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最新6篇】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一
小时候,我曾经有过一段难忘的记忆。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正和我的小伙伴们在村子里玩耍。突然,我们听到一阵轰鸣声,紧接着一架飞机从天空中飞过。我们兴奋地跳了起来,追随着飞机的方向,直到它消失在远方的天际。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飞机,我充满了好奇和激动。我们跑到村子的中心广场,眺望着飞机的飞行轨迹。所有的人都停下手中的活计,仰头望着天空,惊叹不已。我记得当时的夕阳把整个天空染成了金黄色,和飞机的银色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变得渺小而伟大,对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好奇。
飞机继续飞行,渐渐离开了我们的视线。然而,那一刻的记忆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每当我回想起那个夏天的傍晚,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当时的激动和兴奋。我想,这段记忆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成为我成长路上不可忘却的一部分。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二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特别的瞬间我永远不能忘记。那是我第一次踏上海滩的时候。那个夏天,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去了一个海边城市度假。当我们走上沙滩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海浪一浪高过一浪,蓝色的海水一直延伸到天际。沙滩上布满了五颜六色的遮阳伞和躺椅,人们在阳光下享受着沙滩的乐趣。我脱下鞋子,兴奋地跑向海浪,感受着海水的触感。我第一次看到如此广阔的海洋,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此自由的感觉。
我和家人一起玩耍在海浪中,建造沙堡、捡贝壳、追逐海鸥。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只是尽情享受着这片美丽的海滩。当太阳渐渐下山,海浪渐渐平静时,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海滩。
那个夏天的海滩经历成为我生命中难以忘怀的记忆。每当我想起那个充满阳光和自由的时刻,我心中充满了温暖和喜悦。无论我身在何处,这段记忆总能带给我力量和勇气,让我相信生活中的美好和无限可能。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三
在我很小很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到外地工作,就是外婆带着我长大,陪伴我度过了十二年时光。
记得,外婆很喜欢小动物,她经常把小区里无家可归的“孤儿”们带回家。有一次,外婆回家时带回一只脏兮兮的小猫,它瘦骨嶙峋的,似乎一碰就会死掉。外公嫌它脏,让外婆赶紧把它扔掉,可外婆却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对外公说:“哎呀,你看它这么可怜,在外面肯定会死掉的,养着它也不会占什么地方。”
从此,这只小孤儿便在我们家定居下来。外婆对它很好,不出一个月,这小家伙就像气球一样被吹起来了。
除此之外,我家还养过鱼、小狗、鹦鹉这些小动物要么是外婆捡来的,要么就是买来的。在外婆的熏陶下,我也开始慢慢喜欢上小动物,也渐渐感受到外婆的爱心,体会到她的善良。
其实,外婆最爱的是我,“你是我最喜欢最喜欢的小东西呀。”外婆总是一边搂住我一边摇啊摇地说。
外婆喜欢牵着我走路,不管是去公园,还是去卖菜。她总会紧紧的拉着我,生怕我随时会走丢一样。
外婆的手心似乎有层厚茧,拉上去很不舒服,但很温暖,让人不愿抽出。我曾问过外婆:“外婆,为什么你的手那么厚啊?”
外婆笑着说:“因为我爱劳动呀!你也要做一个爱劳动的孩子,好吗?”
我那时欢快地答应了,长大后想想,外婆这一生所有的东西都是通过她自己勤恳的劳动换来的,没有半点虚假。在这一点上,我耳濡目染,印象深刻。
在外求学,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外婆了,有时外婆会给我打电话,询问我的生活和学业,有时也会问我想不想她,会对我说她很期盼我回家。每次这样说的时候,外婆总会很矛盾的样子。我知道,她既盼望我回家,又希望我读书有出息。
每次听到电话里外婆那温和的声音,我的眼眶总会不由自主的湿润。而我,却总是不好意思对她讲我很想她,以至于妈妈说我没心肝,从小养到大,不懂得感恩。
星期五放学,我一如既往地走在回家路上,傍晚的风微凉,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走着走着,一阵优美的旋律传入耳中,听得其中一句歌词“大手牵着我的小手,陪着我长大。”我慢了下来,仔细倾听,心中一阵酸涩。我想起了外婆。
等我回过神来,歌曲已经播放完了。我加快了脚步,因为我想赶快回家,给外婆打个电话,对外婆说:“外婆,我想你。”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四
有时,城市印入你眼帘一片模糊,你却能在记忆深处拨开云烟,寻觅那份清新、那片宁静。——题记
此时的天空,透过一丝青葱葳蕤,碧绿的醉梦蛰伏了早冬那段寂寥。乘坐在16路汽车上,我无心瞟瞄这路上的车水马龙和路边的灯红酒绿。漫无目的地打开车窗,风便携带着一瓣桃花进入车中,桃花轻轻落在手上。我半捧着那雪白中染有几滴血色的花瓣,轻嗅着丝丝怡人的芳香。悄然透过车窗向外探望,隐隐约约中,平西湖面氤氲着一片烟霭,仿佛一幅水墨画。缕缕春光轻轻洒下,粼粼水波荡漾在湖面,层层芦苇,展示着轻盈的舞姿。惊奇回首,告诉身边的好友。好友却说,这不是芦苇青绿的季节,哪会有什么芦苇。等我再次回眸,我却依稀看见了故乡的青青芦苇和青青池塘。
一株株青青草,葱葱茏茏,繁茂着无眠的盛夏,大地在微风掠过后泛起层层翠绿。屹立一旁岿然不动的老树,弯曲的粗干,干裂的外皮,诉说着无尽的岁月沧桑。萌芽在枝头枝干的零星的翠叶,已然落下层层斑辉,排成一字的蚂蚁,就在这酷暑斑辉中忙碌着,搬运下一节季的丰盛珍肴。柳梢指头莺燕声声,醉了沉甸甸馨梦的知了。也有片刻的宁静,让我深悟余音绕梁的它们早已熟稔这夏的情愫。当我仔细聆听,会然间发觉,远处杨柳早早奏响了悠扬风铃,没过脚跟的杂草丛中少有的几朵野花分外注目。落落的点红点粉点黄,傲视着姹紫嫣红,娇媚多姿。用不流于世俗的心细视生命的不屈、果敢,无忧无念,幽散着丝丝芬芳,委实沁心。那一刻,孤芳自赏,却思接千载。
草丛中,明察秋毫的深色水蛇一动不动,仿佛为躲过夏日盛炎而偷偷地乘凉。层层芦苇便在附近展开笑靥,摇曳在风中。夏风漫卷着的芦苇参差而曼妙,苇高,苇青,苇歌,苇舞,仿若仙境。在芦苇荡边兀自招摇了一夏的依依杨柳,此时此刻,也会为芦苇的缱绻而心乱。不需花红柳绿的衬托,不必碎片梧桐的点缀,风姑娘每次飘过都会在碧波绿浪中写满音符,那包含着盛夏激情而动人心扉的旋律,实乃天籁。阳光游落在池塘片片,你细心拨开一些芦苇,把手伸入那一池静水,水中成群结队的小鱼顿时惊慌失措地散开。田田莲叶,正酝酿纯真的夏日之恋,叶上的水滴映射着朵朵光环,我凝视着那如珍珠一般的晶莹,它似乎镌刻下了我童年的记忆。倏而,不知从那里泛来迭迭波纹,兴许是在潜在水中的鱼儿想跳出来透透气吧。匍匐在芦苇叶上的蜗牛微眯双眸,纵然你将苇叶摇荡,它只消触角轻转,吟说道“莫扰……莫扰……”密密层层的芦苇在微茫紫光中弥散着绵绵夏日的酣梦,拂去一池炙热。凝神间,眼前闪动着故乡韵致悠然的苇荡、清池……
蓦然明白,对于故乡,那充满古韵乡情童趣的记忆不能忘却。我手中的那片粉红色花瓣随风飘出窗外,飘向远方。它带着我的梦,带着我的记忆与希冀……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五
发生在1937年12月的南京大屠杀,是一段刻苦铭心的国耻。
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堪比一次自然灾害还要多。这是一种什么概念啊!曾经的一个繁华京都,就在短短的四十天内变成废墟。43万人无人幸免,太可怕了!
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寇他们屠杀平民,他们向上至七十、八十岁的老人开枪,下至刚出生的婴儿,太没有人性了!它们竟然对手无寸铁的幼老百姓开枪!难道它们不感觉残忍吗?老百姓和战争毫不相干,却是最大的受害者。
日决要求平民百姓把门打开迎接大部队,却对打开门的平民开火。这是多么卑鄙,多么阴险,多么可耻的行为啊!它们把无辜的人们欺骗以后杀死,亡灵愤怒!
尸体堆成一座山,血染红了整条江!这是多么凄凉,让人心寒的场面啊!日寇是人如麻木,把杀中国人就当是一场游戏一样,让人非常愤怒!为什么中国军队无力抵抗?为什么中国人就要这样被屠杀?
在屠杀的场面,让我既愤怒有心凉,让我想到了屠杀后的悲惨情景:幸存下来的寥寥无几,小孩坐在大街上哭喊着,衣衫褴褛的女人在寻找着孩子,南京既是废墟,也是哭城。有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落后就要挨打!我们现在国家日益昌盛,我要做一个能为祖国做贡献的人!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祖国,我们要永记国耻!
不能忘却的记忆作文 篇六
有人说,小学生太小,不懂友情;高中生太忙,没时间谈友情;大学生又太虚伪,根本谈不起友情,只有初中时期的友情最长久,也最能持续一辈子。
----前言
那一年,那个夏天,那个班级。
那个夏天我进了一中2002届十三班,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个大部分时间都闹哄哄乱糟糟的班级,其中不乏大闹天宫之流和小气兼娇气之辈,可那的的确确是我的故乡----我青春的故乡。
我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留在了那里。
我那时进了十三班,遇见好多人--好多不同的人,应该算是一个小社会吧。我对人情的认识就是从那里开始的,我对理想和现实以及依靠与背叛的了解也是从那里开始的----换句话说,是那个班级教会了我怎样处世。
不仅这些,在那个班级,我第一次尝到了友情的滋味----好的友情不需要天天在一起来培养,只需在朋友最需要的时候默默地伸出自己的手,紧紧握住她的希望;在那个班级,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同学----真正的同学不需要平时脸上堆满无意义的笑容,只需在同学消沉的时候默默地送去一个眼神,宽慰她的受伤的心......
四年里我放肆地成长,狂傲地成熟,成熟后,我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去了一个叫英才的地狱。从那时起,乡愁就已经萌芽。
我想念躺过的草坪和打扫过的分担区;我想念刻着字的桌和写着诗的墙;我还想念着我们一起许愿的小凉亭;
我想念老师在练习册上的留言和改过的作业本;我想念他为我讲的题和我们肆无忌惮的大笑;我还想念初四联欢会上复制的Jay Chou的气氛,还有联欢会前夜那一首挥之不去的背景音乐----《夜曲》,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返乡时,和旧同学一起劳动的印记。
那样的从前,如志子花般洁白,洁白得让你不忍触摸,怕世俗的尘垢玷污它的美好;又如轻云般缥渺,缥缈得让你无从说起,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想起王鼎钧的《脚印》,里面有个传说,人死了之后,鬼魂要把这个人生前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把他留下的脚印捡拾回来。我想,我曾经的十三班里,我的脚印该是最多的罢,桌子上,椅子上,讲台,班级地上,密密麻麻,可以压得我肩头摇摇晃晃,可是我会义无返顾地捡起,就像我当初义无返顾地为班级做事一样。因为我知道,在一颗曾经快乐的心中,这样的记忆是最无价的。还是王鼎钧的《脚印》,文行半篇突兀出一座高楼,小女孩从上面跳下落地时已变成老太太。当时兴奋得眼睛里闪亮点,直想踏破铁鞋去寻找那么高的楼,好好地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