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优质6篇】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
在商业领域中,公司变更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当公司需要更改其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就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篇文章将介绍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一份正式文件,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一般来说,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后的相关信息等。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明等。
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明确表达变更的具体事项。例如,如果公司需要更改经营范围,申请人需要详细列出新的经营范围,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如果公司需要更换法定代表人,申请人需要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和背景资料,并说明更换的原因。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书中注明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例如,如果公司更改了股权结构,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股权结构图,并说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权益分配方式。如果公司更改了经营地址,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
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书应使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字迹清晰。其次,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方便相关部门与申请人联系。最后,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附上公司公章。
总之,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对于公司变更事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规定。只有申请书填写正确、完整,才能顺利通过变更登记的审批。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二
公司变更是商业运作中常见的情况之一。在公司变更时,为了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公司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本篇文章将介绍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重要性和填写要点。
首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公司变更事项的详细信息,包括变更的原因、具体内容以及变更后的相关信息。申请书的正确填写对于公司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申请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应清楚地表达变更的具体事项,例如公司更改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内容。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明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书中注明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例如,如果公司更改了经营地址,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申请人需要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和背景资料。
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书应使用规范的文字和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其次,申请书应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方便相关部门与申请人联系。最后,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附上公司公章。
总之,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对于公司变更事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规定。只有申请书填写正确、完整,才能顺利通过变更登记的审批。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申请变更的栏目。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四
注册号____________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 ___万元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 ___万元___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 长期 / 年 长期 / 年
股 东___发起人___
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五
一、本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批准设立(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设(新)字第____号执照。
二、兹因增加资本等申请变更登记。
三、遵照公司法规定,检具有关文件,随文缴登记费____元、执照费____元,缴销原领执照,请准予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此致
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代理人:___________(盖章)
律 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
申请人: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盖章)
董事: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董事: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六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变更实收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变更出资方式
注意事项:
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能变更出资方式且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中,应有不少于30%的货币出资。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八)、变更出资时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时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股东转让股权
注意事项:
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三)、变更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
变更流程:
1.按照上述变更地址等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初审通过后,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将为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同时,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3.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申请人正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全部变更材料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