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我厅决定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设计组织,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
12月4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举行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全省教育系统同学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一)启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我厅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对全省所有中小学教师进行法治培训,于宪法日举行启动仪式,并进行宪法专题辅导培训。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同步开展“网上学宪法”活动。
(二)开展向中小学赠送《宪法》活动。我厅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印宪法教育活页本,免费向农村中小学学生发放。向部分中小学赠送《宪法》教育读本,作为图书馆配书。
(三)在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1.宪法晨读。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2.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3. 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4.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5.鼓励各地各校在开展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教育活动。
(四)在高校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各高校要紧密结合教师、学生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政法院校和专业师生要组织一次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方、本部门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行政机关要组织一次集体学法,主要领导要深入中小学参加或者主持一次宪法教育活动。
各项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务求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二、以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要建立宪法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宪法教育资源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师围绕国家、公民、权利、义务等宪法理念,设计开发书画、动漫、短剧、小品、微电影等主题创意作品。鼓励将优秀多媒体课件上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共享共赢,扩大教育成效。积极推动把宪法
和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宪法和法治知识课程。支持中小学开设形式多样的宪法教育校本课程,鼓励高校积极与驻地中小学合作开展宪法教育课程资源研发。要将宪法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到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教中。要大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立好学校的“基本法”,为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好基础。国家宪法日期间,要组织学校开展一次“章程建设大家谈”活动,总结和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要以宪法精神为引领,认真梳理学校各项决策和管理制度,特别是与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制度,确保于法有据,程序严谨,符合宪法和法治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尊重和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各类学校要通过设立宪法宣传栏、宣传墙、宣传网页、教育广场、教育长廊等形式,利用校园报纸、广播、电视台,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大力宣讲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环境。
教育媒体要结合教育实际,设计宪法学习教育或法治类的电视节目、报刊栏目、网络视频、微信、微博、微电影等。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师生和公众参与互动。要利用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拟开展的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的,可以及时报我厅,我厅视情况组织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各地对学校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要加强指导、监督并组织评估,要鼓励学校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学校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立活动档案。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和效果,要作为我省教育 “六五”普法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关评价考核体系。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12月10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