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礼仪
关于殡葬礼仪
殡葬是人类社会相当重要的文化现象与生命礼仪,是集体性的生存经验与心理活动,在面对死亡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对智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殡葬礼仪,仅供参考。
一般来讲在停柩一段时间之后,到了诸事准备完成后,就要选日子报丧。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所谓的报丧就是用特定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至于采用什么方式也因地而异,有的是亲属手执白色或黄色报表帖告诸亲友,有的亲属通过发讣告把消息告诉给亲友。从整体来看,传统的报丧可以分为口头和书面报丧两种形式。
书面报丧就是在死者家大门口贴出讣闻,一般只写亡人生前的官衔、品级,不写亡人的履历和生平事迹。比如:“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考,某大夫,其府君,痛于某年月日时终正寝,距生于某年月日时,享寿若干岁,不孝某某侍在侧,亲视含殓,遵礼成服,谨择于某年月日安葬,叩在乡、学、世、寅、戚、谊、衰此讣闻。某日接三,某日唪经。”最后要在讣告结尾写上“孤子某某泣血稽颡”之类的文字。
口头报丧是派专人到死者的亲朋好友家,逐户告之死者逝世的消息,即使是已经知道消息的亲友家,也要照例过去报丧。对于口头报丧,在我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报丧方式与习俗。如有的地区采用“报丧炮”的形式,即响三次火炮就表示报丧,然后派人告诉给亲友。也有的地区死了人的家中要拿白纸扎成旗帜立在门前作为报丧的信号。有的地方则在门外悬挂纸条来报丧,纸条的位置为门上,而且是男左女右,纸条数是由死者的年龄,外加表示天和地的两条的总和。
在我国还有一些地方报丧习俗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丧家死的如果是男人,由死的侄子报丧;如果是女人,则由儿子、女儿报丧。报丧人头上裹白布、戴斗笠,手上拿一条白布巾,跪在娘家或外婆家人的面前哭报丧事。哭报完之后马上回家。当外婆家里派人来奔丧,走到村头的时候,孝男孝女必须跪在村边路口哭迎,哭着述说丧亲的悲痛,哭谢奔丧亲人的一路辛劳,并且给每 人递上一条白布,叫做“孝布”。 此外,我国少数民族的报丧习俗更是独特,比如,云南怒族用吹“竹号”来报丧,还有贵州省的一些少数民族的报丧仪式是丧家请来邻寨的青年去报丧。在汉族的观念里,报丧不仅是一种礼仪形式,更是一种和亲属家人一起分担悲痛的做法。
基本信息
殡葬礼仪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是源起于远古社会的灵魂观与死后世界观,发展出维系家庭孝道伦理的礼仪规范,着重在生者与亡者之间慎终追远的礼节制度与道德规范。殡葬礼仪是人类数千年来生存智慧的长期累积与发扬,其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与完备,体系相当庞大与多元。这种处理死亡的生命礼仪,进入到现代社会之后,不应被忽视或舍弃,应是人们生命尊严的价值的再实现,更需要培养出较高水平的道德修养与伦理关怀,以殡葬礼仪来善待亡者与抚慰生者。
历史背景
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主要是由《周礼》来确立的,历代虽然有变化有损益,但基本内容和方式没有大的`改动。到魏晋之后,我国有一段较长时期相对稳定的繁荣期,尤其是唐朝的建立,结束了长达四百余年的社会混乱局面。初唐的两位君主唐高祖和唐太宗都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他们出于保持李唐江山的稳定发展的目的,极力推行“法治”和“礼制”并重的治国方针,如在法治方面,制订了《唐律》,礼治方面则有《贞观新礼》,后来的唐玄宗也制订了《大唐开元礼》,值得注意的是法制和礼制中都有关于殡葬的详细规定,有的甚至特别严厉,实为继《周礼》之后我国历史上再次通过国家力量使得丧葬礼仪达到了全面“制式化”的高度,加上它的基本精神依旧是儒家的孝道和忠道,因此对后世制定丧葬礼仪规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灭亡,五胡乱华,中国再次进入了大割据时代。由于这种连年动荡不安的国家形势,普通百姓连基本的生活也处于极端困苦的状态,许多珍贵的文献、书籍也毁于兵火,遑论厚葬,更不用说祭祀礼仪的流传了。
宋代建立,国家进入了较为稳定发展的阶段,同时由于国家对文官采取了相对宽松的管理方式,历朝的文献整理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资治通鉴》、《太平御览》、《册府元龟》、《文苑英华》、《全唐文》等几部大型图书的编辑成功,很能说明这点,正是在这种宽松的政治环境下,许多文人都能静心研究历代流传下来的经典文献,其中当然不乏儒家经典著作;及至南宋,更是产生了象朱熹(1130—1200)这样的一代儒宗,他在探究儒学的基础上,创建了既源自儒学,又有别于儒学的一个门类——理学,其中不少关于丧葬理论的论著,这些理论,突出地表现在《朱子家礼》一书之中。
朱熹作为我国最著名的理学家,建立的学说理论对后世影响很深,可说是继孔子之后中国思想史上又一座里程碑。一生著作甚多,而《朱子家礼》一书,就是朱熹在理学方面影响范围最广、接受人群最多的著作。《朱子家礼》分《通礼》、《冠礼》、《昏礼》、《丧礼》、《祭礼》五卷,涉及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生至死,无所不包。它上承儒学经典著作《三礼》,下继二程,打破了自古以来“礼不下庶人”之等级森严的非正常现象,受到广大百姓的普遍赞同,同时也为明、清时期的朝廷和文人共同普及推广儒家丧葬理论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至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礼制生活,就与这些努力不无密切关系。
朱熹在《朱子家礼》中将丧葬分成了许多步骤,仅安葬之前就有初终(病人一断气称作初终)、沐浴、袭、奠、为位、饭含、灵座、魂吊、铭旌、小敛、大殓、成服、朝夕哭奠、上食、吊、奠、赙、闻丧、奔丧等步骤,这些步骤是需要分成若干天而完成的,其中第一天所做的事有沐浴、袭(意思是助丧者陈列好别人送来的物品)、奠(祭奠)、为位(设立停放尸体的床,并用席子、被褥、枕头铺好,第一步放置大带、黑衣、袍袄、汗衫、袴袜、勒帛、裹肚之类于其上,然后带进室外帷帐之内,再放置浴床的西边,移尸其上,病时所穿衣服及内衣全部脱掉,换上新衣,但未着头巾、黑衣、鞋子)、饭含(即往死者口内放置不易腐烂的物品,以免死者嘴巴由于水分挥发而产生凹陷,影响面部美观,早期是放饭,发展到后来则是放置玉器之类的物品)、设置灵座、制作魂吊、铭旌等物品,第二天是小殓(即为死者穿好头天没有穿上的头巾、黑衣、鞋子),第三天才是大殓(即将死者放入棺木),而且每一个步骤施行过程中都要有丧属在一旁陪哭。朱熹在设计了如此多的步骤之后,紧接着对每一步骤作了详尽的说明,如此繁苛的要求为晚清民国年间的殡葬改革提供了无限空间。
元朝建立后,虽说比较注意吸收汉文化,但由于是少数民族,丧俗与汉族的有较大差异,时间也不算长,因此在丧俗方面,基本没有显现出融合的潮流。
进入明朝,由于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幼经历过诸多磨难,因此即位之后对父母极为讲求“孝”,曾亲拟祭文,下令作为范本在全国推行使用,全文如下(转引自《中国风俗通史·明代卷》):
“维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孝孙某阖门眷属,告于高曾祖考妣灵曰:昔者祖宗相继,鞠育子孙,怀抱提携,劬劳万状。每逢四时交代,随其寒暖,增减衣服,撙节饮食。或忧近于水火,或恐伤于蚊虫,或惧罹于疾病,百计调护,惟恐不安,此心悬悬,未尝暂息。使子孙成立,至有今日者,皆祖宗劬劳之恩也。虽欲报之,莫之所以为报。兹者节届春夏秋冬天气,将温热凉寒,追感昔时,不胜永奠。谨备酒肴羹饭,奉阖门眷属以献。尚飨!”
在朱元璋亲制祭文的行为影响下,明朝对丧葬祭等礼仪特别重视,当皇帝或皇后初丧,每座寺庙都要敲钟三万次,此外又曾令著名谋臣朱升撰写《斋戒文》,佛教色彩较为浓厚,大意是:在祭祀斋戒中,斋戒者在祭祀天地、祖先及其他神明前数日(通常是三日)停止食用荤食(用蒜、韭、葱等香辛料烹制的菜肴,并非禁止吃肉),停止饮酒,停止性生活。不仅如此,还对斋戒者的行为规则做出了规范:“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居外舍(即到专门的斋戒住宿场所居住),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音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这种斋戒在当代大陆已不多见,但在海外华人圈中还有保留。
由于朝廷的重视,有些文人开始撰写解释丧葬礼仪的通俗读本,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江西新建人程登吉(署名西昌程登吉)撰著的《幼学琼林》,该书初名《幼学须知》,或名《成语考》,到了清代有个名叫邹圣脉的在原文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増补、注释工作,最后定名《幼学故事琼林》(明·程登吉著,清·邹圣脉增补,宋欣、薛洪等注解,《蒙学全书》)。
《幼学故事琼林》甫出,即受到普通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在旧时的乡塾中大肆流行,究其原因有二:第一、内容丰富,知识面广,诸如天文地理、人情世故、婚姻家庭、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制作技艺、鸟兽花木、神话传说等等,无所不包,几乎囊括了过去人们日常生活中较常用的知识与词汇,象一部微型百科辞书。第二、形式上采用对偶句式,句子有四言、五言、七言等,一般都文字简练,对仗工整,读起来琅琅上口,易学易懂易记,可说是继《朱子家礼》之后最受欢迎的一部启蒙读物,至今仍有部分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虽然目不识丁,但对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了如指掌,各类礼仪程式脱口可出,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幼学故事琼林》的广泛流行。
中国在进入近现代社会之后,丧葬礼仪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过程。1918年11月23日,著名文化人士胡适的母亲逝世,为了提倡新文化,胡适在办理母亲的丧事期间在几个环节作了一次尝试性的改革,如简化了讣文,删除了旧式讣文中“不孝XX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等之类的虚套,不仅不接受亲友赠送的冥器,自己也不购买此类物品,只接受香与挽联之类的物品,不请和尚、道士。
对于这次改革,胡适本人在总结这次办理丧事的经验时说:“当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应该把古礼遗下的种种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一方面应该把后世加入的种种野蛮迷信的仪式删除干净。这两方面破坏工夫做到了,方才可以有一种进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的丧礼。”(转引自周吉平著《北京殡葬史话》,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第109页)由于胡适是社会知名人士,这种行为对脱胎于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之后的民国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得风气之先者,纷纷效仿,有的则一仍旧式,有的则不古不今,旧式长袍与西装革履混杂一处,对这类现象胡适也颇觉无奈,认为“乃是一种没有道理的大杂凑。”
殡葬礼服
在丧葬习俗中,据《周礼》记载:丧家必须穿戴丧服,晚辈穿孝表示 对长辈的孝意和哀悼,后来引申成为亡人“免罪”之意。在传统礼仪中是根据丧服的质料和穿丧服的时间长短来体现血缘关系的尊与卑、亲与疏的差异的,这就是古代的“遵礼成服”的习俗。几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榱、齐榱、大功、小功、缌麻。
第一等孝服为“斩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种。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斩榱”: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等。
第二等孝服为“齐榱”,是用本色粗生的麻布制成。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齐榱”: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此外,孙子孝帽上钉红棉球,孙子媳妇带三花包头,孙子、孙女的孝袍肩上钉有红布一块,按亡人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红儿”。重孙子孝帽上则钉粉红棉球,孝袍肩上则钉有红布两块,也是按亡者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双补 丁儿”,到元孙的肩上钉三个“补丁儿”。
第三等孝服为“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大功”: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时。
第四等孝服为“小功”,其制作材料与“大功”相同,都是用熟麻布制作而成。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小功”: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时。
第五等孝服为“缌麻”,一般用较细的熟布制作而成,它是五服中最轻的孝服,后来改为用漂白的布做成,故也称“漂孝”。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缌麻”: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时。
其实在古代除了五服外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称为“袒免”。据历史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 就“袒免”就可以了。
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中国的丧葬习俗受到西方的影响,丧服有了很大改变。通常是在告别死者、悼念亡魂时,左胸别一朵小黄花,左臂围一块黑纱。有些妇女死了,亲人在发际插一朵白绒花。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丧服要大大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