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最基本的一项产品标识,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
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合格产品都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应根据不同产品的实际,选择最适宜的标注方式。既可以采用合格证书标注,也可以使用合格标签,还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及产品的说明书上使用合格印章或者打上“合格”二字,以示该产品经检验合格,向用户、消费者作出质量合格承诺。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等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还可以与产品的检验方式结合起来进行标注。对于产品质量与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设备、操作工序密切相关的产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具有重要的使用性能的产品,价值较高的产品,要采用逐件检验,如电冰箱、缝纫机、首饰等等,这些产品则要求每件产品都要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对于同批原料、同种工艺、同台设备生产,只是包装采用分装工序,其产品质量一致性很强,或者产品产量、数量很大的,一般采用逐批检验,即对同批产品抽取一定样品进行检验,如白酒、饮料、化妆品、文教用
品等。这些产品可以采用在产品的运输包装箱内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方式予以标注。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迫切要求,认真应对进口产品在生产出厂时没有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可以免除标明这些标识要求。
是企业通过自己设立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检测试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你要根据自己的企业产品特点,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设置符合规模要求的检测机构,配备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
合格证是表明该商品是通过检验的可以出厂销售的合格的产品,标示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小纸片,或者包装上的图章或证书之类的。关键在于它表明产品经过检验了,生产商已经判定他为合格的产品,和产品是否有标准等不矛盾。所以国家部门到企业抽查产品,一般都是有合格证的`产品,不然就算查出产品质量不合格,也不能追究企业责任。因为企业尚未通过检验出厂。流通领域出现没有合格证的产品,可能两个问题,一个企业违背了质量法,将未经检验的产品流入市常另一个就是检验不合格的残次品流入可市常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应当如何标注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者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都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采用合格证书标注,也可,由于使用合格标签,还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者产品的说明书上使用合格印章或者打上“合格”二字,以示该产品经检验合格,向用户、消费者作出质量合格承诺。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价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
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该规定仅是使用于经检验合格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2、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