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书【经典3篇】
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贵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我是广州市番禺区杨梅街道的居民,我与我的妻子李华结婚已有五年时间。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与妻子分别在广州和贵市工作生活,长时间的分居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能够团聚生活,我特此向贵局提出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
我和妻子都是大学毕业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我在广州一家知名企业担任销售经理的职务,妻子则在贵市一家医院从事护士工作。我们都是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们符合贵市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投靠落户条件,包括: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合法稳定;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我们已经准备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和纳税证明等。
贵市是我妻子的老家,她的父母和亲人都在贵市居住。长期分居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很多困扰和不便,我们希望能够在贵市团聚生活,与父母和亲人常常见面、交流,共同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此外,贵市的发展前景也非常好,我和妻子都希望能够在这里安定下来,为贵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真诚地希望贵局能够审核通过我们的申请,给予我们夫妻投靠落户的机会。我们将遵守贵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好作为贵市居民的义务和责任,与贵市的其他居民一起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再次感谢贵局对我们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杨梅街道居民:张三
李华
日期:
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书 篇三
关于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书范文
[篇一:夫妻投靠入户申请报告范本]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农业/非农业户口)。本人于年月日与(配偶姓名)结婚,现一起在南宁市路号(某小区)栋单位号内居住。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本人配偶的条件已符合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为方便我们夫妻俩在南宁的居住和生活,本人申请,将本人配偶(姓名)的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入本市。
配偶的基本情况如下:配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情况),(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是非农业户口,须说明目前是处于待业状态还是在职状态)(职业情况)。
特此报告。
申请人:(手写签名)
时间:xxxxxxx
[篇二: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本人xxx,性别:男,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非农业户口。
配偶xxx,性别:女,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非农业户口。
xxx年xxx月xxx日与配偶xxx在本市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xxx年xxx应招在xxx市xxx单位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xxx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xxx,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篇三: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我叫***,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在济南市***,(若是再婚者,将自己第一次婚姻状况写清楚,包括什么时间与谁结婚,什么时间离婚,有无子女,子女归属问题)。
我爱人***,女(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为:**省**市(县),属于非农业(农业)户口,(若是再婚者,书写同上)。
我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两人均为初婚(或是其他),未生育(或是已有孩子,户口随***落于**地方),为生活方便,特申请将**的户口落于我的户口上,望批准。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bàn zhèng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bàn zhèng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bàn zhèng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四、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bàn zhèng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bàn zhèng厅领取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然后再凭(第三联)及、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bàn zhèng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十政办发[2003]141号“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十堰城区常住户口,另一方不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申请投靠时须提供结婚证和县以上劳动就业部门签发的失业证或下岗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到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