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 证明
农村宅基地 证明
农村宅基地 证明1.各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两级批准建设宅基地的审批文件;
2.各乡政府或农场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照);
3.各乡政府批准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4.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由区、乡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及契约;
5.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判决、裁定、纪要、文件及附图;
6.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各种土地房产所有证、照(老地契);
7.对无法提供以上权源证件的,由申请人出具宅基地来源说明及具结承诺,村委会及四邻对出具的证明进行确认。
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效益的重要举措。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工作是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即按权利人(使用人和他项权利人)申请及其提供权源资料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建筑物产权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单位及各方认定,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文件和凭证。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万宁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权属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土地调查、登记制度,万宁市全面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成立了万宁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办公室组织30人分为地籍测量检查组、权属调查检查组、数据库检查组三个检查小组根据《海南省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对工作成果进行了内外业检查。
1 地籍测量检查
成果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内业对提交成果进行100%检查;外业按10%的比例抽查,包括各级控制点选埋情况外业巡查、观测成果外业复测。
1.1内业检查
1.1.1 E级GPS控制测量检查
观测记录手簿、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展点图以及点之记100%检查。首先检查观测记录手簿记录是否规范、整洁,控制点编号是否正确,将控制网与影像图资料叠加后检查控制点密度是否满足要求,网形是否合理,点之记是否符合规范。再检查数据质量,评定数据精度,包括基线双差固定解解算、重复基线检核、同步环检核、异步环检核、无约束平差和约束平差。
1.1.2 图根控制测量检查
观测记录手簿(纸质或电子)、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及展点图100%检查。主要检查观测记录手簿记录是否规范、整洁,控制点编号是否正确,控制点密度是否满足要求。再检查数据质量,评定数据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3 地籍图检查
以街坊为单位的地籍图、标准分幅地籍图和分幅接合表100%检查。主要检查拓扑关系是否正确,界址线是否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图层、图斑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界址点是否存在空隙,地籍图中是否存在无效图斑,界线内图斑面积与界线面积要一致。数学要素(包括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及图幅整饰等内容)、地物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貌、土壤植被、注记等)、地籍要素(街坊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地籍号、面积、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等)以及分幅图结合表是否完整、正确。
1.1.4 宗地图检查和界址点坐标表
宗地图和界址点坐标表100%检查。界址点数量是否齐全,坐标表是否准确,要素表达是否全面,四至关系是否准确,四至名称是否与地籍图一致,房屋属性结构、空间关系是否正确,界址点编号、点序、个数是否与地籍图一致,是否有多、漏、重,宗地图和坐标表上图幅号是否一致。
1.1.5 面积汇总表检查
以街坊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街坊与镇两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100%检查。主要检查面积量算的`方法是否正确,量算的内容是否齐全,量算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1.1.6 文字报告检查
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权属调查工作报告、成果自检报告、有效的测绘仪器检定资料、成果检查验收报告均100%检查。
1.2 外业检查
外业检查包括GPS点检测、图根控制点复测、地籍测量精度检查,均按10%的比例抽查。
1.2.1 GPS点检测
利用6台双频GPS接收机按E级GPS点观测要求,对E级GPS检测网进行观测,并进行基线解算及平差计算,将计算结果与作业队伍所提交数据成果进行比较,较差控制在规范容许的范围之内。
1.2.2 图根控制点复测
利用双频GPS接收机,按图根控制测量要求,按10%的比例复测图根点,再作出比较,看较差是否在规范容许的范围之内。
1.2.3 地籍测量精度检查
包括界址点精度检查和界址点间距精度检查。利用全站仪实地测量界址点,并与作业队伍提交的地籍图进行对比,要求界址点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利用钢尺现场量边并记录,再与作业队伍所提交的地籍图进行比较,要求较差在规范容许的范围内。
2 权属调查检查
从权属调查工作过程的合法性和权属调查成果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出发进行内外业检查。外业主要检查调查人和指界人身份是否合法或合乎规定,确权过程中指界依据、界标设置、签字盖章、争议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权属调查资料是否齐全,宅基地确权中对“户”的把握是否正确,本村外出人员和非本村人员的认定是否完善。内业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2.1 资料完整性检查
检查以自然村为单位宗地档案和统计表上的宗地数是否一致;收件是否齐全;宗地档案袋内指界通知书回执、户主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表、各种权属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等是否有缺失。
2.2 权利人名称的一致性与正确性检查
检查核实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和数据库的权利人名称的一致性,做到逐项核对,不漏项。
2.3签章正确完整性检查
检查地籍调查表签章栏、宗地图与数据的一致性,逐项核对,不能有错字、漏字、白字等。检查是否有漏签章情况,以及界址线起讫号是否正确,签章是否与宗地图、草图、数据上的四邻权利人名称一致。
2.4 土地坐落的一致性与正确性检查
核实地籍调查表与土地实际坐落的一致性。
2.5 图幅号的一致性与正确性检查
核对土地登记审批表、宗地图、坐标成果表上图幅号的一致性。
2.6 土地来源证明材料的检查
核对权利人、土地来源类型、证明单位、用地时间、取得方式的正确性。
2.7 界址点线的一致性与正确性检查
检查地籍调查表、成果表与数据的一致性;界址线类别和位置与宗地图及数据的一致性;相邻宗地界标种类同点是否标注一致、其界址线的类别是否一样、位置是否矛盾。检查宗地图上墙属只加栅栏、围墙、篱笆,不用加墙壁的情况,如墙壁和围墙间没有设界址点的,则这条界址线上的墙壁随围墙加墙属。
2.8 宗地图与地籍图、数据的一致性和正确性检查
检查四至名称是否一致,房屋属性结构、空间关系是否正确。
2.9 其他检查
检查户籍录入是否与户口本一致,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填写是否一致。
3 数据库检查
数据库检查包括拓扑检查、数据库一致性检查、数据库完整性检查。
3.1 拓扑检查
主要是基于Autodesk Map进行对象数据库建立和进行拓扑检查。首先导入数据,再进行图形清理,然后建立拓扑关系和对象属性表,实现图形与属性库连接后,就可以进行拓扑检查了。主要检查街坊号与宗地号是否正确且没有重复;检查宗地界指点空隙、缺少、房屋自相交、地类图斑重叠、空隙;检查图形实体的正确性,属性块中的面积与图形面积是否一致,以及宗地是否存在交叉重叠问题。
3.2 房屋属性检查
首先利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开发的二调程序对图面上的宗地进行房屋关联检查,如没有图斑填充,即未关联属性(注:破房、简易房、非农村宅基地房屋等不需要关联属性);再利用程序进行房屋图形与属性库一致性检查,检查数据库中房屋情况表信息与图面房屋标示是否一致。
3.3 地类统计
利用信息中心开发的二调程序检查图面宗地内属性块数量与权属线数量是否一致。
3.4 数据库一致性检查
主要利用信息中心开发的二调程序检查数据库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地籍图、面积表的权利人名称、面积、的一致性,户籍编号、档案编号是否重复,做到逐项核对,不漏项。
3.5 数据库完整性检查
主要检查地籍调查表中地籍号与调查表编号、地籍调查表中宗地登记类型、地籍调查表中的共有选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表中地籍号与申请表编号、地籍调查表的宗地数与界线表的宗地数是否完整、一致、正确。
4 结束语
通过上述各方面的全面检查,基本保证了万宁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数据成果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其他地区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检查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5 检查的技术依据
A.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B. 《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C.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1993)。
D.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E.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F. 《海南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细则[农村部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03年02月)。
G.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200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籍字〔2007〕4号)。
H.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全面检查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琼土环资籍字〔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