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á bù jí sì]
[罰不及嗣]
[古代成语]
[罚弗及嗣]
[暂无内容]
[中性成语]
[一般成语]
嗣:后嗣,子孙。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
《新五代史·唐臣传·任圜》:“以子先人,固难容贷,然罚不及嗣,子可以轻。”
作宾语、定语;用于处罚等
# 罚弗及嗣 #
上一个: 罚当其罪
下一个: 独树不成林
寸阴:指短暂的时间;是:文言助词,用在动词与宾语之间,起把宾语提前的作用;竞:争取。一寸光阴也应当争取,不能浪费。形容时间极其宝贵
生:活;擒:捉。活捉对手
矫情:掩饰实情。掩饰实情,故作姿态。亦作“矫情饰行”。
行事吝啬,胸襟不宽广
柱子的基石润湿了,就是要下雨的征候。比喻见到一点迹象,就能知道它的发展方向。
肤浅:浅薄;末学:学无根底。指学识浅薄
给:供给。眼睛来不及观赏。形容景物又美又多
比喻为局部的或暂时的现象所迷惑,不能认清全局或看到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