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àn nǚ lí hún]
[倩女離魂]
[ㄑㄧㄢˋ ㄋㄩˇ ㄌㄧˊ ㄏㄨㄣˊ]
[古代成语]
[离魂倩女]
[暂无内容]
[中性成语]
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
唐·陈玄祐《离魂记》
作宾语、定语;用于男女爱情
想着那引肖娘写恨书千里;搬倩女离魂酒一杯,携文君逃走琴三尺。(元 马致远《青衫泪》第三折)
The young lady died for love.
# 离魂倩女 #
上一个: 剖决如流
下一个: 三豕涉河
卖咸鱼的店铺。鱼常腐臭,因以喻恶人之所或小人聚集之地。亦作“鲍鱼
拆除房屋以求捕得狸猫。比喻因小失大。
待:等待;举:行动。等待有利时机再采取行动
旧的没有了,只好被迫去买新的,坏事变成了好事
谓没有人扶持,没有人援助。
色彩鲜美艳丽,十分引人注目。
见“身先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