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精选5篇)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篇一
煤矿安全一直是煤矿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煤矿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更是至关重要。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培训教案的目的是什么?通过培训,让煤矿从业人员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的重要性,掌握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教案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首先是煤矿安全规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其次是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包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如何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如何遵守作业规程等;最后是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如何紧急撤离、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如何向领导汇报等。
最后,培训教案的实施方式是怎样的?一般会通过讲解、演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让煤矿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教案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对于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煤矿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篇二
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为了降低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培训教案的实施效果。
首先,培训教案的实施效果如何?经过培训,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对煤矿安全规程的了解更加深入,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同时,培训教案的实施还促使煤矿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整个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其次,培训教案的不足之处又是什么?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煤矿从业人员可能存在对安全规程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应急处理方法掌握不够熟练等问题,需要通过更多的实际操作和演练来加以弥补。另外,培训教案的持续性也需要得到重视,只有不断地进行培训和检查,才能确保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得到有效落实。
最后,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培训教案?首先是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其次是要加强培训教案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提升,以确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希望各煤矿企业能够重视煤矿安全规程的培训工作,共同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篇三
煤矿安全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为了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煤矿企业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并相应地进行了培训教育工作。
首先,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的内容涵盖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使每位煤矿从业人员都能够全面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其次,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的方式灵活多样,既有专题讲座,又有实地考察,还有模拟演练等形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仅能够提高培训效果,还能够增加培训的实用性,让学习者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最后,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全程管理。除了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组织和领导外,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以及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只有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才能够真正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效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不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为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篇四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篇五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教学目的与任务 1、通过培训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使职工了解《煤矿安全规程》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意义,达到正确认识《煤矿安全规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为煤矿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2、《煤矿安全规程》培训学习中需要掌握的重点是电气部分,难点是电气部分。 一、总 则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3、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合工作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5、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6、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7、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0、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13、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排土工作平面图;运输系统图;输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14、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比原三版少了205条。 二、提升钢丝绳 1、使用和保管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保管超过1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1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超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钢丝绳必须更换,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使用中的钢丝绳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时,不得用作升降物料。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悬挂前的新钢丝绳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专为升降人员的小于9;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升降人员时小于9,升降物料时小于7.5,混合提升时小于9;专为升降物料时小于6.5 5、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为5%;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为10%。 6、以钢丝绳标准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7、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 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钢丝绳:钢丝绳严重扭曲或变形;断丝超过第5条规定;钢丝直径减小量超过第6条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9、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备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负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10、倾斜井巷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严禁超过下列规定: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升降物料的3层。 11、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做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12、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并不得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充许速度,升降人员时的加减速度不得超过0。5 m/s2;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 13、提升装置必须装置下列保护并符合要求: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维和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的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4)、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5)、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5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速度不超过2m/s。 (6)、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7)、闸瓦磨损保护装置:当闸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8)、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 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 (9)、满仓保护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满时能自动报警和断电。 (10)、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三、电气 1、矿井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矿井两回路电源线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加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连续性。矿井电源线路上不得装设负荷定量器。 2、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井下不得带电检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手把必须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4、作井下电气设备应尊守下列规定:非专值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 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5、容易碰到的 、裸露的 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 转动和转动部分加装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备。 6、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 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不超过10000V。(2)、低压,不超过1140V。(3)、照明、信号、电话不超过127V。(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 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该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7、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 地点。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 8、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煤电钻功能的 综合保护装置。 9、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 绝缘性能,绝缘电阻值应负合127V不底于0.5MSZMΩ,380V、660V不底
于5MΩ,1140V不底于50MΩ,6000V不底于200MΩ. 10、接地网上任意一保护接地级电阻值不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级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