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健康证明
怎么办健康证明
一、卫生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健康证明怎么办。对无证上岗人员实施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耐心进行卫生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卫生监管部门应要求从事餐饮、理发、浴池等服务行业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健康证。
三、经营者和服务人员要明确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6月2日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怎么办》。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查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一、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三、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并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并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检查顺序内容注意事项
①填表、领表填表前请了解是否符合你的服务要求,否则交费后不能退款;填表字迹清楚、不缺项
②缴费缴费后,请查看收费单上的姓名是否正确,以便及时修改。
③证照摄像照像后不发相片, 不得更换受检人,违者取消检查资格,所交费用恕不退回
④男/女检查既往有病史或现有不适感者和有肛-门疾患者可能导致出血,请向医生陈述,以便详细检查
⑤培训考核按规定认真参加培训、考核
⑥透视孕妇请勿透视,经内科医生检查签字后,向X光医生说明
⑦采血必须在前面所有检查步骤完成后才能采血、交表,否则不能进行采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