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的赔偿协议书
非因工死亡的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妻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女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子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鉴于:于年月日分时分在前往甲方积家御景项目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代表死者工作单位的甲方和代表死者亲属的乙方(系死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死亡待遇等问题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属于非因工死亡,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自愿原则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死者丧葬费等其他全部费用。上述费用共
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甲方在2014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赔付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费用总额中。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就死亡事件终结性处理方案,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仲裁、诉讼及其他权利。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以及甲方的分包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和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有关死者劳动关系的争议或其他未了事项。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