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 ?,男/女,民族(汉族?),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是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 元。自 年 月 日 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一直请假护理 ,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期间工资应为 ? 圆角分)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陪护证明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陪护人员数量,这个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你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而不论实际陪护是两个还是三个。
2、实际陪护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工资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住院护理费首先是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实际陪护天数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收入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护理费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比如深圳陪护费用一般为50元/人天。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工资,法院将按照陪护人员的收入和陪护天数计算护理费。比如你父亲住院时是你在陪护,则你应当去你工作的公司开个证明书,证明你父亲住院期间你向公司请假去医院陪护,陪护期间你没
有上班,该证明同时写明你的月工资金额(你最好同时提供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收取记录、社保清单);然后你再拿着公司的证明书到医院,让主治医师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医院住院证明专用章。另外,上面已经说过的,即便你无法拿到上面的证明书,只要出院记录上写明你父亲住院期间有陪护,则法院会根据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的。只是法院计算的金额一般都低于按照陪护人员误工时间计算的金额。
医院开陪护证明, 只能写“兹证明XXX住院期间,由XXX陪护,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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