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证明书
权属证明书
权属证明书在武汉南湖山庄买了1套房子,开发商佳和房地产公司说9月18日交房后大概3个月能在房产局完成初始登记(格式合同上也是这么说的),关于房屋权属证明书,合同上写明是8个月之内办理完成.
我想问的是,房屋权属证明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手?有同事买房时交房就给房屋权属证明书.这个开发商需要这么长时间,会不会有诈啊?
你同事说的情况是属于现房或者存量的空置房,一般在交房后很快就可以办理产权,但是也需要在你缴纳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之后。
一般期房在交房后很多城市办理的速度不一样,有的城市规定,在开发商把所有文件齐备申报后18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不过只要合同经过登记备案,合同就生效了,房子就受到法律保护, 办理户口、入学等手续凭合同就可以。
带上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怔复印件,法人身份怔复印件,委托补办权属证明书,房屋合同,发票以及个
人有效证件,到房屋所在房地局背案登记,然后申请挂失补办。在当地权威报刊上登报(遗失公告)。登报两个月(60天后),在去房地局申请补办。5个工作日内可以出怔。就是购房时开发商给你的一个A4规格的黄色本子及5个白色本子,这6本里的内容相同。
你办房产证需要那黄色的本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依此可以看出,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以及不动产登记薄属于证据类型中的公文书证,具有证据属性的证明作用,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既然作为一种证据,那么其证明力是否具有绝对性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以及不动产登记薄不具有绝对的证明力,只是一种推定的证据效力,在存在登记瑕疵以及相反证据的情形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向登记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或者起诉的方式,以获得权利的救济。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具有推定效力和公信效力,其目的在于为物权的各种变动提供统一的、具有公信力的法律基础,从而维护物的占有秩序,保护市场的交易安全。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市场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在登记权利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并不产生对抗效力和推定效力,不具有绝对的证明力,在有证据证明真正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薄的记载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纳其证据,确认其权利,推翻不动产登记薄上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