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1
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_____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 _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 。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2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4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签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甲”),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乙”)。证实:
鉴于,____________国工程(以下称“东道主”)为实施_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___(下文称“建造承包”)而进行招标;
鉴于,各当事人同意组成合伙而为此工共同投标,并且,在可能情况下与东道主签署实施该建造承包合同;
鉴于,各当事人希望订立合伙协议,以便明确其在上述共同投标中,和一旦中标后,在实施建造承包时各自的股份和义务。
据此,考虑到所订立的相互契约和协议,各当事人同意,在向东道主投标,并在中标后实施该建造承包的目的下,结成合伙者;各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合伙人共同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完成该建造承包;由各当事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应遵循下列条款和条件:
(一)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用同样名义签署建造承包合同。各当事人应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投标和建造承包的义务。上述建造承包如果得标,将以甲、乙第一合伙企业(以下称“合伙企业”)的名义,通过各当事人执行和实施;并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合伙企业所需的一切现金、设备、原材料、物资和其他财物。合伙企业的营业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当事人应达成谅解,任何一方均不应直接或间接关心其他人向东道主提出的实施建造承包的建议书。
(三)1.除(四)和(十九)款中另有规定外,各当事人从该项投标和建造承包中取得的全部利润、应该承担的亏损和债务,以及对实施该建造承包所需的财物、设备和现金,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
2.经各当事人同意,本协议声明如下:一旦因进行投标或实施该建造承包而造成损失时,如因下列情况而造成亏损、债务和费用,各合伙方应保护并支持合伙企业及对方当事人免于受到损失:亏损、债务和费用的发生是由于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因违反、破坏或不遵守该建造承包合同的条款、规定或条件;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的疏忽或懈怠;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或政令。
3.除上述第______项指定的情况外,其他所有的损失、债务和费用,将按(三)款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分摊。
(四)实施建造承包所必须的流动资金额将随时由各当事人确定。需要时,各当事人应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在提出要求的十日内提供该流动资金。某一合伙人如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提供应承担的流动资金,合伙对方则有义务提供违约方的份额。此时,合伙各方将按各自实际提供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资金总额的比例分配利润;但未按比例承担该流动资金的合伙方,仍应承担以下义务,即保护其合伙对方免于(三)款所指的合伙企业发生的亏损、债务和费用的损失。
(五)合伙各方提供的全部流动资金,合伙企业收到的有关承包的其他资金,均应保存在合伙人指定的某个或某几个银行内。本协议书任命的工程经理,可凭合法任命的双方代表的书面批准提款。凡批准支取合伙企业资金的个人,均应由合伙人确定的某个或某几个保险公司担保,支取金额亦应由合伙各方确定。
(六)各当事人如需要,可随时签发、签署与投标以及实施建造承包有关的债票、保险金协定、证券和票据的证书。
(七)除各当事人另有书面协议外,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的合法权利都属合伙人共有。
(八)合伙企业应按直接成本计算损益,损益额即为收入额与建造成本之差值。“建造成本”包括以下所有各项成本:转承包,劳务,原材料,厂房,购买或租用设备,保险,劳务和材料税,进口税,关税,杂费,旅行住宿费(上述费用应确切无误,经过核实并附有单据证明,该单据证明应有工程经理的书面签字同意)。与执行建造承包有关的全部法律事务费,会计费,咨询费,工程设计费,佣金,未经保险的债务,及一切其他直接有关工程成本或开支,实施建造承包所发出的债务,将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适当确定后可作为建造成本。建造成本还应包括工程经理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为有关合伙企业的业务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
(九)合伙企业应按以下要求保存账册:
1.合伙企业应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或符合建造承包要求的其他标准,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以订立合同为准进行记账,并以美元为记账货币。
2.合伙企业总部应保存建造承包一切有关的单本账册,每月汇总后,向各合伙方报告。合伙企业的全部账册应供任何合伙人查核。
3.账册的年度审计工作应由一家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完工时,亦应作同样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包括在上文所指的建造成本中。
4.建造承包完工时,应作出真实而正确的会计结算工作,其中应包括与承包实施有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结算,以及全部账册、发票、单据和有关材料。
5.全部汇总资料、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均应以英文书写。
6.合伙企业的账册,如果其中某些部分在承包完工之后仍须保存,则应按法律规定保存在地,或合伙人随时规定的其他某个(或某些)地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根据(三)款第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承担。
7.合伙企业的总会计师、上述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和法律顾问,均应由合伙各方选定。
(十)经合伙各方同意,可批准任何一个合伙人、任何个人或若干人,有权在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或某一方面,代理或约束合伙各方。
(十一)经东道主批准,任命为工程经理。该工程经理将作为,直接负责并监督下文规定的全部有关建造承包的事项。
(十二)为便于处理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有关事项和问题,合伙各方任命代表如下(以下称之为代表),令其在有关合伙企业的全部事项上,全权代为处理,并且,在有关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事项上,该代表均作为其指定方的代理人行事,或可约束其指定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东道主或第三方的分包事项。合伙各方代表如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如任命的代表不能行使职权,则可由候补代表代替。正式代表可用书面授权候补代表以其名义处理某件(或某些件)专门事项。
任何一个合伙人,向工程经理和合伙对方发出通知后,就可随时更换其代表,并正式任命一名新代表和(或)候补代表。但是,在通知书正式收到之前,应明确本协议书指定代表的职责将由该合伙人承担。
当决定有关建造承包、合伙企业和本协议的必要事项时,上述指定的双方代表应经常碰头讨论。对所作决定,代表不对合伙各方承担责任,除非是玩忽职守、故意欺诈或伪善不忠。
(十三)工程经理负责一切有关建造承包的监督和管理事宜。工程经理只服从合伙双方。此外,双方代表还可随时授予工程经理以其他特权。工程经理有权以合伙双方的名义签订购货单、租赁合同、转承包等各种合同。
(十四)某一合伙人,或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以决议或协议约束另一合伙方,除非与实施建造承包有关时,应事先征得各方一致同意,并按(十)款授权。
(十五)一旦完成建造承包任务,合伙企业应将购置的设备尽量以较高的价格出售,收入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分配。在报价价格和条件相等的条件下,合伙人有购买设备的优先权。
(十六)向合伙人租赁设备时,应以设备销售商协会的____________期刊物所规定租金的百分之______计价。建筑设备及租价一览表应同时送到施工现场,设备应可立即交付使用的。现场运输费应由合伙企业支付。租金按月计算,租赁期从设备运到现场起至其重新租出时为止。
(十七)合伙各方为建造承包的投标和得标所支出的费用,不由合伙企业补偿。合伙各方及其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实施建造承包而支出的一般企业管理费或时间,不得向合伙企业来索取报酬,除非上述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具体实施该建造承包而被合伙企业专门雇用。专门雇用职工的一切报酬均由合营企业支付。
(十八)合伙人不得转让或转移该建造承包中的股份和权利,但如果从银行或其他机构得到贷款时,则可转让其股份,所收取现汇款额应相当于将该股份转让给合伙对方时得到的相同。
(十九)任何一个合伙人如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已求助于破产法,改组法,组织法,改编法或类似成文法规,则从该日起,此合伙人(以下称“破产方”)及其代表就失去他在工程和建造承包经营管理中的一切发言权。而另一合伙对方,从此将承担一切有关该工程和建造承包的决定、承诺和决议。但破产方仍有义务承担其股权范围内的亏损,并有权得到其份额内的利润,该利润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本协议规定。
(二十)建造承包完工时,合伙各方分配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时,应按(三)款规定的股权和股份的比例进行。实施建造承包所发生的利润或亏损,亦按同一比例分配或负担。此时,本协议即告终止。如本文所指建造承包最终不由本当事人得标,本协议亦告终止。
(二十一)今后如对本协议有任何补充、修改,除为实施上述建造承包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目的。不应当认为在合伙各方之间已建立了任何合伙组织或永久的合伙关系,也不得因此而限制任何合伙人为其自身利益而开展其单独业务的权利。
(二十二)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准备向东道主提交最初报价书,各方均将按(二十五)款规定的责任,提交相应的费用估算书。各费用估算书均应得到对方合伙人的批准。合伙各方应对下述费用估算达成一致意见:基地建设维护费,设备购置保养费,工程管理费,保险
费,利息,证券抵押费,风险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港口阻塞用费,清算损失赔偿,特种运费和其他意外费用以及利润准备金)。准备报价书中各方所发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如合伙各方对上述估算费用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及由此而建立的合伙企业将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三)合伙各方将根据需要,对建造承包合同的最终条款、规定和条件,任命代表进行谈判。上述代表应以一致通过的方式通过决定或批准。当合伙各方代表不能就建造承包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达成协议时,则由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共同解决分歧。但如果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和由此建立的合伙企业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四)如果已就(二十二)、(二十三)款所指事项达成协议,则合伙各方将签发或以合伙企业名义签发与建造承包的投标、谈判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并签署承包合同本身。
(二十五)合伙各方在实施建造承包中各自的职责如下:
1.甲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全部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国、某国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甲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2.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一切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 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3.合营双方应对下列事项共同负责:基地建设和维护,实施建造承包所需设备的购进和保养,为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筹措保险金,偿还债务,处理其他所有本款第1项和第2项未作专门规定的事项。本项规定的业务,通过合伙企业进行,费用和开支也由合伙企业承担。
4.如签署和执行建造承包合同之时(或完后),对其未作书面修改,则关于分配合伙双方职责的本款第1项、第2项将适用。
5.合伙人将分别向工程经理提交完成上述第1项和第2项规定工作的发票单据,单据的格式和时间应按工程经理的规定要求,并遵照建造承包合同中对有关工作的相应条款、规定和条件。未经双方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工程经理不得仅根据上述单据支付款项。
(二十六)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即可终止合伙企业:
1.本协议中其他条款内列举的可能导致终止的事件;
2.合伙各方书面协定的终止合伙日期到来时。
(二十七)因建造承包、合伙企业或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将由合伙人提交到某市,按适用建筑业的国仲裁协会规则,推举三名仲裁员,并由仲裁最终解决。在可能情况下,该类纠纷不得影响或延误建造承包的实施。
一旦按上述规则发出仲裁通知书,即使一方当事人未派代表或未出庭,仲裁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而且,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该当事人不论其是否出庭或有无代表参加,均有同样的约束力。
仲裁员的裁决不得由任何法院代为上诉,也不得在任何法院内辩驳。如果任何一方仲裁当事人不得不去法院请求执行并捍卫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将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员的决议为终局裁决,对全部有关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二十八)如本协议未另作规定,任何合伙人或其代表,在实施建造承包中所发生的、价格公平的实际开支,均应以工程经理批准的详细发票为凭予以报销,不得无理扣压工程经理已经批准的单据。
(二十九)如无其他规定,合伙各方向本合伙企业投资的全部款项和从建造承包及其他途径收到的全部款项,都应作为实施建造承包的信托基金。在建造承包彻底完成并由东道主接收工程前,在各合伙方的一切义务兑现或解除前,或将其适当部分规定为准备基金之前,均不得将该基金挪作他用。并且,上述准备基金未按规定目的使用时,亦应作为信托基金对待。对全体与建造承包直接有关的人员,应保存一笔适当的忠于职守奖金,并将此金额计入建设成本中。
合伙各方同意单独由其向______或其他代理人支付该方应付的费用。由______代理人或其他方面提出费用赔偿要求时,应由与其订有合同的合伙方单独偿还,合伙企业对此决无义务,除非合伙各方已在书面对此另有他议。
(三十)合伙各方同意,如果会造成本协议某当事人违反所在国的法律或政策,则各合伙人均不以合伙企业或合伙对方的名义支付款项或签署文件。
(三十一)按本协议要求发出的一切通知书,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送,同时以航空挂号急件寄出副本,并要求回执。各方地址规定如下:发给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发给甲方和乙方,并附上述副本。应以收到电传或电报的较早之日为通知书的生效日,或以收到回执之日为生效日,无论如何,至迟以邮寄十日后为生效日。
(三十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对某些人、某些情况下的适用性,如果在不同程度上被认为无效,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该上述条款在其他情况下的适用性,仍不受到影响。
(三十三)为便于签署本协议,可以副本进行签署,每一副本经签署后即可当作原本。经签署的所有副本均应作为同一文件对待。
(三十四)本协议及由此组成的合伙企业,将以______法为依据,并依据该法进行说明和解释。
(三十五)本协议对各合伙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本协议无益于任何其他人员、商行或公司。
兹证明:合伙各方已于本文开头之年、月、日签署,一经各方的高级职员代表合伙人签字,即可作为合伙证明书。各签字人均为合法任命的高级职员,均负有指定公职之责任,并已授权全权代为签署本协议,以约束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人股权协议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
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3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营行为中的欠账直接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若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清算账目的时间周期内追回,由对外赊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补足欠账差额部分。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如果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第3条本合伙企业每周的周日为对账时间,由全体合伙人核对本周的经营情况,计算盈利或亏损情况。出现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现亏损并影响实际经营的,确定各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份额。
第4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成为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成为了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缴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第5条本合伙企业因对外经营业务出现招待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时,具体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报支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方可向财务人员报支。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6条因本协议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质所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第7条每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该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有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8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决定;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问题。
第9条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不得自行决定退伙。如无下款约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资产进行清算,但退伙人须向另外两名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是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如该合伙人所得财产还不足支付违约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该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分得合伙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其他合伙人侵犯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0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而退伙的,在承担违约金后,还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11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12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签字并按手印:
合同签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