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
一、疫情防控小知识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
3、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
5、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二、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精选10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1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外出务工人员和学生陆续返乡,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格督促返乡人员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倡导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的人员就地过节,鼓励市民群众主动通知在外地的亲属留在当地过节;对确有返乡过节需求的人员,要做好路途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安全出行。
二、严格报备管理。
所有返乡人员应按要求在出发前或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进行报备登记,配合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符合我市重点管控条件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村(社区)和物业单位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监测等措施。
三、做好健康监测。
居家观察期间,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自己或周围的人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并到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提高防护意识。
所有返乡人员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构筑抵御疫情传播的严密防线。
五、鼓励监督举报。
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请市民群众积极履行义务,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政策。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2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奥密克戎变异株增加了疫情的不确定性。近期,国内多省份陆续报告本地传播新冠肺炎疫情,我区防城港市东兴市还出现了多例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春节将至,各地从境内、外返乡人员将大幅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就加强返乡人员有关健康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出现疫情反弹。
二、根据风险不同,对返乡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返乡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由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社区管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省份的返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入桂。建议所有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其他地区返乡人员。除前述2类返乡人员外,从国内其他地区返乡的人员,在抵桂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返乡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
三、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好返乡人员排查
各地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防网”作用,做好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摸排、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服务工作。要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尤其是抵边乡镇要重点关注返乡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出现偷渡、引带等非法出入境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及宣传广告牌、临街墙体、宣传栏、“乡村大喇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加强对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提倡少串门、少扎堆、少聚餐、少走动,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排查等。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力争“应接尽接”
各地要对返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接种条件而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其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力争“应接尽接”,提高免疫水平,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六、错峰返程返岗,安全有序流动
各地各类用工单位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程返岗。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倡导就地过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3
根据国家、省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前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一)提倡在揭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揭过节,确需离揭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节后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揭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提倡抵揭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揭的,抵揭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揭返揭人员,严格按现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自我健康监测,下同)
(二)严格落实人员动向排查和报备。进一步落实县(区)、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村(居)、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揭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工返乡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留在原地过节。
确需返揭过节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揭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提倡抵揭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揭的,抵揭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避免聚集性活动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以线上形式举办活动。
(二)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含会议、宴席)的单位(举办方)、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酒店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
(三)凡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体温≥37.3℃),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一)境外入境集中隔离解除后不满14天的人员,返揭后应立即向居住酒店、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人员(含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返揭或回乡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需要定期核酸检测岗位的人员(如,从事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三点一线”人员等)尽量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揭或回乡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揭或回乡后按原来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除对《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规范(第二版)》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外,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场所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贸集市、快递外卖、食品物流、交通运输,空间相对密闭的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即日起至3月15日前,至少每周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抽样核酸检测,每月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全覆盖核酸检测。
四、加强重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
(一)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推行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尚不具备预约条件的景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确保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单位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三)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线下群众文化管理,原则上应选择通风的户外场地,控制活动规模,降低聚集风险。影剧院、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四)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号)规定从严处罚;各公共服务场所未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一经查证,将予以关停整顿,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倒查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客运交通疫情防控
“两站一场”要严格落实进场人员测温、扫码(场所码)、戴口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落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和旅客疏导,通过信息提醒等手段提前告知班次延迟等情况,尽量减少旅客等候时间,切实降低人流密度。各类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休息区、加油站等)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车流、人流疏导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六、加强学校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和密闭空间场所进行活动,出行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七、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为方便群众“愿检尽检”,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愿检尽检”采样点,原则上按混采混检方式采样和收费。同时鼓励有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八、持续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应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返乡人员较多的契机,积极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为有接种需求的人员及时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6日(正月初六),各县区每天至少保留1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可提供接种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做好信息公示。返乡群众较多地区,可结合当地群众接种需求,适当增加开放接种点或优化接种服务时间,最大限度地提供可及性服务。
以上防控措施执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后续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4
近期国际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天津市、河南省、上海市、广东省等地相继发生本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并有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本土病例的报告,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全面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鼓励留甬过节,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返甬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外出审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确需离甬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黄码人员不得离开居所)。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区县(市)。
2、加强返乡人员管理
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利用“小周期”滚动排查机制,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和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旅居史人员、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141体系平台作用,做到全面排摸,不漏一人。要主动告知计划来甬返甬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市)人员原则上不得来甬;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区县(市)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城市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抵甬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或单位(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省外来甬返甬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建议抵甬后主动申报,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并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3、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大型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厂区、工地、企业、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养老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非必要人员探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剧院、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管理,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足浴室、桌游室、艾灸馆、网吧、游泳馆、歌舞厅、电影院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上述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民俗活动)、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参加活动人员一律不得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4、加强口岸疫情输入防范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密货物和环境等核酸检测频次,强化各环节风险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人员和货物闭环管理。航空口岸严格落实“两集中”“四指定”“四固定”要求,海港口岸规范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换班和船舶维修工作。市场监管、商务、交通等部门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货物流通监管,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口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到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可追溯,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定期开展口岸疫情防控“回头看”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封闭作业、封闭管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岗位人员个人防护、闭环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健康监测,杜绝交叉作业,严防交叉感染。
5、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毒株输入
严格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奥密克戎”变异毒株输入传播风险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21号)要求,密切关注全球和我国周边国家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流行趋势,加强新型变异株监测,密切跟踪新型变异毒株传播路径,围绕重点人群、重点物品、重点环境加大核酸监测力度,坚持对所有境外输入阳性病例第一时间开展基因测序,对入境物品和相关环境阳性标本做到基因测序“凡阳必检”。如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等新型变异毒株,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办,组织专家研判疫情传播风险,落实“快响激活”机制,坚决果断开展疫情处置。
6、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倡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加强应急值守和督查检查
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防控办、各工作专班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应急处置队伍随时待命,一旦有散发疫情发生第一时间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区域协查管控工作专班要加强力量配备,及时推送、处理相关数据,确保第一时间落实涉疫风险人员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密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四不两直”督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5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返乡人员分类管理
1.安平籍在衡水市域外返乡人员,返安前提倡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提前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等信息。
2.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尽量不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和与人接触。同时妥善保存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以便查询,到达目的地后要对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二、严格来安返安人员管控措施
1.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暂不得来安返安。已经来安返安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实行“14+7”隔离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期间每两天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分别在第1、4、7天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安返安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分别在第1、7、14天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安返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4天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来安返安人员,到安后要立即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并在第4天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4.来安返安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家庭成员应当保持好个人卫生,常洗手、勤通风,避免频繁外出、会友,如需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要混用餐具及个人洗漱用品,用餐使用公筷公勺。
三、加强返乡人员登记报备和线上申报
1.返乡人员到安后,要第一时间在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同时关注“智慧安平” 公众号,通过疫情防控“春节返安人员申报”系统主动申报个人行程、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配合县疫情防控部门、乡镇村(社区)等责任单位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返乡人员到安登记报备后,可持健康码、行程码或其他相关证明到县城内公立医院或各乡镇卫生院分别于当日和第四日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减少与家人接触,日常生活用品单独清洗消毒,非必要不外出。
3.鼓励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和行为进行举报,督促返乡人员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鼓励返乡人员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返乡人员中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返乡人员,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加强针,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6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倡导全区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在外的乡友留在工作地过年;倡导全区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年。
二、提前报备登记。
全区所有返乡人员应提前或在到达后24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进行报备登记,并如实填写新蒲新区返乡人员报备表。返乡人员分为以下几类:
(一)重点人员:境外来(返)新区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区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二)次重点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新区人员;
(三)其他人员:国内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区人员。
三、严格重点管控
(一)重点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居家隔离应具备以下条件:居家隔离人员须身体健康,单独居住,或能提供有通风良好且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需在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次重点人员。需在黔做一次核酸检测,实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居家自我观察”。
(三)其他人员。需在黔做一次核酸检测,实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居家自我观察”。
四、倡导核酸检测。由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出具基本情况证明,24小时内本人持证明或由村(居、社区)组织到定点医院(遵义市中医院新蒲院区、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个人承担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五、倡导自我监测。
居家观察期间,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尽量减少出入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并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自己或周围的人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时,需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六、鼓励投诉举报。
请全区人民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对返乡人员未报备的;对重点人员、次重点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的;对私自举办宴席、聚会、展会、庙会等聚集性行为的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或向区社防组投诉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相关部门将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郑重提醒:所有返乡人员必须向村(居、社区)登记报备,对逾期未报备、拒不配合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
特此通告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7
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周边省份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尤其是农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维护全市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年。
提倡在铁人员就地过年;在乡村的家人要积极引导其在外亲友留在当地过年,通过现代通讯方式互相拜年、互致问候。
二、返乡提前报备。
拟返乡人员(或其在乡亲友)必须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并互留联系方式,如实报告返乡人员出发地、人数、时间、通行方式及接触史、发热史。返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村委会要对上述情况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乡镇、县(市)区政府。
三、接受健康查验。
返乡人员抵铁后要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告登记,接受测温、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查验。
四、严守管控措施。
返乡人员返乡后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解除14天(境外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重点人员,返乡后实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乡后不满14天离乡出行的,须提前72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出行。
返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管控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对违反管控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8
春节将至,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您和他人及家人的健康,我们诚挚建议您尽量留在工作地欢度春节。同时,针对必须返乡的特殊情况,根据崇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抓好春节期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 现将返乡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前在微信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了解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返乡后, 必须立即到村委会或社区报到登记,接受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和询问防控相关情况。
三、区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必须提供到达崇左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者,实行居家隔离管控,运送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阴性的返乡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必须提供到达崇左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抵崇后就近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3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 1 次,第 7 天、第 14 天分别开展 1 次),并且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 14 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 一律实行“14 天+7 天+7 天+4 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对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14 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7 天(居家隔离第 7 天进行第3 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 7 天(结束前进行第 4 次核酸检测)。
六、回家后,不出远门、少“串门”,不组织、不参加集会聚餐,落实健康文明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分餐公筷”6条新风尚。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属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各位返乡人员,唯有平安健康才是真正的幸福!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我们携手同心、共渡时艰,以实际行动守护健康平安崇左!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9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告知如下:
1、非必要不返乡和离乡。为避免途中感染风险,建议您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亲朋好友拜年送福。
2、所有返乡人员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报备返乡时间、身体状况、旅居史等信息。返乡后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3、境外返乡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且持有“人”“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回到环县后请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按县联防联控办公室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4、高风险地区或途径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返回后立即到县集中隔离点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或途径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0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果不能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应第一时间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0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果您来自低风险区,持有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建议您在家进行居家监测14天。不论你从市外哪里返回的,请每天给村上汇报一次您的健康状况。
5、疫情期间不举办寿事满月宴席,确需举办的丧事婚事一切从简,举办时提前7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支书对扫码测温、场所消毒规划、口罩准备情况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携带村支书签字同意的核查表到乡市场监管所报备,参加人数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6、一律取消集体团拜、社火等聚集活动,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
7、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1米线、掩口鼻、不聚集、禁吐痰和用公筷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外出要理解、支持、配合政府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形成应对疫情的强大力量;要相信科学,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制造社会恐慌。对编造、散布谣言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动检举揭发。
8、进入公共场所请主动扫码登记,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购买冷链冷冻食品请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查验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和供货方资质,回家后做好外包装消毒。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挑选冷冻冷链食品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10、您和您的家人有干咳,发热等身体不舒服等症状请您及时到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坚决杜绝私自到诊所和药店购买退烧药。
告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10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在高位运行,奥密克戎等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国内多省陆续报告本地传播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将陆续返乡(农村和县城),农村地区流动性人员将急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的风险加大。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全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政策宣传、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外地疫情输入防范、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我市农村地区“两节”期间疫情输入和传播的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幸福、祥和的节日。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摸底排查,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各乡镇、街道广泛动员调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以屯为单位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外出地点、是否计划返乡、返乡时间、联系方式、交通方式、途经地点等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人数、人头、位置、管控要求四个情况清楚,人员信息台账按屯、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和开发区、市逐步上报备案。根据摸排结果,通过微信群、电话、短信、入户动员等方式,精准向外出人员及其家属宣传防控政策、普及防控知识,动员外出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引导其就地过节。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人员流动安全有序
1.在市外入境解除隔离来(返)邕人员,应补足“2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按照《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1〕243号)接受健康管理。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严格限制返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21〕3号)接受健康管理。
3.重点行业人员(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应尽量避免返乡,确有需要返乡:一是脱离高风险岗位14天以上;二是出发前需提前 3天向目的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备返乡事宜;三是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是向所在单位报备;五是返乡后24小时内自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4.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倡就地过节。确需返乡的,出发前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备返乡事宜,准备好口罩、消毒湿巾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返乡后24小时内自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返乡途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与他人近距离交谈等活动时保持社交距离,归途中不经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现体温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抵邕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告,纳入村(社区)管理。
(三)强化沿边返乡管控,严格防范外地疫情输入
在那坡县、靖西市、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东兴市、防城区等陆地边境口岸县(市、区)从业和居住等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出发前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备返乡事宜;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24小时内自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63号)做好健康管理。
(四)强化防护措施,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返乡人员要积极配合屯、村(社区)做好信息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返乡后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尽量不走亲访友。必须外出时注重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少摆席,不搞联欢、不搞游园。
(五)强化联防联控,村屯全面设卡排查
进一步加强进村(社区)来往车辆和人员的检查管理,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联防联控机制,严堵防控漏洞,防止疫情反弹扩散。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指导做好进村、屯重要道路的卡点设置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党员和志愿者等投身疫情防控,参与设卡排查工作,重点查验人员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健康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六)强化应急响应,提升突发疫情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输入性或本地疫情,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扁平化运行。市县两级“两公一局一委”联合流调队伍要迅速启动,全面落实“2+4+24”快速反应机制。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乡镇(街道)、村屯,甚至跨县(市、区)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清醒地认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打好广泛动员群众、依靠人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两节”期间,从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抽调2名处级领导和4名干部组成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办公,负责统筹全市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调度和研判处置有关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返乡人员信息研判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得到研判处置。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也要参照市级加强此方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两节”期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派出暗访组,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防控措施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最新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