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再现天价虾【精选3篇】
广西再现天价虾 篇一
近日,广西再次出现了天价虾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次涉及到的是一种名为“金钱虾”的高档虾类,被誉为“虾中皇帝”,价格高昂,令人咋舌。
“金钱虾”是一种产自淡水湖泊的珍稀虾类,其体型庞大,肉质鲜美,深受食客喜爱。然而,由于其采捕难度大,产量稀少,市场上一直供不应求,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这次广西再现天价虾,也是因为“金钱虾”在市场上的稀缺性和高档身份,导致价格飙升。
不少消费者对此表示不解和愤怒,认为天价虾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消费范畴,对普通百姓来说,根本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价格。有人甚至质疑这种过度追求奢侈品的消费行为,认为应该理性消费,不要被虚荣心驱使,更不要为了一时的口味享受而荷包大出血。
对于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一些专家和学者也纷纷发表看法。他们认为,现代社会消费过度、奢侈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导致一些本不值得如此高价的商品被人为炒作,形成虚假繁荣,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他们呼吁消费者要有理性消费的观念,不要盲目跟风,更不要因为虚荣心而铤而走险。
综上所述,广西再现天价虾这一现象,既反映了市场供需失衡的问题,也暴露了一些消费者盲目追求奢侈品的心态。希望在未来的消费中,人们能够理性对待商品价格,不被虚荣心所左右,形成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
广西再现天价虾 篇二
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奢侈消费和理性消费的思考。这次涉及到的“金钱虾”被誉为虾中皇帝,价格之高令人咋舌,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金钱虾”一直以来都是高档虾类的代表,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然而,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供应量的不足,导致了价格的不断攀升。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也是市场机制下的必然结果,反映了一定程度上的供需关系失衡。
对于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社会各界纷纷发表看法。一些人认为,奢侈品消费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要不伤害他人利益,就没有必要过多干涉。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过度奢侈的消费行为会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导致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应该引起重视和警惕。
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提醒我们,理性消费是一种必要的品质。不要被虚荣心驱使,盲目追求奢侈品,而是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保持理性的消费观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财富的增值和社会财富的平衡发展。
综上所述,广西再现天价虾的现象,既是市场供需关系的体现,也是消费观念的反思。希望在未来的消费中,人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共同构建和谐繁荣的社会。
广西再现天价虾 篇三
2015广西再现天价虾
前段时间,有外地游客到青岛旅游,在饭店内遭遇“天价虾”事件:点了一份标价为38元的大虾,吃完后却被告知大虾一只38元,消费者直呼上当。11月14日晚,在南宁一餐馆内,有市民遭遇类似情况,她看着菜单点了一份价格为38元的虾,但服务员捧上来时只有一只,与菜单上的数目明显不符。
11月15日,网友“小媚爱美食”发微博称,爱美食的她终于在南宁吃到价格与青岛持平的、价格为38元一只的大虾,而且再次确认一份只有一只。文末,她还称从此将位于青秀万达的餐馆“57℃湘”拉黑。
记者当天立即与“小媚爱美食”取得联系,她介绍说,14日晚,她和丈夫到青秀万达吃晚饭,选择在一家名为“57℃湘”的餐馆吃饭。“小媚爱美食”点了菜单上的推荐菜——38元的“香辣大明虾”一份,当时看菜单照片上显示有三只虾,她还跟老公笑称,会不会也遭遇青岛的“天价虾”事件,最后发现还真的是38元一只虾。
“小媚爱美食”说,当服务员将“香辣大明虾”捧上桌时,着实吓了他们一跳:碟子中只有一只宽约一厘米多的虾。由于不想跟对方过多计较,也就没有现场提出质疑。这次消费让她觉得有点被坑,但由于损失并非像青岛“天价虾”那般夸张,她也只是选择在微博上吐槽,让朋友们也注意一下。
15日晚上7时许,记者在青秀万达三楼“57℃湘”餐馆的菜单上看到,菜式“香辣大明虾”价格为38元/位,虽然菜单上并没有注明菜式的分量,但该菜式的图片上显示有三只虾,极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会。对于一份38元的菜式内只有一只虾一事,“57℃湘”餐馆店面经理孔先生表示,这样的`价格是有依据的。
孔先生说,他们是一家体验式餐馆,顾客在里面除了吃饭外,还可以享受到观看表演、互动体验等活动,他们是一家定位中高端消费的餐馆,主要服务的群体是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80后”、“90后”。
孔先生表示,除了餐馆提供的优质服务使菜品具有附加价值外,食材的选用也是让菜品单价贵起来的重要原因。他以“香辣大明虾”为例,餐馆使用的大明虾比较讲究,不是用普通饲养的大明虾,而是选用野生大明虾,成本比较高。他坦言,综合人力成本、食材成本等各方面因素,菜式的价格自然贵了起来。
至于“3只虾变成一只虾”的问题,孔先生说,菜单图片显示的菜品数量与上菜的菜品数量并非完全一模一样。他以菜单上另一款菜品铜锣烧为例,图片上显示一份有六七个,但实际上每份也只有一个。南宁市东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明表示,商家在菜单上写着“38元/位”,并没标明数量,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实际菜品数量与菜单图片上一致。他认为,商家如此制定菜单,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要求商家明码标价的规定,若消费者觉得在消费过程中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可向工商等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