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美德少年事迹材料
大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两篇关于诚实守信美德少年事迹材料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诚实守信美德少年事迹材料(一)
李茂,男,13岁,是我包头市东河区包铝小学少先大队部的大队长,也是六(1)班的英语课代表。父母、亲人的悉心熏陶,老师的言传身教,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一粒粒健康向上的种子,使他一天天茁壮成长成一名品学兼优的小学生。在家里,他是个尊敬长辈、独立自强的好孩子;在学校,他是位勤奋学习、心系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优秀少先队员;在村里,他是个人见人爱、勤劳助人的好孩子;在社会,他是一位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活动的好少年。
早在他读三年级的时候,他在放学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夹子,里面装着8000元和一个手机。他用这个手机找到了正在着急寻找钱包的失主王东。后来失主找到学校大队部,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学校出了如此拾金不昧的好学生,学校大队部也号召全校学生向他学习。
他勤奋学习,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在知识的海洋里,他是一个快乐的畅游者,逐步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从老师的辛勤耕耘中,一点一滴积累着收获;从老师的谆谆教诲中,不断塑造日益丰满的自我。对于学校大队部,这个团队的荣誉他倍加爱护,只要是集体活动都会有他快乐的身影;在班集体中更不用说,班集体的事情都会主动承担任务,带领同学们协助老师开展好各项活动。李茂同学,兴趣广泛,全面发展。他从五岁的时候就学习电子琴、钢琴。电子琴已获国家六级证书。他口才好,习作能力强,在各个方面表现得都比同年龄的孩子突出。他曾荣获过“第六届‘新星杯’全国少年综合素质大赛”二等奖;“第15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征文一等奖;还有“全国中小学生五好小公民首届‘书生杯’作文大赛二等奖”。在“全国第二届‘书生杯’作文大赛”中,他的习作《难忘的军训生活》荣获三等奖。他还有“内蒙古青少年写作能力六级”合格证书。他还是《包头晚报》的小记者。他利用课余时间积极投稿,已经有7篇习作发表在《包头晚报》上。最近被评为市级“《包头晚报》优秀小记者”。在学校里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曾获得过各学期“三好学生”、“优秀队干部”等荣誉,奖状有10几个了。
在社会中,他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活动。去年的六一儿童节,他在包头义工、也是他的三妗何彩霞老师的影响带动下,和妈妈一起在东河区南海湿地公园和十几个包头义工一起做义卖活动,为边远地区的小朋友们奉献爱心。还有一次,他从报纸上得知有一位在包上学的、叫李海燕的大学生姐姐为了给母亲治病,在校园里卖水。他拨通了大姐姐的电话,自动捐助了自己的100元压岁钱。还给一位住在市区、出了车祸的不相识的姐姐乔丹丹,捐了100元。遇到学校里开展救灾、救助伤病同学捐款活动,他更是积极参加。他常常在村里的”老年活动室做好事。帮助老爷爷、老奶奶们扫地、洒水、倒垃圾。他家附近有一位80多岁的王爷爷,少人照顾。李茂也常常去给老人拾柴、提炭、烧火炉。
附近的邻居看到了,竖起大拇指夸他真懂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习、生活、成长的路是艰辛而漫长的,但他懂得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他正用自己的正直和善良为歌,诚实和守信为曲,弹奏着一曲奋发向上的爱心之歌。漫漫人生路,豆蔻少年从头越;雏鹰学展翅,茫茫天际任翱翔。我们衷心希望李茂同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用双手和热血托起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诚实守信美德少年事迹材料(二)
我叫李浩田,今年16岁,是北重一中初三.12班的学生,现担任该班班长。从小在淳厚善良的父母熏陶下,老师孜孜不倦悉心的教导下,使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品质。我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懂得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作为一名班长,我以身作则,带领同学们积极响应学校和老师的号召,认真布置、带头圆满完成班级的各项工作。我不怕吃苦,任劳任怨,勇于拼搏,因此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称赞和喜好,但最让我引以为傲的是一次突发事件,让我成为了学校的明星。
那还得从2011年3月8日这天说起。那天中午我早早的出门,准备去学校,走在路上,无意间看到楼下停放的一辆女式自行车筐中有一个小包,我想这肯定是哪个粗心人忘记了。也不知有没有重要的东西?要是丢了可就麻烦了。于是我就守在自行车旁等车主从楼上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眼看着上课时间到了,无奈之下,我把包拿起来,打开看看有什么再决定如何去做。当我打开包时,我吓了一跳,包里面厚厚的一沓钱,还有好几个存折和四张银行卡,我再一看,存折和卡上面还写着密码。我想这失主可能把全部家当都放在包里了,那他一定有什么大事、急事,要是丢了,那不得急坏了。于是我赶紧将包拿好跑到学校交给了德育处的老师,让她帮忙赶紧找到失主。当我下课后,老师告诉我德育处的老师,通过银行获得了信息找到了失主,她正在赶来的路上,我听后高兴极了。
很快失主赶了过来是位40多岁的阿姨,她得到消息时还不知道自己包已丢失。当她接过包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部都在后,阿姨激动不已,当即从包里拿出一沓钱要表示感激之情。我断然拒绝了,我觉得,作为青少年,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是我们必须具有的品德。因为在学校、在班里、在家中,德育处老师、班主任国彩霞老师以及父母不是一直在教育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具有高尚品质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的好学生吗?那我所做的这些不是应该的吗?只要能够物归原主,我就非常高兴啦。看到阿姨眼含激动的泪花,向大家频频叩首,说这是她一生中“三八妇女节”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感谢北重一中为社会培养出了这么好品质的学生,感谢老师时,我由衷地为能给母校带来如此赞誉而感到骄傲!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哪成想失主阿姨竟然把这事告诉了记者,第二天《内蒙古新闻天天看》栏目组的叔叔阿姨们就扛着摄像机和失主阿姨来到学校进行了采访,并于2011年3月11日在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的《新闻天天看》栏目中进行了播放,这一下子就让我成了学校的小明星。也让社会上更多的人认识了我。
我为我能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展现北重二机一中学校学生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的精神风貌,为母校赢得良好的声誉而感到自豪!虽然这是一桩小事情,但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来体现“90后”年轻一代忠厚、诚信的崇高品格,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带动更多的同学们来弘扬时代新风,为建设我们这个文明城市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做些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