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ōng sī spanǎng lì]
[公私兩利]
[ㄍㄨㄙ ㄙㄧ ㄌㄧㄤˇ ㄌㄧˋ]
[古代成语]
[公私两便] [公私两济]
[暂无内容]
[中性成语]
[一般成语]
见“公私两济”。
《文献通考·征榷四》:“惟有于耍闹坊场之地,听民酝造,纳税之后,从便酤卖,实为公私两利。”
作谓语、宾语;指对公家私人都便利
全国工商业者必须在公私两利政策之下,自觉地严格遵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令,爱护国家财产,消灭旧社会假公济私、损人利己的恶劣作风。★《新华月报》1951年第5期
上一个: 躬蹈矢石
下一个: 公私交困
眼睛敏锐;动作敏捷迅速。也作“眼明手捷”、“眼疾手快”。
见“超世逸群”。
再造:再生。象救了自己性命那样大的恩德。
弥漫:充满。指战场上炮火充满了整个空间
追求名声和权势。
拣:挑选;精:瘦肉;肥:肥肉。指刻意选择,多方挑剔
谓飘泊无定。
见“心照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