏忽的是:有好书其实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固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很多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缘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擅长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按部就班,熟读而精思。
所谓按部就班,就是学习、工作等依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进或进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不要求书有几千乃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进,点点把握,关键还在于掌控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按部就班,熟读的必定结果,也必定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考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因而可知,读书不在于多而在因而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绝不犹豫地说:实在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类有书即是没书的现象是记忆犹心,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以为没甚么看头;这样一来,把握的知识也相对较为浮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剧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读观后感600字作文 篇六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大师兄孙悟空,因为他不顾自身安全去保护唐僧,被误会也没有抱怨。不管什么妖魔鬼怪,他都去与他们战斗或找人帮忙。他很勇敢,但也会偶尔做错事。三师弟沙和尚很老实,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让走就走,从不抱怨,从不怀疑好人,并且很信任孙悟空。而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还爱把事情搞糟糕,遇到问题不赶紧想办法,还怀疑好人。唐僧也很老实,但耳朵根软,意志力不够坚定,经常受人诱惑,还经常不相信自己的大徒弟孙悟空。
在《西游记》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故事讲的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师徒四人走到了一座山前,唐僧饿了, 就叫孙悟空去化些斋饭。孙悟空一看,周围没有人家,于是去摘野果子。这时,白骨精看见了唐僧,本想扑下去,但一看还有两人在保护他,就变成一位年轻的美女,拿着饭菜,来骗唐僧。这时正巧被孙悟空看见了,孙悟空的火眼精金一下就认出来这个姑娘是妖精,于是把金箍棒拿出来打算去打这个妖精。可惜,妖精机灵,真身化作清风,逃了,地上留了一具假尸体。唐僧以为出人命了,一顿数落孙悟空,并让他不要再犯错。第二次,妖精又变成了老奶奶来骗唐僧,被孙悟空又识破了,后来又化作风逃了。唐僧看着地上的第二具尸体,念了二十多遍紧箍咒,为了惩罚孙悟空。最后妖精又来了,被孙悟空彻底给打死了,白骨精现出了原形,唐僧犹豫了,但因为猪八戒多嘴,唐僧把悟空赶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猪八戒好笨,唐僧好糊涂,孙悟空好委屈啊!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讲了许多道理,故事内容很丰富,非常引人入胜。我决定以后要看更多这样的书,了解更多的事情,学到更多的知识和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