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关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关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市城市规划日益完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机动车驾驶人无视道路斑马线、不注意避让行人,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是全体市民的责任,我们都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受益者。为此倡议如下:
一、礼让斑马线。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横穿道路,不翻跨护栏。驾车行经斑马线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行驶过程中不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专用车道和应急车道。
二、排队上下车。乘车、购物、观影、办理事务时,自觉排队等候,不拥挤、不争抢,礼让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
三、有序停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人员上下车时到边进站停靠,在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按指示有序停放,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小区道路、绿化地等处随意停靠。
“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养成良好文明出行习惯,培育遵法守纪、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创造文明礼让、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共建我们美好的家园!
潍坊市文明办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篇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南宁,是我们工作学习的乐土,生活休息的家园。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每一位市民和所有驾驶人的共同追求。斑马线前机动车与行人抢道,既是陋习,也是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文明驾驶,礼让行车,让出的不仅是安全,还是和谐,是关爱,是温暖。
“礼让斑马线”展现了绿城南宁的文明风采,自2012年我市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以来,在全市中小学生 “小手拉大手,同走斑马线”的宣传引领下,在“你礼让 我点赞”活动中公交车、出租车司机的率先垂范下,越来越多的驾驶员和行人纷纷加入到活动中来,文明礼让蔚然成风,成为了绿城南宁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明有礼的南宁人,让海内外四方宾客深切地感受到了我们这座城市的热情好客、谦恭礼让、和谐温暖。
礼让是一种美德,礼让是一种修养,礼让是一种传承。为了让“礼让斑马线”行为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让相互礼让、遵规守矩的文明风尚吹遍绿城大地,同时,为确保今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即“两会一节”)顺利举办提供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和社会人文环境,南宁市文明委决定,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礼让斑马线,你我齐参与”活动月。在此,我们倡议:
如果您是公交车或出租车驾驶员,请您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行车,带头减速礼让,做文明交通的`排头兵、先行者。
如果您是公务员,请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在您驾驶公务车辆或私家车时,自觉遵守交规,主动减速礼让,为广大市民作出好的表率。
如果您是私家车主,请您行经斑马线或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如果全市120多万辆私家车主人人都做到礼让,一定会使这座城市浓浓的礼让之风劲吹神州大地。
如果您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请您遵守交通信号,驾车不驶入人行道,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如果您是行人,请您在通过路口或人行过道时,遵守交通信号并走斑马线,遇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时,请抓紧时间快速通过,并主动竖起大拇指,对自觉停让的司机点个赞,以表谢意,让文明和正能量相互传递,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如果您是志愿者,请您积极参与我们的“礼让斑马线”志愿劝导行动,宣传礼让相关知识,引导驾驶员主动礼让,引导行人通行斑马线,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而路上的行人也许就是您的亲人和朋友。文明礼让,是对生命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来吧,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参与礼让!让我们从斑马线上的文明开始,为九月的南宁增光添彩、凝聚辉煌!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 南宁市文明办
中共南宁市直属机关工委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南国早报
XXXX年8月31日
“礼让斑马线”具体标准
(一)车让人。
1、当前方斑马线有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要减到15公里/小时以下,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在停止线外,必须停车,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
2、当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开始减速,做好有行人横过道路的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
3、当前方斑马线路口有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等候;必要时,闪灯提示或挥手示意。
(二)人谅车。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当机动车停车礼让时,抓紧时间快速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