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选8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习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平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动辄打骂。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温和,他和简·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近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平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本书,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笑猫日记是一套书,共十八本,里面写了一只小猫的成长经历。

  我印象最深的一本就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主要写了笑猫的妻子——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它们分别是胖头、二Y、三宝和小可怜,小可怜不幸在寒流中失去了生命。这本书描述了虎皮猫艰难生下小猫与小可怜死后一家人伤心的情景。故事让我感动不已,因为字里行间表现出了爸爸妈妈对孩子深深的爱。

  除了《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以外,另外一本《会唱歌的猫》也令我感动。这本书主要写了依依的一家有一次遇上了车祸,她不幸失去了爸爸,妈妈为了保护她变成了植物人。二丫向一只叫亮哥的鹦鹉学唱歌来唤醒依依的妈妈。故事里小伙伴们相互帮助的友谊感动了我。

  另外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也值得看,里面写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叫对对眼的老头抓走并拿到城市里表演,笑猫的主人杜真子想尽了办法救了这只猴子,而猴子在杜真子家一心想变成人,它想要自己的房间,还在房间里烤苹果和香蕉,结果弄得一团乱,最后杜真子把猴子放回深山。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要爱护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9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0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1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2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3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4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5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6

  我喜欢《狼王梦》,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果忍者传说》。

  为什么我最喜欢《水果忍者传说》呢?因为书里面主人公的遭遇太离奇了。

  先说青春吧,他本来是个很普通的小学生。但是,有一天他去书店,被书店里的《忍者传说》吸引住了,便买了一本。店老板神秘地对他说:“小朋友,你先到后面那个房间,待会儿会有惊喜哦!”青春一到房间,果然惊喜就来了。哇,《水果忍者》里的人物出现了。原来这里是通往忍者学校的入口。后来,他来到了忍者学校,发现自己穿上了忍者服,手上多了一根橘子叉,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阿困也像青春一样,一进忍者学校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衣服慢慢地变成了忍者服,手上也有了武器。右手是菠萝钢铁爪,左手是香蕉回旋刀。他的菠萝钢铁爪可以把树皮一下子刮得全没了,香蕉回旋刀扔出去可以轻松地砍断一棵大树后又百分之百回到他的手中,简直是太酷了!

  蓝宝一进忍者学校,手上就有了藤条,可以远程攻击,最多可以延伸到两米多。

  《水果忍者传说》里面还有更惊险的故事情节呢。

  书里面有个强大的蝙蝠军团,他们时不时地会到忍者学校攻打青春、蓝宝他们几个。蝙蝠军团是巨象唤,所以小蝙蝠怪是怎么都打不完的。有一次,天空中来了一大群蝙蝠怪,他们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大黑球,就在这危急时刻,未来校长——罗米来了。他使用解密刀“唰唰”两刀,天空中的蝙蝠军团就化为乌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里惊险离奇的情节,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看,相信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书是<<680个故事>>,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有一座森林,和天坛,恐龙,还有几只小鸟、

  这本书有680个故事,分作五个方面,有:语文,数学,自然,益智,科学故事、

  最有吸引力的是自然故事,有着许多世界未解之谜,比如说沥青湖,在美国洛杉叽城,那是几万年前的事了,每当急雨过后,乌亮的湖面上就会积聚一汪青水、湖中粘稠的液体就是沥青,不知道它杀死了多少条生命,在干了的沥青湖里挖掘到剑齿虎化石两千一百具,恐狼化石一千六百四十六具,令人惊叹、

  虽然自然故事神秘,恐怖,但是等你看到益智故事时,会让你笑破肚皮,还有搞笑图画,有个叫"奇怪的猜成语"的故事,上面写着:初一三班举行文娱晚会,在"猜成语的节目中,同学们都踊跃参加,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了,是三张没有写字的白纸条、主持人说:"这三张白纸条,是一句成语,看谁能猜中"?

  同学们立刻苦思冥想起来,可是谁也没答上来、过了一会儿,有位同学突然走上去,伸手撕下这三张白纸条,转身走到领奖处、主持人说:"他猜中了、"

  原来这句成语是三"撕"(思)而后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生活中,我看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明朝那些事儿》第六册——帝国,山雨欲来。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徐阶斗严党的全过程。在嘉靖年间,皇帝沉迷于修道,不问政事,奸臣严嵩当了首辅,把朝廷弄的乌烟瘴气,却又深得皇帝的宠幸,次辅徐阶见了,决心除掉严嵩,可是,徐阶经过观察,发现满朝上下都是严嵩的党羽,如果贸然行动,必败无疑,于是,他开始积蓄力量,表面上服从严嵩,暗里却在壮大自己,削弱严党,经过一番暗斗,徐阶看清了严嵩的弱点,只要除掉他的儿子兼智囊严世蕃,就等于砍了严嵩的左右手,于是,他便偷偷让人弹劾他,前几次没用,第四次终于激怒了皇帝,下令立斩严世蕃,严世蕃死了,严嵩终于失去了最大助手,势力大减,事情也经常办不好,逐渐被皇帝疏远,虽然如此,严嵩还是坐在首辅的位置上,满朝上下还有很多他的党羽,徐阶还得等,等到严嵩的党羽死的死,退休的退休,落马的落马,而他自己的势力培养的差不多了,便一举出击,终于把老谋深算的严嵩打垮了,自己当了首辅,开始展开自己远大的抱负。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他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被强大势力压制时,不要硬拼,先积蓄力量,然后,在寻找对方的弱点,给予致命的打击。这个道理在我以后踏上社会道路时会有深刻的影响,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名人高尔基说的。是的,书让我们人类进步了不少,而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将遇良才,对手给我的力量》。

  这本书是妈妈送我的。书到我手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人,因为有了对手,才不断强大,不断成长。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像深刻。这句话是:“如果说没有了对手,你就会失去危机感,警惕性变得‘不堪一击’!如果没有了对手,就像羊没有了天敌狼一样,不再有那种被狼追逐的紧迫感,需要奋力奔跑的感觉,羊就会变得软弱,变得懒散,没有危机感。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对手。

  一次,我与朋友打球,那是个六年级的大哥哥,打球技术非常高明!开打了,我拍着球,冲到篮筐下准备投篮,可是那个大哥哥一个扣篮,把球抢走了,并迅速的跑向篮筐,我则负责拦截。可他左闪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终,我以11:52输给了他。心里的那些不服气,渴望赢的感觉统统涌了上来,并发誓一定要赢他。后来,我每天不管风吹日晒,都坚持练球。两个月后,我又向他发起了挑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赢了那个大哥哥,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我更要感谢他,因为有了他这样强的对手,我才能变强。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考试卷发了下来,我十分紧张,脚不停地地抖,试卷发到我手里时,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里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过他。于是,我天天努力复习功课,每次累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一定要赢他!当再一次考卷发下来时,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感激对手,是他让我变强!

  这本书给了我成功,还教了我一个道理:当你成功时,一定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是你成功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0

  每个小朋友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最好的朋友是谁呀?可能我的.回答会得罪我的好朋友,因为我的答案可能会让你失望,我最好的朋友不是某个同学,而是书。

  从三岁起,爸爸妈妈就为我量身定制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计划,五年多的积累,我已经读了上千本书,如:澳大利亚鲍尔著作的《会说话的小狗赛尔比》系列;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等。而在这些众多的书目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瑞典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林格伦写的,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因为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有趣的故事,读了真耐人寻味!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聪明、可爱而又淘气的小男孩,每天他都会做出一些淘气的事。如: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自己的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妹妹的脸蛋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咖啡篮子里,把爸爸关进厕所里,等等。

  他也能做许多好事。如:连夜把生病的朋友送往医院医治,为养老院的残疾老人准备丰盛的晚餐,帮长胡子捉住横行街头的盗贼,像母亲一样照顾一头快要死的小猪。

  他每天从早到晚淘气个不停,但每次干完淘气事都要到木工房去反省,每一次去木工房,埃米尔都要削一个木头老人,最后一共削了184个木头老头。当看到这184个木头老头,就知道他淘气了184次。埃米尔的确是个淘气包,但他很快乐,过的无忧无虑,好像天塌下来都有人给他顶着。我也受到埃米尔的感染,乐观、开朗笑容总挂在我的脸上,我也学到他临危不惧的勇敢、坚强,还有他的聪明、可爱!我很喜欢他,总觉得他就是我的哥哥,随时在我的身边保护我!不过,我不想学他的淘气,而是希望继续保持自己温文尔雅的形象!

  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个知心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航标灯;读一本好书,就像饥饿的人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畅游书的海洋,我收获的是快乐和智慧!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和书做朋友吧,让缕缕书香伴我们快乐成长!成为“森林”里一颗摇曳的绿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1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2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习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3

  书就好像是一架天梯,帮助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就好像是一盏指路灯,让你找到正确的方向;书就好像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喜欢的书就好像是一个忠诚的伴侣。

  我小时候最喜欢漫画书。有一次,妈妈让我看一本名著,可是我就看了一两页,发现那一本书非常无聊,便偷偷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把放在旁边的一本漫画书拿起来夹在了名著里面,偷偷地看。妈妈在里面洗澡,等水声一停,我便把漫画书放回去,假装还在看那一本名著。

  长大了,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一有时间,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有一次我在看《哈利波特》,看到一半,主人公正在和反面人物决斗,十分激烈,看得我惊心动魄。突然妈妈喊了一句:“喂,你应该去写作业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书里令我最伤心的情节,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校长决战伏地魔,校长被伏地魔给杀死了。我当时看到了之后,我十分伤心,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了似的。

  书中令我最高兴的情节,是伏地魔被哈利波特杀死的时候,我的心里十分开心。比期末考了年级第一的感觉还要开心。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有时别人的话,不可以全部都听,要加上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才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

  高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好像是你的一位朋友。《哈利波特》系列伴随我很多年,就是我的好伴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4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5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6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7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它就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从三年级起,我就利用寒暑假的闲暇时间开始阅读中国四大古典名著,我陆续读过其中的《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水浒传》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大作家施耐庵。这本书描写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其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景阳冈武松打虎、三打祝家庄、智取大名府、曾头市等故事情节精彩曲折,人物性格鲜明,成功塑造了鲁智深、武松、李逵、林冲等英雄好汉。

  在梁山泊108位好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在这部名著里,有许多关于武松的精彩故事,例如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这一系列的故事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武艺高强、嫉恶如仇、敢作敢为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诞生六百多年来,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众多精彩的故事代代相传、为人津津乐道,它是我所有看过的书里面最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8

  我最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了,它又叫《天方夜谭》。这本书里最著名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了。

  这个故事讲得是:在从前城市叫波斯。个城市里有兄弟,两都很穷。叫高希睦,弟弟叫阿里巴巴。高希睦娶了个很有钱家的女儿做老婆,而弟弟阿里巴巴却没有那么幸运了。阿里巴巴家里唯一值钱的那三头小毛驴。每天早上阿里巴巴都要去砍柴,把它卖掉,一家人就靠砍柴为生。可高希睦却没有管过……弟弟阿里巴巴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得钱财,而高希睦却银滩才丢失了性命。

  《天方夜谭》这本书是阿拉伯的聪明才智的结晶,这本书中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作者把每个故事公介绍详细,剧情很生动,把当时的影像栩栩如生的描绘在你面前,也是把故事写活了,出你。

  那为这本书叫《一千零一夜以前》呢?相传很久有国王每天都要娶妻子,天就杀掉。姑娘想要阻止他的做法,就嫁那个国王。他给那个国王讲故事,国王要杀她的时候,她讲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国王继续听故事不杀她,就这样这个姑娘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感动了最后把她放了。

  这本书教育了我们我们遇到,都要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走出困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9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悔: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文明乐途的一道彩虹。

  你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好书是什么吗?如果你对这本书好奇,那我们就一起看下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名叫《地下121天》他是美国图书馆协会评出的杰出少年读物奖,它的作者是{美}费利期霍尔曼写的,他是蔡美玲翻译的。介绍完他的身世,我们进入正文吧。

  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位男孩,他的名字叫做史雷克,他的体能非常小。小道一圈都跑不了,还有一个大大的缺点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的个子非常的矮小。他每次都会被同班同学或别班同学欺负,不是因为是雷克太淘气,而是因为他的个子非常矮小,所以同学们才会欺负她。但是只要有人欺负她,他就会直接跑进地铁站,坐地铁他为什么坐地铁呢?原来是因为他把地铁看做是他被欺负过后的“避难所”。所以他每次都会在口袋里备一张地铁票。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坐地铁坐到了别的地方,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史雷克又在地铁站发现了一个小洞,于是他决定就在那个小洞里安家,史雷克决定在这一片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就这样,史雷克就在地铁站生存了121天。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的读后感是:这是一部坚韧强悍的都市冒险小说,同时又温暖而感人。本书细节全然可信,而且对于作品向人类不屈不挠的求生意志所表露的关切与赞扬也会深有同感。主人公在这个地下的宇宙缩影内为自己创造天地的努力,其实也反映了世人的渴望。

  你喜欢的好书是什么样的呢?如果你有喜欢的好书,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样的?讲给我听听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1

  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西去的步伐。它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2

  我最喜欢的书是《隐身人》。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因为里面把每个人物都写的很生动,动物也写的栩栩如生,写出了隐身人的特点。

  你们知道这本书的主角是谁吗?哈哈,没错只要你们一看题目就知道是隐身人。我非常喜欢隐身人,因为他很爱探索,不过他也有缺点,他经常大发雷霆,甚至这种脾气成了他的象征。我来给你们讲讲他的故事吧!

  “在隐身人带来的惊慌过后,伊村的平民又开始议论纷纷了,很多人都不相信隐身人的存在------毕竟只有几个人亲眼看见他消失在了空气中,而领教过他的身手的人,更加屈指可数。况且,这些人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都躲在家里再也不出来了。”。

  好看吗?我觉得很好看,如果你们有时间我推荐你们也去看一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3

  在我的书柜里一直存放着一本书《小猪唏哩呼噜》。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小花蛇、八哥、月牙熊、大灰狼、小狐狸……还有小猪唏哩呼噜的一家。我最喜欢的是小猪唏哩呼噜。小猪唏哩呼噜是十二胞胎姐弟中最小的一个,也是惟一的男骇,因为他吃东西的时候声音特别的响,总是头也不抬地“唏哩呼噜、唏哩呼噜”,所以爸爸妈妈就叫他唏哩呼噜。他是一只不平凡的小猪,别看他小,经历过的事情可不少,恐怕有的大人都不如他。他被大狼叼走,可是他并没有怕,而是巧妙地逃脱了大狼的手心,还在八哥“你好再见”的帮助下战胜了要吃掉小狼们的月牙熊,成功地保护了小狼们。他还吓跑过大老虎、斗败了坏心眼的猩猩老二,他为鸭太太做保镖、帮鸡太太鸡宅捉鬼……大家都叫他“猪大侠”。他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事,狐狸掌柜的说话不算数、象博士的“咬文嚼字”都使小猪唏哩呼噜受了不少的冤枉气,也吃了好多的苦。可是天性乐观开朗的小猪唏哩呼噜却不在乎这些。因为他是那只著名的小猪呀!我很喜欢小猪唏哩呼噜,是他教会了我自信、勇敢、聪明、开朗、坚强……我相信我也会像他一样,自信、勇敢、聪明、开朗、坚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4

  今年四月是国际天文月,我最喜欢的书恰好是《恒星与行星》。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伊恩·里德帕思。

  书里从地球到太阳系、银河系、全宇宙全部给你一一详细介绍。现在我知道了在那美丽的夜空中蓝色的星星比太阳的温度还高,而红色的星星却比太阳温度低。

  这本书介绍了很多美丽的星座,它们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传说。我尝试着在夜空中找到了北斗七星、天狼星和猎户座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天文在生活中很有用,比如辨认方向:可以通过在夜空中找北极星,就知道北方在哪里了。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5

  一柄叉子、一盘芒果,悠闲的周末我吃着下午茶,沉醉在《城南旧事》的欢笑与泪水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小学时母亲让我读《城南旧事》,当时我不喜欢看讲旧社会生活的小说,觉得太沉重,只是为了完成家长布置的读书任务硬着头皮看,读得飞快,几天就草草读完了,对于书中的内容也只是一知半解。秀贞是怎么疯了的,秀贞和妞儿她们又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兰姨娘,兰姨娘又是什么人很多情节我都只是一知半解。

  上了初中后,《城南旧事》是必读书目之一,我再次拾起了这本书。不料和小学初读时的感悟不同,翻过几页,书中的情节映入眼帘,我就被《城南旧事》深深的迷住了。我看着书中的英子,看她同妞儿正在用虫子喂黄澄澄的小油鸡,在英子和妞儿的欢声笑语中,在小黄鸡叽叽喳喳的映衬下,场面便似我手中盘子里成熟的芒果,是甜蜜,可口的。

  抱着书,我进入了英子的世界里,我看见大盆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家的院落里娇艳地绽放着,茉莉花飘出幽幽的香气,银白色的玉簪花成群结队的在花池中盛放,绿油油的叶子衬托着玉簪是多么的白,像是高贵的天鹅,是那么的纯洁、美丽,泼泼洒洒的菊花摆在院子里,廊檐下。夕阳西下,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我看着英子的爸爸在后院悠闲地浇花。但这一切都在英子的毕业典礼那天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英子的爸爸病重去世了,我看到英子在得知父亲去世时很镇定,她知道自己的责任,一边安慰母亲,一边承担起家业。英子在十三岁结束了她的美好的童年生活,不再只是家庭责任的旁观者,她开始负起了一个孩子不该肩负的责任,而她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一切。英子的人生和命运转变没有丝毫的过渡,显得是那样的仓促,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像尚未成熟的芒果一般,是苦涩的、酸涩的。

  我不禁在书外思考:英子生在旧社会,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短暂。而我生在现代社会,衣食无忧,家庭美满,和英子相比这样幸福的生活是那么可贵。《城南旧事》和英子的故事不仅让我记忆犹新、铭记终生,更让我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辜负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如果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藏獒》!看完了《藏獒》之后,不禁长吧了一声:当人们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好让那些聪明过人、重情重义、忠诚、勇敢的藏獒替我们珍惜?

  《藏獒》主要围绕了作者的父亲在民国二十七年在西结古草原的故事,和威风凛凛的藏獒冈日森格(雪山狮子的意思)相遇,同时也认识了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名称)的孩子,再到后来拯救了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再到后来以德报怨认识了大黑獒那日(是藏民们对以马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名称)并亲眼目睹了那日和冈日森格相爱和结合的过程,看着冈日森格一步步地成为西结古草原的獒王,最后悲痛地看着藏獒衰落却又没有办法阻止。那些虎背、熊腰、狮头、方嘴、吊眼、包括那些喜马拉雅山的古老獒种的铁包金公獒和母獒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让人心痛,惋惜不已。

  这本书最吸人之处就是把父亲和藏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之尽,那些藏和父亲相处的一幕幕场景、场面,仿佛就在我们的眼前。同时,也把藏獒的神态、动作、声音、忠诚、勇敢、顽强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不禁有再来慢慢地体会一次看《藏獒》的感觉。

  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心中涌出了很多很多的想法;从此,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在以前我心目中的狼是勇敢的、聪明、不惧怕危险的,可是现在我心目中的狼是卑鄙无耻的盗贼,欺软怕恶、忘恩负义、损人利已。可是我心目中的藏獒和狼完全相反,勇敢忠诚、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忠心耿耿。狼一生都是在为食物,在为自己而奋斗、战斗。

  藏獒则一生为了主人、朋友、亲人、羊群、牛群,为了他人在战斗,为了道义、忠诚、情感在战斗。藏獒遇强则强,它们极少会在捕猎野免、野猫等弱小的动物,它们只会选择强大、嗜血的动物:野耗牛、藏马熊、雪豹等动物来做为食物。而狼则不管是什么动物或尸体都会吞食,它们一遇到羊、牛等弱的动物就兴风作浪,如果遇到了强大的动物,就会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我看完这本书之时又正逢崇拜狼文化、狼图腾、狼精神、狼的滚滚热浪,我想:他们为何不崇拜藏獒呢?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藏獒的精神!同时也舍弃了对狼的崇拜。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不妨也去品读一下吧,或许你会发现更多哲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7

  我不知道我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阅读这一本书的,但是我只知道,读完它的我心中只感到一种掏心裂肺的悲凉。

  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时,我的心情是激动的,因为我周围的许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都说好看。带着忐忑的心,我借下了这本《白夜行》,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一本把“悲凉”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故事从桐原11岁时发生的一场悬案开始,这改变了他生活的全部。他的爸爸被发现在一个大楼的通风管里,没有了呼吸。所以,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光明。直到十九年后,当年的那个警察笹垣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惊人的发现凶手其实就是桐原本人。

  这是一个如何扑朔迷离的案件啊?可是,在这个案件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助空洞、黑暗至极的秘密呢?

  但即使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明亮。因为他最好的朋友——雪穗,她的生活同样肮脏不堪。可是他们仍然彼此依靠,彼此交心。对他们而言,对方给予的温暖是他们黑暗人生中投来的一道希望之光,支持着他们顽强的生活。

  书中有一段名句,是雪穗说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看到这里,我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达脑髓。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感啊!我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觉得他们悲惨。可即使他们的人生不堪,他们却从未被挫折击垮。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遇到一点挫折就溃不成军。我身处于幸福之中,明媚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身上,惬意极了。而桐原一生最大的心愿竟是“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信仰,唯一的温暖了。

  笹垣曾说,桐原和雪穗好似虾虎鱼和枪虾,相互依存,相依为命。但虾虎鱼从不光明正大地在枪虾身边。这个比喻确实不错。《白夜行》是以双线交叉的形式来写的,雪穗的生活是明线,桐原的生活是辅助暗线。但是这本书也不是完完全全交叉来写的,甚至可以说这两条线几乎是无关的。我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去臆测这两条线的相交。这里,我不禁被作者高超的写法而折服。

  桐原和雪穗在文中唯一的一次交汇,是在雪穗分店开张,圣诞节那一天。警察们潜伏在周围等着桐原的出现,却迟迟没有等到。忽然,笹垣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飞速向那个穿着滑稽玩偶服的圣诞老人冲去。谁知那圣诞老人纵身一跃,跳下了楼梯。警察们急匆匆冲下楼时,他倒在血泊之中,胸前插着一把剪刀,那把他在童年时常常拿来给雪穗剪纸的剪刀,那把曾插在他父亲胸前的剪刀,他视若珍宝的剪刀。

  而雪穗呢?她在目睹了这一切时,只是如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然后沿着扶梯走上楼去,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流泪却流不出来,内心如同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早已忘记了桐原和雪穗的心狠手辣,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是因为对方的温暖代替了无尽的黑暗。而在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东野圭吾只给了读者一个冷漠的转身。因为当一方的温暖结束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桐原最后的选择保全了雪穗,可桐原的选择却让雪穗走进了无尽的黑暗。我为这沉甸甸的感情而动容,我又对社会的黑暗社会厌恶。我想象这她那个跌跌撞撞上楼的身影,那个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

  合上书,望着书封面上两个手牵手的孩子的剪影,以及那倒映着幸福的影子,我思绪万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8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9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习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0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何时,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1

  书籍有很多的类型,其中我最喜欢的类型就是科普类型,它让我学习到很多的知识,让我离我的梦想更加接近,其中,《世界上最好玩的发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很多发明的起源,和他们行动的原理。

  其中让我感兴趣的题有很多,就像美国第一辆汽车,或者是人们交通工具的发展历史都让我感到十分的有趣。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还有运动器材,行动用的,家用的,这些东西都在书里记载了,在这些题目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题目就是。

  《火灾逃生记》这个题目让我印象深刻,看到第一眼我就有兴趣了并且接着往下看,它是在1879年,本杰明奥本海默发明的一种专门用来从火场逃生,里面有很多,就像火灾降落伞或者是火灾滑索、水弹或者是消防滑梯之类的,都是用来逃离火灾的,如果他没有发明这些的话,那么世界上该有更多的人死于火灾了,就像是近几年发生的四川火灾,据说是几名游客不慎将烟头丢入森林中,导致熊熊大火燃烧了起来,周围的小动物们全都命丧黄泉。如果在那里有一颗水弹,火焰就不会这么大了。

  这首本书不仅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发明,还让我认识到要加强防备火灾。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的将他珍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2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3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4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5

  我最喜欢的书和平常见得最多的、放在书橱里的那一本本的书不同,她是像一幅画一样可以挂在墙壁上的一种书,称作墙书。我房间白刷刷的墙壁上就挂着一“张” 墙书——《图码中国历史》,她是我最喜欢的书。

  《图码中国历史》是一个北京叔叔送给我的。她长约110厘米、宽约90厘米,上、下边缘用两根硬塑料杆撑住,顶部塑料杆的沟槽里镶嵌着两个小金属环,用于挂“书”的,其中一个金属环上还用结实的尼龙细线悬挂着一个带柄的小放大镜,细线长约90厘米,可用放大镜自如地观看《图码》任何一个位置。在这一“张”墙书上,记载了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年,即夏禹时期到**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下五千余年中华民族的沧桑历史,中华民族各朝代、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文化、重要的科技成果、重大历史事件尽收眼底。整个图面以棕黄色为底色,并配有黑色、细小但印刷清晰的文字说明以及精美的彩色小插图。图面用亮膜进行处理,既美观又增加了图面的结实度。挂在雪白的墙上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

  这“张”墙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教授,以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气魄,对中华民族文明复杂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为浩如烟海的文明编码,存真辨伪,摄华取精,让读者以“笼天地于形内”的气度俯瞰世界,体悟人生。

  我喜欢的中国古代皇帝——秦始皇、唐太宗,在墙书上都可以查到。阅读了上面的资料,我发现他们并不像电视上演得那样,只是一位打打杀杀、有勇无谋的人,虽然对他们的历史功过还有待更进一步研究,但他们懂得治国,在他们身上体现更多的是智慧、勇敢和坚韧,我钦佩他们的文韬舞略、气势非凡,我从他们身上明白了“做任何事情,认准了就要坚持,绝不放弃”的精神。在“铁齿铜牙纪晓岚”这部电视剧里,和绅十分幽默、诙谐,我原以为他是一个机智、幽默、性格开朗的百姓官,通过阅读墙书,我才发现他居然是清朝的巨贪之首,想不到他是这等奸臣,最终落得遗臭万年的下场。和绅虽然早已不在人世,可他的反面教材对今天的人们还是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尤其是当今各阶层的领导干部们更应该从中深思,引以为戒!

  古人说:以铜为鉴,可以振衣裳;以古为鉴,可以知更替。通过阅读《图码中国历史》,不仅可以知道很多历史知识,还可以学习到古人的高尚品质,明白许多做事做人的道理。更加有趣的是,她一改平常阅读的姿势,像欣赏一幅画一样,站在墙书前,粗略地泛读或细细品读。我就是利用点点滴滴空余时间,像看一本精彩的图画书一样阅读了《图码中国历史》,对中华文明有了系统了解。这样的书你能不喜欢吗?!我爱墙书——《图码中国历史》!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6

  老师在课堂上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上也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种西瓜》,《种西瓜》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一天,小猪和小马去超市买了西瓜籽,去菜地里种西瓜。小马认认真真地犁土、松土、播种、浇水。小猪也认认真真地种西瓜。但没过多久,飞来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小猪看见了蝴蝶,就放下了西瓜籽去追美丽的蝴蝶。过了一会,小蝴蝶飞得很快,小猪没有看见蝴蝶就难过地回去了。小猪又开始种西瓜了,小猪浇水后,就去睡觉了。到了第二天,小猪忘记了种瓜的事情,只有小马照常地浇水,到了夏天,小猪去看了看西瓜,西瓜还没有长出来呢,有点泄气。小马看了看西瓜,西瓜成熟了。小马就拿出了刀切开西瓜,开心地吃了起来。小猪也从地里找出了一个瓜,小小的,拿出刀切开了,却不能吃。小猪就去小马家,看到了小马在吃西瓜,小猪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小马看见了,分了一些西瓜给小猪吃。小猪惭愧极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像小猪那样懒,要像小马那样认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7

  有一句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书,来我们大家一起去寻找我爱的那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我已经看了很多遍很多遍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一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

  这一本书我也不知道,看了一遍两遍还是三遍这一本书对我来说怎么看都像第一次看的。

  一本书,有个听见呀,让我呃印象最深,那就是那位?吴莉芳娃去偷鸡的时候,我爸却被那个猎人给打断了。每一次想到这我就想到那个情节仿佛就在眼前出现呢。

  这本书虽然对有一些人来说是无趣的,但是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

  这一本书是我看过所有书中最有趣的一本书,所以我。会有那么深刻的记忆,让我最难以忘记的一本书。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可能就是我爱的那一本书吧。因为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8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利力浦特》中,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难掉到了一个神奇的小岛上:那里的人个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躺在地上的格列佛被称为巨人山,利力浦特的朋友们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的耳边才能说话;格列佛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利力浦特就会刮起龙卷风。他们的城市小得就像儿童的积木城堡;上次格里夫上厕所,小人国不得不出动几辆卡车清理体型带来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小小的,事件背后的一切事物和规则与我们的世界并无不同:他们也好奇,排队参观巨山;他们也有恐惧。起初,他们还写道,想杀死巨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是考虑到巨山的衰败会导致瘟疫,他们理性的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很贪婪,国家利用人民的好奇心收税,通过参观巨山活动赚钱;他们也有不必要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从大头或小头上掰下来,然后分成敌对的一方。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做事情的小人和巨人。

  也是一本促进我们自省的书。身体和外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觉到,但不是最重要的;同理心可以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少。如果选择不杀巨人,就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解;在外星人面前把自己当成反派,可以让我们懂得谦逊,自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引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9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飞机一起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面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面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面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己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己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己,所以绝对不要放弃希望!现在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助,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己帮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为自己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0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十六计。它是一本既有知识又有趣的历史故事书,书的内容包含许多成语和名言佳句,不但会让我一点一滴地了解成语的意义,而且也可以让我轻轻松松地完成阅记的功课,他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书。

  三十六计让我体会到,运用计谋并不是狡猾,而是一种包含聪明、机智的学问。它的文章用字极为简单,很容易了解。生活在千变万化世界里的我们,灵活、用心的思考和反应都是必须随时随刻都要运用到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是一本可以让我增广见闻的书,也有许多值得让我学习的好行为,更可以让我学到许许多多有关历史的成语故事由来。因为有这些精彩又美妙的故事,所以才会使得我这么喜好看历史故事书。

  我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现代的我们知道过去发生的事物或是战争,也可以让我们回想起中国优良的历史文化。我也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大家冰雪聪明,出口成章,下笔成文。三十六计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大百科”我的家里有很多本呢!当我无聊时,都会去看那本书。

  书里的动物很多,我看一次就可以一整本都看完了,书里面都在说全世界的动物档案,有狗、大象、熊……等等,还有纪录那些动物们吃什么饭啦、要怎么帮它们做一个家、要么照顾它,说很多关于“动物”的事情,当我第一次买下这本书时怕得要死,你们知道我刚买回来时说什么话吗?我说:“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多动物 啊!”其实我买这本书是有一个原因的:我上自然课时老师问有关动物的问题大家都会,就只有我不会,然后就被大家笑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看“动物大百科”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

  就算老师问再难的问题,我也会很快速地回答老师,不再会被别人笑了,或许我以后还能看到“动物百科第一百集”呢!当我把全世界上的“动物百科”读完可能还可以当一个“动物小老师”哦!看动物之类的书真是好处多多啊!

  我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地方我一定都会带着它,连睡觉也会抱着,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了!我一定会一直看直到我变老为止,我觉得这本书是让我得到很多知识的一本书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2

  我有空时,最喜欢做的事是看书,我每天都在看书,因为书里面有很多知识可供我阅读,使我增广见闻,知道许多课本没有提到的事,例如:书可以让人了解到大自然千奇百怪的奥秘和目不暇接的动植物,这让我知道书有多么宝贵!

  我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因为我要做的事很多,包括补英文、上画画课和打桌球等,所以常要拖到很晚才能看我喜欢的书,而这个时候因为夜深人静,所以我更容易进入书中的世界。

  书的种类很多,有漫画、自然、科学、地理、物理等,但我什么书都看,“沈石溪”的作品和“手冢治虫”的作品《火之鸟》。“沈石溪”的作品有四本,“手冢治虫”的作品有三本,两人写的作品内容精彩,有时紧张;有时温馨;有时感动;有时愤怒,使我的心情忽好忽坏,忽悲伤忽愤怒。图也画的栩栩如生,活泼可爱,表情丰富,难怪我会迷上这七本书。

  我真希望书能一直发行下去,让人们知道更多事物,如:神秘的象冢到底是长怎样?红崖羊会不会从此绝种?有人冒充狼成功进入狼的家族吗……以上的问题都是一个大问号,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

  书的世界真的非常有趣,希望大家能常常阅读,增加知识,变的很聪明,不然,本次月考第一名都被洪国崴抢去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3

  我最爱的宝贝是书,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知识,让我得到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课外书籍,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盘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心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4

  由一只会笑的猫,你会想到什么?在杨红樱阿姨的笔下,这只会笑的猫有着丰富的感情表达,这只会笑的猫有着曲折的幸福生活。在每年的翠湖公园都有笑猫那小巧玲珑的爪印,当笑猫每走一步,都令人回味无穷。

  最令我动情的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冬天,笑猫与虎皮猫的孩子诞生于世,这预示着有一个新的家庭会更加美满,可是,谁又会想到。在最后一个孩子出生时,老天将不幸降罪于这个幸福的家庭——小可怜因为太虚弱了,在匆匆的降临之际又匆匆的回到了天堂,回到了原点。

  老天就是这么不公平,在你为一件事沾沾自喜时,他总要调皮的来捣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5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6

  说起最喜欢的书,我还是觉得《虎王》更吸引我,书里头有“野水牛妈妈的梦”、“虎王”、“雪地上的决斗”、“鹰口夺食”……我都喜欢。

  以上的故事,有的让我励志,有的让我伤感,有的很梦幻,有的却奇妙无比,其中我最喜欢“野水牛妈妈的梦”。由于野水牛的小黑仔贪玩,落到虎口遗憾地成为老虎的猎物,妈妈卡玛看到自己的小孩被活淋淋撕扯的惨烈过程,伤心过度,把自己的角撞断,却也无法挽回小黑仔的性命。卡玛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自责不已。从那以后,卡玛一直活在幻想中。直到有一天,遇到一出生同样遭到狮群围攻的小公象,妈妈卡玛二话不说就勇敢地把小公象救下来,然后,像照顾自己的小黑仔一样照顾小公象。即使有小公象的陪伴,卡玛还是一直对小黑仔的死难以接受,觉得生无可恋,情绪低落,她离自己的群牛越来越远,后来,她遇到一头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她走近一看,发现红森林小牛的伤特别严重,被群族遗弃,她又想起自己的小黑仔,有了救红森林小牛的念想,然而救红森林小牛需要一种草药,需要去公牛群里寻找,那是母牛的禁地,她想办法伪装自己冲进公牛群,在公牛群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把草药吃到嘴里,在出来之时也经历重重困难,自己也受伤了,她不顾自己的伤情,赶紧把草药涂给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可是由于小牛没喝到奶,身体还是很虚弱,卡玛又想办法去找她的姐妹,让红森林小牛吃了几口奶,看着健康可爱的小牛,卡玛终于幸福地笑了……

  卡玛实在太累了,伏在草地上睡着了,她又梦见自己的小黑仔依偎在自己的身边,小象用鼻尖揪着她美丽的尾巴,还在吃着奶,轻轻地摇着尾巴……

  合上书本,我早已被卡玛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动得泪流满面。她因失去孩子的自责悲伤,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柔软,我多想抱抱她,给她安慰;她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下小象和小牛,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伟大,我想把她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歌颂她。

  同学们,为了妈妈,我们要时刻谨记老师和妈妈的叮嘱,我们不能因贪玩而不顾自身安危,如果我们遇到危险,会让妈妈一直活在自责当中,终生痛悔,我们不能做个不孝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7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8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书,有《骆驼祥子》、《西游记》、《狂人日记》,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猩红热的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正常地生活。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而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世界知名大学——哈佛大学,还精通5国语言,写了14本书。

  本书分为五个章节,其中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第五个章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计划在第一天看人,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要看大自然的美景,看黑夜变白昼的奇迹,第三天要急于寻找新的喜悦,看歌剧,电影。你别看这些事情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但这些事情却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呀!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当我十分沮丧时,是你——海伦,让我重新坐了起来,擦干眼泪,许下诺言,争取在下一次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忘怀,海伦用她那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像她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9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0

  从暑假刚开始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刚收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里面只是讲述一些好词好句,并不想阅读。后来我抱着试着看一下的心情,阅读了这本书,突然发现这本书很有意思。

  《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几个让我非常感兴趣的故事,一个是《无畏的王子》一个是《六个人战胜了国王》还有《士兵和国王》。《无畏的王子》让我明白了:当你遇到了困难的时候,不要想着退缩或者害怕,要去勇敢的挑战,迎难而上。《六个人战胜了国王》告诉我们,团结合作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也要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勇于挑战。《士兵和国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有善心、乐于助人。以后如果我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一定会像故事总的士兵一样去帮助别人。

  《格林童话》这本书很有意思,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让我很喜欢它,也很爱阅读它。我的暑假生活,就是随着这本《格林童话》愉快地开始了,我希望可以读更多的书,让我的暑假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1

  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各种名著层出不穷,四大名著更是其中最闪亮的四颗星星。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三国演义》。

  三国时期,三国鼎立,群雄并起,吞吐天下。这时候的一个个故事,都化作了一段段文字,飞进了《三国演义》这本书里。《三国演义》中有很多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如:义薄云天的关云长、奸诈狡猾的曹操、运筹帷幄的诸葛亮……有好多惊心动魄的战役: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故事:桃园三结义、白帝城托孤、蒋干盗书……这些就如一颗颗红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场曹操的翻身仗——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袁军有几百万个士兵,而曹操只有几万士兵。结果曹操面对数倍于己的袁军毫不畏惧,以少胜多。这是怎么回事?下面,就让我向你们慢慢道来。

  第一次,曹军知道自己实力不济,就悄悄地去进攻袁军,袁军谋士劝袁绍出兵,袁绍却推说自己的儿子生病了,不肯出兵。终于,曹军大败袁军。

  虽然打了胜仗,可曹军的粮草不足。于是,谋士又让袁绍和他们耗。可袁绍还是不听劝谏,谋士一怒之下投奔曹军。在谋士投奔曹操时,曹操光着脚跑出军营迎接,谋士带曹军烧了袁军的粮草基地——乌巢。袁军彻底大败,那一夜曹军燃起了胜利的火焰,而袁军则唱起了悲伤的挽歌。

  袁绍的实力明明比曹操厉害许多,可他为什么会失败呢?纵观整个战役,原因跃然纸上:袁绍一意孤行,刚愎自用,结果大败;而曹操却不一样,求贤若渴,从谏如流。这就是为什么官渡之战袁绍大败,曹操大胜的原因。在生活里,我们会不会也犯了许多像袁绍一样的错误呢?我们是不是对别人指出的不足不以为然?以后我们要学曹操多听意见,从而反省,不断进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三国的故事道不完,说不尽。真佩服我们的古人——智慧、勤劳、忠诚、勇敢……真希望全世界的小朋友都来读《三国演义》,让我们的这部名著传承下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2

  我最喜欢的书便是荒木老师笔下的JOJO的奇妙冒险。书中讲述了乔纳森。乔斯达家族几代人与仇人Dior。布兰登一伙的邪恶势力展开斗争的故事。

  书中角色无论是神态还是性格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有坚信“绅士精神”的乔纳森,也有诡计多端的Dior……漫画将整整六部多元宇宙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时间为线将其横纵沟通,调理十分清晰,即使是对许多配角这一类背景板的描写也十分感人,引人入胜。例如梦想成为不良分子的乔鲁罗和虹村两兄弟,这些小人物身上不可避免的带有性格缺陷,但就是这些缺陷吸引了广大的“JOJO迷们”

  书中除开人物描写的优点外,还格外注重契约精神,这也使得许多悲情人物在一片黑暗中开拓光明之道,绝非无脑牺牲,人类无法在欲望中控制自己的笑话。这些人物无法控制欲望,却能在生死关头出于大义的考虑放弃贪恋。

  这本书不光只让你看到正面角色令人悲伤的故事,反面角色也一样。在我看到的许多书籍中反派始终是衬托主角的光辉伟大的背景板式角色,而JOJO不同。反面角色也具有不一般的角色魅力。比如第五部的“大哥”普罗修特,他一直教导手下贝西,贝西的形象和性格,他是一个十分软弱胆小的懦弱的人,但普罗修特却高速贝西小队中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场战斗都应该抱着必死的决心。就算前路多么危险,也要和敌人战斗到底。让自己的牺牲教导的那些最终贝西也成长了,他的眼充满了坚定与冷静,与之前判若两人,而被火车将双腿压断的“大哥”说到:“动手,贝西,荣耀会伴随你左右,而我也会见证你的成长。”

  JOJO这部作品虽然从外观上看去勾不起人的兴趣,但是在荒木的笔下却充满了生机。陪伴了我整个夏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3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4

  我许多喜欢的书,例如《非常妈妈》、《福尔摩斯》、《蓝天下的课桌》等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

  这本书是由“美国最好老师”——雷夫?艾斯奎斯写的。这本书里讲述了雷夫老师的教学方法和一些在第56号教室里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最开始讲了雷夫老师在上科学课时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点燃酒精灯,把自己的头发都烧起来了。之后,雷夫老师与学生们互相取得信任,用信任取代了学生们的恐惧,做学生,孩子们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记录雷夫老师的56号教室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和他独特的教学方式。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学习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感觉学习是枯燥、无趣的。而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学习不一定无聊,只要对学习没有恐惧,与老师和同学取得信任,学习就会变得有趣而快乐。

  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临其境,老师可以为了帮你点燃酒精灯使自己的头发烧起来,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也可以在你没带本子时信任你并让你知道自己的缺点。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学习的魅力。也让我体会到了老师的付出。所以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5

  在非常时期,不能去学校上学,不能上班,连小区的大门都出不去了!

  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只好整日与书为伴,可是这并不无趣。

  每天,我都会读一本书,我可以在书的海洋里自在的游来游去。打开这扇童话书的门,我看到了小白兔开心的在草地上蹦蹦跳跳地玩,牛老师带着一群小动物们去公园游玩

  打开了励志书的大门,我知道几句我非常喜欢的话: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不要让未来的你悔恨此刻的自己;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还有许多种类的书,我就不一一给简绍了。

  我最喜欢的是《詹姆斯与大仙桃》,还有《玛蒂尔达》这两本书。

  詹姆斯与大仙桃:

  可怜的小詹姆斯在四岁时成了孤儿,他与两个可恶的姨妈住在一起。他们把小詹姆斯当成奴仆一样使唤,直到有一天,一个像房子一样大的仙桃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大仙桃里,有一群奇怪又可爱的朋友在等待着他呢!

  玛蒂尔达:

  这个小女孩天生就非常聪明,可她的父母却不管她,可爱的玛蒂尔达遇见了亨尼小姐,玛蒂尔达非常喜欢亨尼小姐,而玛蒂尔达的父母却不要她,于是玛蒂尔达就和亨尼小姐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

  我一定要多读一些书籍!这样我的思想就变得非常开阔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6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7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平!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8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是个十足的书迷,所以从书中汲取了不少营养。不过,在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森林报》,它的作者是前苏联的维·比安基。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狗的忠诚,以及森林一年四季的不同模样,令我回味无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最后一场熊洞风波》这一章,里面讲述了猎人瑟索伊奇踩着滑雪板,和他的猎狗卡索一起滑行在一片大沼泽地上。突然,远处传来了猎狗暴躁不安的叫声,原来是卡索发现了熊的踪迹。猎狗卡索临危不惧,帮助猎人打死了熊。读到这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狗真的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们可以陪我们一起玩耍,遇到危险时还会舍命救主人,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除了感人的情节,里面还描绘了纷繁多彩的森林。森林里的春天与我们这里的截然不同,我们这儿的春天百花齐放,鸟语花香,而森林里的春天却是一片汪洋,淹死了不少小动物。不过,这也是鱼儿畅游的一段时光。

  夏天,森林里湿润的草地上长满了鲜艳的花朵,人们纷纷来森林里采集药材治病。飞禽走兽都有了各自的巢穴,巢穴里的雏鸟叽叽喳喳,奏起了欢快的乐曲。果实沉甸甸的,将树枝压弯了腰。于是,树木都横着生长了。再往里一瞧,小鸟扑闪着翅膀,开始准备学习飞翔了。

  秋天,白桦和栎树的叶子都纷纷扬扬地落下,一片片落叶就犹如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在林中翩翩起舞。松柏显得更苍翠了,令人心旷神怡。森林里的居民也忙得不可开交,又是储藏过冬的食物,又是四处捡拾柴火。

  冬天正是狩猎的好时候,人们开始打紫貂、水貂等皮毛珍贵的动物以及狼、熊等大型动物。可是,冬天的天气就像一个婴儿的脸,时而阳光明媚,时而乌云密布,时而下起鹅毛大雪,让人们举步维艰。

  这本书让我更亲近大自然,更热爱大自然了。你有空也可以来看看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9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0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1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2

  愉快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这个假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小说。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她是四川作家协会副主席,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50余种,作品被译成英、法、德、韩、越等多种语言,深受各国儿童喜爱。她也多次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

  《淘气包马小跳》是写一个孩子马小跳和他的家人、老师、同学之间的故事。书里的人物可有趣了!

  马小跳是个顽皮的男孩。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他的班主任曾经说:“马小跳,如果你有一天不站办公室,我就要放爆竹庆祝!”

  马小跳有三个好哥们,分别是毛超、唐飞、张达。

  毛超最爱说废话,他爱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唐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气鬼,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张达的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马小跳的同桌是路曼曼,他们是冤家。路曼曼扎个马尾辫,学习成绩很好,总是管马小跳的闲事。她把马小跳犯下的错误记在一本笔记本上,放学就拿给班主任看,让班主任罚马小跳站办公室。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男孩叫丁文涛。丁文涛是个小大人,他成绩优异,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成语,好像鱼吐泡泡一样,咕嘟、咕嘟、咕嘟冒出来……

  丁文涛和夏林果是同桌。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她不爱生气,但一生气起来特别凶。她跳芭蕾舞棒极了!很多男孩子喜欢她,马小跳也是其中一个。

  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又笨又丑,可她心地善良,像个小天使。

  这么多的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人是马小跳,因为他的性格和我很像:很可爱,有一颗童心,特别热爱小动物,对朋友很忠诚。

  我一共看了30多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难怪,孩子们把她的书称为“心灵鸡汤”呢!我决定把杨红樱阿姨写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妈妈很支持我,她说,我已经变成杨红樱的小书迷了!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以后,成为像杨红樱阿姨一样的儿童文学作家,给小朋友们写故事,而且,还要配上我亲手绘画的插图!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3

  我家有很多数学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4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5

  书籍,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尽的知识。书籍,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幸福。这本书是照亮我们前进方向的灯塔。我有很多书,我非常喜欢阅读。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实用摘要》。

  当我打开扉页时,淡淡的墨水香味让我轻松愉快,意味深长的写作风格和精美的文字让我陶醉。每次读这本书,我似乎都在和作者交谈,我的心情突然变得纯净,就像喝着清茶,香气四溢。

  说到《实用文摘》,你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是的,这是一本给我带来魔力和无限智慧的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几栏:“卷首”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校园书展”让我激发自己真实的气质和心灵;“教材连接”使我能够提高阅读和掌握写作技能;“我知道一些事情”让我不断积累和充实自己。“我热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天堂”让我开怀大笑,尽情交谈……

  我喜欢在书海中旅行,乘船去寻找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寻求真理。每当我坐在窗边,微风吹过,然后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我轻轻地打开这本书,读着其中美丽的文章。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有很多课外知识。它让我脱离了教科书和感官世界。万物的起源和科学研究知识不断丰富着我的大脑,使我越来越喜欢阅读!

  一本喜欢的书可以带我们去广阔的世界,向我们展示生命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籍,像郁金香一样,令人耳目一新。书籍像一轮红日,冲破我心中的乌云。书籍就像画笔,是我人生蛋糕上的糖衣。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数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6

  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

  书籍是一对强大的翅膀,带我们环游世界。书籍,一片云海,把我们带到蓝天;书籍是让我们前进的梯子……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快乐清道夫》。

  在这本书里,作者胡戈向我们讲述了他对生活和人生的理解和感悟。他遭遇了一场车祸,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所有支离破碎的事情,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乐观而坦率地接受一切。面对人生的无常和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一个接一个地拾起幸福,从一个人生道路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转变为一个能从容面对生活的快乐清道夫。

  大多数人在面临困难时都会沮丧。例如,尽管我知道如何迎接挑战,我还是会选择懒洋洋地跑开,也许是胆怯地。然而,不管有多糟糕,面对是关键。

  正如胡哥所说: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车祸使他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但他在最真实的状态中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哥的真正原因。他的力量和乐观正是我所需要的……

  记住,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那之前,我没有少努力。每天我都在看一些数学问题,做一些更难的……但当最终结果出来时,却是“最著名的地方是孙山,而我更远离孙山。,我不禁感到有点沮丧……

  许多人天真地认为风雨过后会有阳光,一定会有阳光,所以一旦突然有雾,他们就会不停地抱怨,抱怨昏暗的天空空,抱怨风雨带来的无数苦难,抱怨天空的不公平。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验都是后天获得的,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天的恩赐,不管是雨、阳光还是雾霭。生活是如此美好,也许在经历了打击后,你会虔诚地认为太阳就要来了,但命运是不确定的,她总是会给你增添挫折,总是会给你另一个朦胧的世界。因此,即使在浓雾中,我们也必须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7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8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是童话故事《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讲得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终于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儿,由于他像大拇指那么大,妻子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有一段儿时间里,那一对儿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有两个陌生人在一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我们能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出,我们一定会发大财。”

  于是他俩上前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跟着我们会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世上的一切,金子银子算得了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要买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到他肩上,对着父亲耳朵悄悄地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

  于是父亲同意以一大块金子买汤姆的两个陌生人,把汤姆放在手上,让他们带走。

  到了黄昏,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哪两个人,就把它放在前边的一个小土块上。汤姆趁二人不备,溜进了一个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了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折腾好一阵儿,也没有捅出来,他们只好走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儿里睡了起来,等醒来时自己却在一堆草里。这草正好是牛的早餐,于是牛吃草时把汤姆吞到了肚子里去了。汤姆很害怕,就叫了起来。厨娘听到了牛的肚子里叫了起来的声音,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立刻让厨娘杀了那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装着汤姆的牛吞了。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了家的地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再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汤姆大喊大叫,汤姆的父母被吵醒了。父母听到狼肚里的汤姆的声音,就拿来一把大斧子,一把长柄镰刀,正当父母想砍狼肚子的时候,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地说我们总算找到宝贝儿子啦!为了不误伤儿子,父母用斧头去劈狼,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想把儿子放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他们不停地亲吻宝贝儿子。

  从此的汤姆幸福极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9

  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只有科幻小说《三体》。

  这本书的主角是地球上的科学家汪淼,他发现三件奇怪的事。第一,他拍摄的照片不管怎么拍,照片上都有十分诡异的幽灵倒计时。到后来,他居然可以用肉眼看到倒计时!第二,他发现了一个VI游戏,这个游戏很难懂、很怪异,游戏里有恒纪元和乱纪元,玩家的目标就是精准的算出一份“万年历”。第三,也是最奇怪的,全球的加速器都试验不出一个符合常理的结果来,汪淼说:“根据加速器的试验,意味着物理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均匀,那物理学就不存在?”为什么有这些怪事呢?原来游戏中的世界——三体星系确实存在,幽灵倒计时和加速器错乱都是三体文明的微型机器人(智子)搞的鬼。但三体文明想干什么,又有什么阴谋?

  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又很有趣,而且富有哲学和科学原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体世界把人类比作虫子,但三体世界没有注意到,虫子从来没有被真正意义上的消灭”。所以,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不要放弃,强大不一定所向披靡,弱小也不一定毫无胜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0

  我最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因为不久前我们班举行了一次童话会议,就在我忘记带书去学校的时候,我在想该怎么办。我正在努力思考,突然我的眼睛亮了。我想起了“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哈哈,上帝也帮助了我!在课堂上,我发现许多学生拿着书在讲台上讲故事。轮到我了,但与他们不同的是,我慷慨地走上讲台,用丰富的声音和情感,雄辩的演讲和优美的表情,赢得了学生们的掌声。

  在第二节课上,我开始评论。全班都认为我说得很好。嘿,这对我真的很有帮助。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幽默。例如,有可爱的驴子,神秘的金山国王等等,它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格林童话》,我喜欢你,我想把你推荐给我的同学和朋友,让他们一起分享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1

  我最喜欢的书是《去》。名字叫儿童围棋,因为我非常喜欢玩围棋,这本书也很有趣。还有许多有趣的四格,寻找不同的,大迷宫,去小侦探。所以我非常喜欢它。此外,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围棋的知识,包括:告诉我金鸡独立是什么意思,等等。

  上次我和同学们在聂卫平的围棋教室里玩围棋,我发现我要输了。然而,我一直在做儿童围棋的生死问题。因此,我在我同学的网站上住了很多地方。我一直依靠儿童围棋这本书来帮助我获胜。

  我也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书。我向母亲解释了去的步骤。我成了我妈妈的启蒙老师。我们一起读了这个故事,我们非常开心。我妈妈和我都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2

  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想提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用说,这当然是我的第一部百科全书,我不能把它放下。

  这本书写得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有趣。它是专门为年轻人设计的。因此,读起来更亲切和愉快。书中有许多内容,包括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地球大观、宇宙星空、军事航天、科技发明、神秘世界、历史回顾、历史参考和美术馆。这是全部,我不能完成它。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当一个大问号出现在我的脑海时,只要我打开它,我就能解决我心中的问题。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当人们问我问题时,我可以用我在这本书里看到的知识来回答他们。在这个时候,每个人都称赞我丰富的知识,让我感到骄傲。

  听我的介绍怎么样?你很兴奋!那你也应该卖一个。读完它你永远不会后悔。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3

  我最喜欢的书是《苹果树上的奶奶》。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一个十岁的男孩安迪的。安迪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奶奶就去世了,他也是4岁的时候。所以安迪很难过。有一次,他爬上苹果树,发现奶奶正坐在树上。安迪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梦幻之旅。但是很快一个新的祖母来了,她非常乐观。其中,安迪学到了很多。

  最吸引我的是,祖母穿着非常奇怪,总是在裙子下面露出美丽的花边。她总是有一些大胆而新颖的想法,即使她被警察处罚了,她还是会粗心大意地去做。你知道吗,很少有老人敢这么做?

  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能有像这两位老人一样的祖母和祖母,那该多好啊!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4

  我最喜欢的书是测试无敌软件。

  有人应该问:你喜欢这本书的什么情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这本书有两个原因。首先,语言是完美的。第二,整篇文章充满了童趣和无处不在的刺激。例如,几只老鼠把舒克和克里斯汀推进微波炉,关上了门。一只老鼠为微波炉的烹饪时间计时。参议员的手掌被刀子划破了。一只老鼠按下了微波炉的启动开关。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精彩有趣的片段,我不会在这里一一列举。有了这些,毫无疑问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5

  有一本书特别好看,我非常喜欢。这是“酷昆虫学校”这本书主要写在昆虫世界。有一所学校有许多班级。有甲虫类,飞虫类和爬行类。最生动的是甲虫课。班上有许多成员,如虎甲虫、蜣螂、光肩星天牛、独角兽甲虫、象鼻虫、龙虱等。

  《酷虫世界》讲述了很多事情,非常生动。有昆虫、消失的鼹鼠等的奥运会。我非常喜欢昆虫奥运会。每个班的昆虫都来参加比赛。有些擅长游泳,有些擅长跑步,有些擅长挖洞,有些擅长飞行,这很有趣。

  这本书介绍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和许多插图。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酷虫学校”。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6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是《有趣的数学》。

  这本书包含奥林匹克数学知识、名人故事、有趣的数学问题、笑话、脑筋急转弯和卡通漫画。我最喜欢的是笑话、脑筋急转弯和卡通漫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很有趣。它的一些数学问题可以让我们思考和发展我们的智力。名人故事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我曾经有一些我不会做的数学问题。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一些解决它们的方法。我可以做以前做不到的数学问题。这本书插图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试图完成这本书里所有有趣的数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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