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10篇【精选3篇】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10篇
篇一:注意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杀虫
尊敬的农户们:
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质量,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经过充分研究和调查,我们决定在近期进行打农药杀虫工作。为了确保此次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 选择合适的天气条件进行作业。农药喷洒最好在晴朗无风或微风的天气进行,避免雨水或强风对喷洒效果产生影响。
2. 使用合适的农药。请根据农作物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农药,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农药的使用量和浓度应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调配。
3. 注意个人防护。在进行农药喷洒时,务必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农药接触皮肤、口腔和眼睛等部位。
4. 避免误伤。在喷洒农药期间,请将家畜和宠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避免它们接触到喷洒的农药,以免对它们造成伤害。
5. 喷洒后注意清洗。喷洒农药后,应及时清洗喷洒器具和防护装备,避免农药残留对环境和人畜健康造成污染。
6. 注意存放和处理。农药应妥善存放,远离儿童和火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农药的空包装和过期农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位农户务必认真遵守以上事项,确保打农药杀虫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愿农作物的生长顺利,农业生产取得丰收!
此致
敬礼
篇二:科学使用农药,保护农作物健康
尊敬的农户们:
为了保护农作物的健康生长,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我们计划在近期进行打农药杀虫工作。为了确保此次工作的有效性和环境友好,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 选择适宜的农药种类。根据农作物的特性和害虫的种类,选择适合的农药进行喷洒。尽量选择低毒、高效、环保的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合理掌握使用量和频次。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和害虫的严重程度,合理掌握农药的使用量和喷洒频次。避免过度使用农药,以免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 喷洒技术要求。在进行农药喷洒时,务必掌握正确的喷洒技术。喷洒器具应调整到适当的喷雾大小和喷雾角度,确保农药均匀喷洒到作物表面。
4. 防止抗药性的产生。为了避免害虫对农药产生抗药性,建议轮换使用不同类型的农药,或者采用混合使用不同农药的方法,以提高杀虫效果。
5. 喷洒后注意观察。农药喷洒后,请密切观察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和害虫的变化,及时调整农药的使用量和频次,确保农作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请各位农户务必认真遵守以上事项,确保打农药杀虫工作的有效性和环境友好。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愿农作物健康生长,农业生产取得丰收!
此致
敬礼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10篇 篇三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包括原药、母药、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原药生产企业2,4-滴丁酯产品的境外使用登记,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母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母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三氯杀螨醇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的田间试验、农药登记(包括临时登记、正式登记和续展登记)。
二、已批准登记的草甘膦混配水剂,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在2012年8月31日前将含量变更至30%以上,并完成相应登记证的变更。逾期不再保留原农药登记证、农药临时登记证。
三、已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而尚未申请登记的产品,在申请登记时进行草甘膦含量变更。
四、2012年8月31日前按原农药登记证、农药临时登记证生产的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在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一、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包括混剂)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已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资料的,则停止批准登记。通过缓释技术等生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专题审查通过,可以受理其临时登记申请。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混剂)产品,我部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分批分阶段限制其使用作物。
二、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分装登记: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记。对已批准分装登记的产品,其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再办理续展登记。?
三、撤销部分高毒农药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自2002年6月1日起,撤销下列高毒农药(包括混剂)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氧乐果在甘蓝上,甲基异柳磷在果树上,涕灭威在苹果树上,克百威在柑桔树上,甲拌磷在柑桔树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停止受理和批准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田间试验、农药登记(包括正式登记、临时登记、分装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
二、自2009年4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撤销已批准的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登记和(或)生产批准证书。同时,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已撤销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的农药制剂。
三、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农药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应当确保所销售的相关农药制剂使用安全,并妥善处置市场上剩余的相关农药制剂。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3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梳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七篇
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登记。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登记(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临时登记有效期满4年的单剂的续展登记。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
二、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自公告之日起,撤销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的登记,不得在花生上使用含丁酰肼(比久)的农药产品。相关农药生产企业在2003年6月1日前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换取农药临时登记证。
三、自2003年6月1日起,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已批准的杀鼠剂分装登记不再批准续展登记。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八篇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xxx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九篇
尊敬的广大业主/住户:
为保障小区环境优美,营造健康的.物业家园,管理处将安排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的喷药消杀,具体消杀计划及注意事项如下:
消杀时间:20xx年05月11日14:30—16:30
消杀对象: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等;
消杀范围:绿化带、电梯轿厢、消防通道、排水井道、架空层、地下车库及公共楼道等;
消杀药品:敌敌畏、家中清、灭鼠蟑螂药等
消杀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消杀时间内请勿靠近现场,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2、密闭下水口,以免室外消杀后蟑螂从下水管道口窜入到室内;
3、请叮嘱好家中老人、小孩,圈养好宠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消杀时会产生异味,不会对人体有影响,请及时打开门窗通风。
管理处
20xx-05-09
打农药杀虫的通知范文 第十篇
一、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氯磺隆(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下同)的农药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二、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单剂产品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三、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甲磺隆单剂产品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甲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申请,停止批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新增农药登记证;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