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大学生的读书笔记【精彩3篇】
论法的精神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篇一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大学生应该具备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精神,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我对于法律的精神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首先,法律的精神体现在其对公正和平等的追求。法律是社会公平和秩序的保障,旨在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在《法的精神》一书中,作者讲述了法律的核心价值观,即公正、公平、平等和人权。作为大学生,我们要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法律的精神还体现在其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在《自由主义的法治》一书中,作者强调了法律对于个人自由的保护作用。大学生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法律的精神还体现在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秩序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法治与社会秩序》一书中,作者阐述了法治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事务,遵纪守法,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大学生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应该以身作则,践行法律精神。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规定,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时也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通过读书笔记的整理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精神内涵,将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注重法律的遵守和实践。
论法的精神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篇二
作为大学生,了解和学习法律精神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我对法律的精神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对如何将其应用于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了一些思考。
首先,法律的精神体现在其对公正和平等的追求。法律是社会公平和秩序的保障,旨在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在《法的精神》一书中,作者讲述了法律的核心价值观,即公正、公平、平等和人权。大学生应当了解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法律的精神还体现在其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在《自由主义的法治》一书中,作者强调了法律对于个人自由的保护作用。大学生应当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法律的精神还体现在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秩序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法治与社会秩序》一书中,作者阐述了法治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事务,遵纪守法,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大学生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应该以身作则,践行法律精神。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规定,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时也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通过读书笔记的整理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精神内涵,将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注重法律的遵守和实践。大学生应该将法律精神融入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做一个合法守法的公民。
论法的精神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篇三
论法的精神大学生的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
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